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西联乡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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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西联乡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2024-07-14 14: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浙委发〔2016〕69号)和《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综委〔2017〕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规范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有效对接“四个平台”,提升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实战能力,现就加强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做如下明确:

  一、综治工作中心组织机构

  主 任:雷晓蕾

  常务副主任:朱小勇

  副 主 任:柳城派出所何伟俊、检察室严小燕、法庭张志宏、司法所汤军伟

  成 员:张智杰、陶寿仁、潘青峰

  二、场所设置

  乡综治工作中心建有群众接待窗口、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综治指挥室和其他工作场所。

  1.群众接待窗口。由乡综治办等单位派员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供信访接待、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人口管理、社区矫正等“一站式”服务功能,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现场解答或咨询,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2.矛盾纠纷调解室。主要用于综治组织协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3.心理咨询室。对有需求的居民群众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活动的场所。(应建立健全经常性心理服务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机构的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人员、社会工作者等,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加强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并协同卫生计生、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的专业力量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危机干预工作,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4.综治指挥室。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社会治安状况实时监控和突发案事件指挥调度等提供的场所。

  5.其他工作场所。

  三、主要功能

  负责协助乡党委、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禁毒戒毒、“扫黄打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3.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

  4.组织协调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依托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等实现对突发案事件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指挥处置;

  5.建立基层社会治理线上指挥协调机制,及时受理辖区内群众求助、投诉和有关矛盾纠纷等事项,做到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6.组织开展法治、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市场等基层平安细胞的创建活动;

  7.指导村(社区、企业)综治工作中心(站、室)开展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推进全科网格建设,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群防群治队伍力量,促进相关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8.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考核评价;

  9.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四、运行管理

  1.内部管理制度。

  (1)首问负责。中心办公、值班人员均为首问负责人,对群众反映的诉求事项,第一时间登记,按照程序引导解决;对发现的不稳定信息和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对突发事件应积极参与处置;

  (2)限时办结。参照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事件流转规范,严格执行“2日受理和7日出具办理意见”的工作制度;

  (3)督查督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整改通知单等形式进行督办,督查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4)情况报告。综治中心派驻单位、综治委成员单位应及时向综治中心报告本系统发生的影响社会治安的重特大案(事)件、工作中排查掌握的社会治安隐患、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综治中心应定期向上一级综治中心和本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汇报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等,遇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随时报告,并及时续报进展情况;

  (5)AB岗。中心各岗位应统筹安排,落实AB岗制度,确保运转流畅;

  (6)领导接访。通过定点接访、网上信访、在线访谈等形式,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及时化解信访积案;

  (7)教育培训。不定期组织开展综治(平安、维稳)工作培训,提升业务素质能力水平建设;

  (8)考评奖惩。组织开展辖区内(平安、维稳)考核评价;制定派驻单位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评定,并将结果通报其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9)档案管理。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群防群治、平安创建、考核奖惩和全科网格等工作台账,做到档案资料规范完备。

  2.工作例会制度。

  (1)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各派驻单位参加的例会;

  (2)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协调解决重要事项;

  (3)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调度会或联席会;

  (4)会议均应形成书面记录,联席会议应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3.协作配合制度。

  (1)各派驻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

  (3)派驻工作期间应当自觉接受和服从综治工作中心的领导、指挥、管理、调度和协调。

  4.联动工作机制。

  (1)矛盾纠纷联调。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手段进行疏导化解。

  (2)社会治安联防。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合理配置群防群治队伍,构建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配套、点线面联动的治安防控工作网络。

  (3)突出问题联治。定期组织排摸、梳理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按照上级部署,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项集中整治行动。

  (4)重点工作联动。统一部署开展工作,统一使用工作力量,统一调配必需装备,统一安排值班备勤,并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

  (5)服务管理联抓。入驻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公开承诺服务项目,主动为居民群众、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解决群众需求。协同做好本地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6)基层平安联创。按照深化平安浙江建设、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扩大覆盖、丰富内涵、提升层次,广泛组织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5.事件流转办理机制。

  (1)依托乡基层治理综合信息指挥体系;

  (2)发挥“平安通”、平安浙江APP、综治指挥室的作用;

  (3)做好源头发现、采集建档、分流交办、执行处置、检查督促、结果反馈等环节,及时稳妥处理涉及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的各项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深化网格管理。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构建“一张网”的网格管理体系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科网格建设。

  (三)推进信息共享。及时推送和接收重点人、事、物、组织、场所等基础信息和相关事件信息,推进基层治理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联动。

  (四)强化工作对接。要加强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和各个方面的工作对接和协调配合,做到既统筹整合现有的资源,又形成有机整体,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加强上下对接,发挥乡综治工作中心作用,向上对接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向下延伸工作网络和机制,设立村(社区、企业)综治工作中心(站、室),承接网格及基层群众反映的各种相关事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中共西联乡委员会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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