因公出国申报时限和证件办理等事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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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申报时限和证件办理等事项须知

2024-07-11 10:3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因公出国申报时限

因公出国指学术交流、参加会议、合作研究等事宜,请提前至少两三个月申报,以便及时办理护照和签证手续。

(因私出国指旅游、探亲等私人事宜)

教职工请通过厦大OA-流程管理-出国出境-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请流程进行申报。

学生请通过厦门大学信息门户-学生出国(境)申请流程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邀请函、《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出国(境)安全防范承诺书》等,具体请按流程提示要求提交。

教职工:1、如出国时间小于等于3个月,必须持因公护照出访。厦大OA申报手续必须提前至少两三个月进行,若因报批太迟导致来不及处理的,则国际处不予受理。2、如出国时间大于3个月,或者出访人员为外国籍、台港澳居民、拥有出访国家(地区)永久居留证、退休人员、非在编人员时,则需自行办理因私护照出访。厦大OA申报手续必须提前至少两个月进行,若因报批太迟导致来不及处理的,则国际处不予受理。

学生:学生无法办理因公护照,需自行办理因私护照出访。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申报手续必须提前至少两个月进行,若因报批太迟导致来不及处理的,则国际处不予受理。

组织部/党建办温馨提醒:党员持因私护照(或因私通行证)出国(境)前,应完成办理保留组织生活(党籍)手续,具体事宜可咨询本单位党务秘书(组织员)。

关于申请乘坐外航出境中国或入境中国:

出国(境)人员应当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出国(境)人员应当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没有直达航班的,应当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因中转1次以上(不含1次)等特殊原因或按照经济适用原则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临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邻近中转地的,应当事先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单位财务“一支笔”审核后,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和财务处审批同意。使用以竞争方式从校外取得的科研经费出差乘坐非国内航空的,只需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情况说明表》,由经费负责人审批后即可报销。更多详细规定请看《厦门大学出国(境)差旅费管理办法》(厦大财〔2019〕51号)或咨询单位财务人员。

证件办理等事项须知

请出访人员在OA搜索《厦门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和《厦门大学出国(境)差旅费管理办法》并认真阅读,了解相关规定。

财务报销温馨提醒:1.出国(境)人员报销时须提供出国审批件、登机牌或出入境记录复印件、邀请函、合法有效票据及付款记录等材料。2.支付相关费用时须索取报销票据(“INVOICE”或“RECEIPT”)。酒店住宿水单并非收据,请同时向酒店索取“INVOICE”或“RECEIPT”。3.特殊事项须事前报国际处审批,如:出国行程变化;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在外确需的宴请、礼品赠送;因教学科研需要,确需的境外包车/租车;应外方要求购买国外保险等。4.相关费用报销遵循“一事一报”原则,同一行程请勿拆单核报。5、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打包”付费。

一、护照手续(请在出发前提早至少两三个月申报OA):

(一)持因公护照出访人员,请在提交OA因公出国境申报后三天内将以下材料发给国际处专办员邮箱:1、电子照片(正面白底彩照)、2、身份证正面、3、身份证反面、4、户口本人页的拍照或扫描。请注意摆正,尽量不要歪,每个文件都要大于30K且小于1M。等OA上校领导审批同意后,专办员会将申请材料报送厦门市外办。因公护照由厦门市外办保管,通常为五年有效期,市外办要求出访前护照至少还有一年有效期。若需办理新的因公护照,预计大概三个工作日后,专办员会通知出访人员到厦门市外办拍照并采集生物信息。请在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前往市外办拍照,建议时间上午9点到11点或下午3点到5点。拍照后预计十个工作日后新因公护照会办好,然后专办员再通知办理签证手续。若不需办理新的因公护照,预计大概五个工作日后,专办员会通知办理签证手续。若遇出国团组高峰期,市外办通知可能会有所推迟,敬请谅解。

(二)若出国超过3个月,或出访人员为外国籍、台港澳居民、拥有出访国家(地区)永久居留证、退休人员、非在编人员时,可申请持因私护照(即普通护照)出访。出访人员请前往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因私护照,签证手续请咨询外国驻华使领馆或厦门市对外服务中心。(厦大保卫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https://baowei.xmu.edu.cn/2014/1029/c566a3576/page.htm) 

(三)持因公护照出访人员,需将因私护照拿给国际处专办员保管,等出访回来后再交还。若因私护照已过期或已交给学校组织部保管,请提交移民局小程序相关证明或告知国际处专办员。

二、签证手续:

(一)办理时间:

不同国家的签证办理时间不同。若出访免签国家(如越南、新加坡)或一般需要办理签证的国家(如日本、韩国),请提前至少两个月申报OA。有一些国家的签证办理(如印度、美国、加拿大等)需要较长时间,请提前至少三个月申报OA,以便预留足够时间办理签证。

(二)签证材料:

不同国家的签证材料要求不同。出访人员可查询厦门市外办网站因公出国板块各国签证须知fao.xm.gov.cn/wsbs/ygcg/sbqzxg/ggqzxz提前了解。等收到国际处专办员的具体通知后,再按最新的签证材料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签证材料纸质版交给国际处专办员,签证材料电子版请打包压缩好发给专办员邮箱。

(三)领取护照和签证:

签证办好后,国际处专办员会通知出访人员领取因公护照。后续再通知缴交签证费,届时厦门市外办会开具电子发票。

三、护照归还手续:

(一)因公护照:返回境内后,三天内请将因公护照交到国际处,国际处需把因公护照还给厦门市外办。如遇到假期,无法按时归还,请务必提前和专办员联系。上交前请申请人自行拍照上传OA出入境证明,并自行复印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境日盖章页、入境日盖章页,以备报销。

(二)因私护照:处级干部须遵照校党委组织部规定,在返回境内后十日内将因私护照交给组织部保管。上交前请自行拍照上传OA出入境证明,并自行复印以备报销。

四、事后公示及报销手续:

(一)返回后五个工作日内,请填写《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并联系学院外事秘书/机关部处OA秘书,在所在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二)返回后五个工作日内,请填写《因公出国回访记录表》(个人)(适用于1人出访团组)或 《因公出国回访记录表》(团组)(适用于多人出访团组)以及《出访成果反馈表》,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国际处。(三)如需报销,请打印出国境流程申请页面(点击申请页面右上角“打印”按钮),请学院外事秘书或机关部处OA秘书在空白处手写注明“已完成事后公示和回访记录”并签名,之后送至国际处盖章。

五、国际处专办员的联系方式:

办公室:厦门大学颂恩楼806室

阮艺莉老师(负责欧洲、非洲、南极洲的因公护照和签证手续)

电话:2181723  邮件:[email protected]

廖一明老师(负责亚洲免签国家的因公护照和签证手续)

电话:2182311  邮件:[email protected]

张百敏老师(负责亚洲非免签国家、美洲、大洋洲的因公护照和签证手续)

电话:2181579  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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