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专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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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专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榕人防办[2013]111号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专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榕人防办〔2013〕111号) 各县(市)、马尾区人防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各县(市)、马尾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称“结建”工程)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对“结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质量监督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结建”人防工程,均应接受人防主管部门的专项质量监督管理。 二、质量监督组织机构 根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和我市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福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人员由市人防办、县(市)、马尾区人防办相关人员组成: 站长:温仲提 常务副站长:朱孝贵;副站长:林英廷 质检员:林伟青、吴骏超、汤杰、王康,郑辉(罗源),林大针、林碧芬(闽侯),曾兆茂、蒋贞榕(长乐),魏积忠(马尾),李菁(永泰),张杰(连江),温建会(福清),钱晨辉(闽清)。 三、质量监督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向人防主管部门申报质量监督备案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人防工程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二)经审图合格的各专业人防图纸(复印件); (三)人防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及报告书(复印件); (四)防护、防化设施设备合同及清单(复印件); (五)人防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六)工程项目监理合同; (七)人防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并附人防监理资格证书; (八)人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五、质量监督检查记录的反馈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现场检查记录》由福建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福州分站统一编号、印发。现场检查记录情况须有质量监督员的确认签字,监理单位应及时将《人防工程质量整改反馈单》送交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当地人防主管部门。 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单建掘开式、坑(地)道式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工程参照本通知执行。 七、质量监督工作人员按规定依法行政,严格规章制度做好质量监督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否则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榕人防[2011]第83号文件)停止执行。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 附件1 底(顶)板部分检查要素 1.是否按图施工; 2. 钢筋间距是否满足要求; 3. 梅花拉结筋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4. 防爆地漏是否预埋到位; 5. 顶、底板厚度是否满足要求; 6. 水泥垫块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7. 钢筋搭接长度是否满足要求; 8. 钢筋有无锈蚀; 9. 人防预埋管是否预埋到位; 10. 集水坑是否按图设置; 11. 临空墙两侧配筋是否正确; 附件2 墙体部分检查要素 1.是否按图施工; 2. 钢筋间距是否满足要求; 3. 梅花拉结筋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4. 防护设备门框墙配筋是否满足要求; 5. 临空墙两侧配筋是否正确; 6. 穿墙管预留预埋是否施工到位 (通风、测量管、电气备用管等有无安装到位及做密闭肋); 7. 孔洞预留是否到位; 附件3 主体结构部分检查要素 1.是否按图施工; 2.穿越围护结构的管线是否有预埋管,预埋管伸出墙面是否符合要求(30~50mm );有无翼环; 3.穿越围护结构、防护单元隔墙的孔洞封堵预埋; 4.防护设备门框预埋; 5.封堵构件预埋; 6.各出入口是否预埋4 ~6根备用管; 7.战时主要出入口是否设置防爆呼唤按钮; 8.气密测量、测压、取样管预埋管是否预埋; 9.是否有蜂窝、麻面、露筋现象; 10.内业资料。 附件4 福建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福州分站现场检查记录 我是第0个table占位符 福建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福州分站 年月 日 附件5 人防工程质量整改反馈单 我是第1个table占位符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3-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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