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丢垃圾乱放生都要罚!珠海海域海岛保护条例下月实施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福鼎渔船垃圾处罚规定最新消息 乱丢垃圾乱放生都要罚!珠海海域海岛保护条例下月实施

乱丢垃圾乱放生都要罚!珠海海域海岛保护条例下月实施

2024-07-10 04: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未经许可或者不按许可的范围、方式开采海砂;在海上丢弃、抛撒和倾倒生活垃圾……这些行为,都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4月28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就《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的该《条例》,进一步健全了珠海海域海岛保护制度体系。

◆明确部门职责,突出规划引领

“近年来,珠海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如陆源污染防治仍有待加强,陆海统筹有待形成合力,涉海违法行为未得到根本遏制,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无法可依等问题。”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有必要利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进一步健全海域海岛保护制度体系。

《条例》是在贯彻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基础上,结合珠海实际制定的一部海洋生态保护综合性立法,共六十六条,分为总则、规划管理、保护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章。

为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条例》提出,市、区政府间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突发公共事件联动处置机制。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为海洋资源、海洋环境的调查工作建立档案,并建设及管理海洋综合信息平台,促进海洋信息共享。相关政府部门应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推进海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建立海上违法行为举报受理机制和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创设海上协查员制度。

此外,《条例》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全面梳理涉海规划,设立专章规定了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海岛保护规划以及规划相互衔接等内容,明确规划编制要求,发挥规划对海域海岛保护的引领作用。

◆完善海域海岛保护措施,选划海洋特殊保护区域

《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关于珠海海域、海岛的保护措施。

具体来说,海域保护方面,《条例》加强了大陆自然岸线的保护,强化围填海管控;规范海上养殖行为,划定养殖区实施持证养殖,治理非法养殖行为;加强对渔业资源的保护,强化海上捕捞监管,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规范海砂开采管理,严禁违法开采行为;完善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制度,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规范渔船垃圾回收,明确海岸垃圾清理责任主体,打击非法倾倒垃圾和废弃物的行为等。

海岛保护方面,《条例》明确无居民海岛分类保护原则,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确定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可以依法申请开发利用,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加强海岛整治修复,简化审批流程;加强海岛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展海岛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加强海岛历史人文遗迹保护,建立历史人文遗迹保护名录;规范海岛垃圾处理,建立无居民海岛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清理制度;万山区可对有居民海岛实行岛上公共交通特许经营和机动车总量控制及上岛许可制度等。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创设海洋特殊保护区域制度,提出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制度基础上,借鉴香港经验,授权市政府选划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区域,实行严格保护,明确选划、调整程序、管理机构、行为禁止和限制措施,授权市政府制定特殊保护区域管理实施细则。

◆加大涉海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乱捕乱扔乱倒都要罚

加大涉海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是本次《条例》的亮点之一。“对于上位法有规定的行为,《条例》加大了处罚力度,对上位法没有设定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条例》则增设了处罚规定。”珠海市海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南方+梳理发现,针对捕捞渔船携带禁用渔具或者炸鱼、毒鱼、电鱼用具的行为,非法增殖放流的行为,海上丢弃、抛撒、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放流或者放生未列入增殖放流物种名录物种的行为,无居民海岛使用人不清理海岛垃圾的行为等,《条例》均设置了法律责任。

其中,包括多项高额罚款措施,如运输垃圾的船舶在海上丢弃、抛撒、倾倒垃圾的,由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许可或者不按许可的范围、方式开采海砂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等。

【采写】何丽苑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