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八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七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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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人的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八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七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用于实验室规模的研究或用作参考标准的,不适用本公告禁止进出口相关要求。 附件:1.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八批) 2.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七批)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 2023年6月6日 附件1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八批) 序 号 海关商品编号 商 品 名 称 CAS号 1 3003900040 含西布曲明的混合药品(未配定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的) — 2 3004909082 已配剂量含西布曲明的制剂 — 3 2921499033 西布曲明及其盐 — 4 2903299020 六氯丁二烯 87-68-3 5 2908110000 2908199023 2908199024 2909309017 2915900014 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 87-86-5 131-52-2 27735-64-4 3772-94-9 1825-21-4 6 2906299011 2906299021 三氯杀螨醇 115-32-2 10606-46-9 7 2904990014 2922120002 2930909093 2932190017 2933990095 2934999093 2935900037 等 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 — 8 2903999050 多氯萘,包括二氯萘、三氯萘、四氯萘、五氯萘、六氯萘、七氯萘、八氯萘 — 9 2903890020 六溴环十二烷 25637-99-4 3194-55-6 134237-50-6 134237-51-7 134237-52-8 注:1.禁止进口的商品范围以商品描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 2.CAS号,即化学文摘社(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缩写为CAS)登记号。 3.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是指:(1)全氟己基磺酸(355-46-4),包 括支链异构体;(2)全氟己基磺酸盐类;(3)全氟己基磺酸相关化合物,是结构成分 中含有C6F13SO2-且可能降解为全氟己基磺酸的任何物质。 附件2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七批) 序 号 海关商品编号 商 品 名 称 CAS号 1 2903299020 六氯丁二烯 87-68-3 2 2908110000 2908199023 2908199024 2909309017 2915900014 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 87-86-5 131-52-2 27735-64-4 3772-94-9 1825-21-4 3 2906299011 2906299021 三氯杀螨醇 115-32-2 10606-46-9 4 2904990014 2922120002 2930909093 2932190017 2933990095 2934999093 2935900037 等 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 — 5 2903999050 多氯萘,包括二氯萘、三氯萘、四氯萘、五氯萘、六氯萘、七氯萘、八氯萘 — 6 2903890020 六溴环十二烷 25637-99-4 3194-55-6 134237-50-6 134237-51-7 134237-52-8 注:1.禁止进口的商品范围以商品描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 2.CAS号,即化学文摘社(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缩写为CAS)登记号。 3.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是指:(1)全氟己基磺酸(355-46-4),包 括支链异构体;(2)全氟己基磺酸盐类;(3)全氟己基磺酸相关化合物,是结构成分 中含有C6F13SO2-且可能降解为全氟己基磺酸的任何物质。 相关阅读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八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七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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