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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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总结报告

2023-08-31 02: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或工作情况作加以回顾检查并分析评价的书面材料,它能帮我们理顺知识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让我们抽出时间写写总结吧。那么如何把总结写出新花样呢?贴心为朋友们精心整理了5篇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篇一

上半年,新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围绕提高矫正工作质量的总体目标,以提高矫正安帮工作质量为核心,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呈现出了更为快速化、科学化的发展趋势。

一、人员激增,状况复杂,工作面临新挑战

近年来,我区社区矫正人员在数量上呈激增态势,犯罪类型呈现多样化趋势。截止到六月底,我区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已到达112人,其中管制26人,缓刑72人,假释9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压力也剧增,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迎来新的挑战。

二、强化职能,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一)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二节、二会期间监管教育和安全教育。一是做好矫正人员的排查工作。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在二节、二会前务必与社区矫正人员见面;二是强化对矫正安帮人员的管控措施,严格按规定办理外出请假审批手续,落实审批职责。

(二)用心开展法律法规及安全教育。对二节、二会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要进行分析研究,事先做好预防和化解矛盾工作,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通讯联系要持续24小时畅通,遇重大状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及时报送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动态。组织各司法所开展集中大排查,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状况,把妥善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作为帮教的重要任务,透过以帮促教的方式,确保社矫人员管得住,控得牢。同时,把有脱漏管现象、有重新犯罪倾向和平时表现差、有违规现象的矫正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检查频率,强化针对性措施,确保不出问题。与检察机关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刑罚变更执行状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落实日常监管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

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主动引入检察监督,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大力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案件一案一报制度,提高社区矫正安全防范潜力。

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工作总结 篇二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永阳镇社区矫正试点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永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裴敬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综治办主任、镇派出所所长、镇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同时,各村(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22个。二是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20余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专家、学者、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120余人。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设置了妇女帮教组、青年帮教组,为社区矫正步入正规化管理渠道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建档立制。

镇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镇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镇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镇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矫正对象韩某、邵某通过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韩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被人利用,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4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为3人解决了低保问题。

六、正面引导。

镇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培养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如已解矫的仇某,在县某运输单位工作,把自己业余时间全部用在抓好企业管理和营销上,为企业增加效益十几万元,这类典型镇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镇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 进一步加强。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篇三

一、基本情况

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今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截止7月9日,已完成交接工作,于7月10日起转入正www贴心..贴心net常接收,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92名,已经解矫8名,新接收26名。其间缓刑6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的权利的19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管制2人。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二、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行以来,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两办"转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今年3月,我们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3月底进行了汇总。与此同时,局长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宁波市社区矫正试点单位鄞州区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我们通过走访街道、慈城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赢取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区矫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了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三)指导督促,深入推进。为了加强指导,由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牵头聘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资深心理学教授组成江北区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指导组。同时为了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和衔接,争取成员单位支持,深入推进。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从“排找困难,强化指导”入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到各街道、慈城镇,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排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做好矫正基础性工作。

4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报告,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局江北分局分别部署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求真务实,坚实基础,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

我区把求实效作为工作目标,注重基础,大胆实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分别向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区常务会汇报情况,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便获得最大的支持。同时,成立了江北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按委员会统一要求,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报请并同意,通过内部调整,成立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科。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和人头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各街道、慈城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由街道、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街道、镇结合工作任务,将民政、教育部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社区矫正是公共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所以广泛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初期,就着手编制印发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学习资料和宣传册,其中《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共印2000册,《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共印500册,同时从省里购买了《社区矫正实务》《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60多册。确保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以有社会服刑人员的单位负责人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利用我区《新江北》报刊及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发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访报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街道、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汲取经验,强化培训。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兄弟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又组织各街道(镇)司法所分管领导与司法所所长一同,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学习参观,听取经验,翻阅档案。在社区矫正工作者上岗之前,我们组织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岗前培训二天。聘请了区法院专业人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各街道、镇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严把三关,是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的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可鉴见的经验有限,大多数工作还是要靠自己边实践、边探索、边提高,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我们严把工作环节。

(一)把好移交关。首先是社区矫正对象相关材料的移交。为了确保衔接工作准确无误,我们采取了由公安局江北分局相关部门收齐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区司法局的形式。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补缺,做到档案不补齐不移交,人档不对号不移交,对象下落不明不移交。在接收材料时,我们按照事先印制的各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所需材料名细表,一一对照,查看是否有缺失。其材料做到了百分百合格,全部一次性过关,通过签字确认移交。再由我局基层科分别移送给各司法所,确保材料齐全。其次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移交型式上,我们对会议流程、相关材料,做了统一规定,并多次组织人员到场进行指导,确保交接会议不图形式走过场。同时各街道、镇现场会结束后,按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第一次集中政治学习。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讲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治安处罚法有关内容及请消假、会客、搬迁等相关制度。全区8个街道、镇在移交、学习过程中都平稳有序,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表示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好首次谈话关。做好首次谈话有利于矫正对象感受社会化教育,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所以我们一直很重视第一次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工作。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多次强调,并对首次谈话的参加人员、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各街道、慈城镇都由司法所为主、公安派出所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首次谈话,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把好重大事项汇报关。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始前,我们就详细制定了六项制度,其中一条就是“请示报告制度”即“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遇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各街道、慈城镇认真执行,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共同探讨,及时采取措施。

四、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是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的基础

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要求各街道、镇要坚持标准、注重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

(一)就地取材,共驻共建。

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各自的地域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与宁波大学法学院签订地校法制共建协议,率先在孔浦街道开展了“法律人在行动”活动。首先我们聘请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讲师组成社区矫正工作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研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及心理问题,探讨、提出立法建议。其次,我们聘请了在校大学生为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深入到村、社区,提供司法协助。一来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法律专业工作者紧缺的难题,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输入新鲜血液;二来为大学生学以致用提供一个实践场地。充分发挥大学的学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共建单位的双赢。做到因地制宜,抓出各自的工作特色,努力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配合有力,齐抓共管。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完全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必须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我们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与当地敬老院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其中庄桥并自制了矫正对象考勤卡。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等街道鼓励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包括村居、企业、楼道、村民小组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中来。以社区老人养老场所为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地点,中马街道还两名矫正人员自源出资帮助贫困学生。截止目前,我们聘请了100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其中有在校大学生,有休退老干部等,在我区各社区、居委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后,公安局江北分局积极配合,健全了组织,结合江北实际,制订了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在首次谈话及现场交接工作中,公安机关积极派人参加,确保会场的威严性,同时也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工作。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保证了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核关口的严格,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为日后的矫正教育、监督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三)解决困难,卓有成效。

我们注重了解现有服刑人员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无工作、家庭经济拮据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申请享受“低保金”等。对有工作能力但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就业等部门联系,千方百计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在工作中找回了自我,如:孔浦街道在通知谈话过程中发现一名被剥夺政治的权利的矫正对象满腹怨言,抱以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上门走访,了解到因为他曾今的污点,没有单位肯聘用他,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为了避免他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工作人员经多方协商帮助他在社区找一个公益性岗位,为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最终赢来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配合和思想改观。

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篇四

首先,我代表哈图布呼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下面,就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哈图布呼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乌苏市司法局领导的关怀指导下,认真准备各项工作,仔细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排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对矫正对象进行逐一排查摸底,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从而实现规范化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下面我们开展的工作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

一、哈图布呼镇及社区矫正基本情况

哈图布呼镇地处乌苏市以西38公里处,全镇总面积189平方公里,全镇有18个行政村、5个农业开发区、2个社区,企事业单位34个,常住人口 1.9万人,个体工商户840余家。是乌苏西片集经济、文化、商贸、金融中心。哈图布呼司法所从去年4月25日至今共接收18名社区服刑人员,累计解除9名,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人。其中男性矫正对象5人、女性1人;少数民族3人;抢劫罪2人;盗窃罪1人、滥伐林木罪1人、交通肇事罪2人。

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四个到位”,打牢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

1、组织机构到位。成立了以镇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等相关单位站所长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司法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制度落实到位。我们在矫正工作开展中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区矫正暂行规定》等制度办事。在衔接工作中落实定期例会、情况通报、核查核对等制度;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落实监督考察、走访、报到、定期排查等制度;在教育矫正工作中落实个案矫正、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制度;在考核奖惩工作中落实计分考核办法、奖惩结果告知和公示制度。

3、队伍建设到位。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确保每个矫正对象都有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民警、志愿者、监督人组成的帮教小组。建立起了五支队伍。一是专职队伍。由司法所2名司法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及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建档立制工作。二是联络员队伍。由18个村队2个社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组成主,负责矫正对象的监督和日常沟通联系;三是法制辅导员队伍。主要是与红星法庭建立长期挂钩关系,邀请红星法庭庭长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同时,每季度的集体法制教育,由司法所所长授课。四是志愿者队伍。全镇由18名党员干部、村队社区调解主任、村民组成了志愿者队伍。在司法所的安排下,经常碰头沟通,灵活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

(二)强化“五个环节”,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力开展。

1、衔接环节。2018年4月我镇派出所向司法所正式交接了7名矫正对象,我们在详细查阅矫正对象的档案材料及法律文书后及时为矫正对象办理交接登记手续,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及矫正对象移交花名册。对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他们在矫正期间的权利及义务,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服刑人员须知》,告知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及制度,重点强调违反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内容,要求其服从监督管理,并让矫正对象代表宣读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此外我们还与服刑人员监督人签订监护和帮教协议,明确司法所和监督人的责任。

2、监督管理环节。一是建立档案,规范信息资料。根据矫正对象的罪名、刑种、年龄、工作情况的不同,接受矫正的心理、态度也不尽相同,我们因人而宜,制定矫正个案。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

二是经常走访谈话,实施动态管理。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坚持“五走访”,即新接收的要走访,家庭纠纷的要走访,生活有困难的要走访,重大节日前要走访,有疾病时要走访。常以长辈或朋友的身份与其进行个别谈心,提倡见面谈、经常谈,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一次,不定期电话联系,随时掌握服刑人员行为动态,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

三是因人施教,坚持原则,突破工作屏障。对不服从管理,不愿接受矫正的犯人,我们本着先教育警告的原则,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那些实在警告无效又有腻烦情绪的犯人,就通报给派出所,然后会同派出所把该矫正对象先叫到派出所进行思想教育和训诫,对其讲明不接受矫正的严重后果;尔后要求其认真按规定汇报近期思想、接受再学习再教育再改造。我镇草原队社区矫正对象马某,在刚列入社区矫正时,不仅不按要求落实矫正规定,而且还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看着我们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年轻女性,认为我们管不了他,自以为是,每次通知其参加教育或劳动都爱耍滑头。而当我们拿着社区矫正实施方案的管理明细,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会严格按照规定给与处罚并询问其是愿意在社会上服刑还是被收监,让他选择其一时,他不得不认罪服法,服从管理。

四是严格请销假规定,把好矫正对象外出学习劳动的关口。一年来只要有请假离开镇区的矫正对象,我们都认真做好登记造册,严格审批各项手续。缓刑犯尚某,是个年仅21岁的女孩子,其姑妈在乌苏市开了一家婚纱影楼,想让尚某去店里帮忙,同时尚某也想去影楼学个化妆摄影的技术,用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尚某主动向司法所汇报后,我们考虑尚某年轻,悔罪态度较好,尚不能对社会造成危害,不能因其社区服刑就耽误其学习的时机,及时将情况向乌苏市司法局反映,获得同意后,我们按请假规定写出请假申请及请假事由、请假天数,和派出所共同到迎宾影楼进行了解核实后,才报市司法局审批。在她临走前,专门进行谈话,交待了注意事项,提出了管理要求,提醒她出去学技术,思想上不能放松,要牢记自己是服刑人员的身份,在外地也要遵守社区矫正的工作规定。

3、教育矫正环节。我们着力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对象自新意识。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共参加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组织的集中教育7次,我所也积极进行8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集中教育。如邀请红星法庭庭长及派出所指导员宣讲法律常识和《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规章制度、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等,不断提升他们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尽快成为一个被社会所接纳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

4、公益劳动环节。我们制定并实施了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的公益劳动计划,组织矫正对象每月不少于8小时在公益劳动基地及镇区清理积雪垃圾、锄草、刷树的方式完成的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他们在劳动中感受的自己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

5、帮扶解困环节。落实帮教队组成帮教对子,成立村队社区主任、服刑人员家属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的组成的帮教小组,对服刑人员进行“三帮一”的思想辅导和转化,使他们辨别善恶,分清是非。2018年5月至今,司法所让5名有就业意向的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劳动保障所组织的两次蒸包子和做抓饭的就业技能培训。现已有2名成功就业,期满解矫的阿尔达克还开起了抓饭馆。乌苏查次村的服刑人员万里,告诉司法所他有想建立家庭小农场的想法,但资金缺乏,希望司法所能给予一定的贷款或帮助,所长张贻江听到万里的诉求后,积极协调镇党委及农村信用社,以自己的名义为万里担保贷款8万,现在万里家的小农场以初具规模。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篇五

我在大学期间学的是社会工作,当年在学习《社区社会工作》这门课的时候,首次接触到“社区矫正”一词,当时对社区矫正的概念是十分模糊的,脑子里甚至出现了在社区里关押着一些犯人的画面,现在想想甚是搞笑。

完全没有想到的是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做社区矫正工作,每天和“犯人”们打着交道。事实上在我对这份工作逐渐熟知后,不仅一改原先的错误认识,而且更是觉得社区矫正工作是一份能够助人的十分有意义的工作。

社区矫正不仅没有监狱,而且没有“犯人”,有的只是社区矫正工作室、心理咨询、法律咨询室和曾经犯过一些对社会危害不大的错误,并且改错意识较强的人。

在近一年的工作里,前前后后接收了近三十名社区矫正人员,得到了以下几点的感想和反思。

一每个人都有改变和发展的内在潜力

在社区矫正的人员,虽然他们曾经犯过错,并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但是他们的生活环境并没有太大的改变,因此他们大多都很感恩社会,并且愿意去弥补自己的过错,或是愿意通过学习和社区劳动来提升自己,服务社会。

在我们一月一次的集中学习和集中劳动中,每位社区服刑人员都很积极的参与,并且会互相交流自己的学习心得。在社区服刑的同时,他们每个人在社会上还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有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有的是商场经理,有的是外卖员等等,因为犯罪丢掉工作的,也都会去主动的在社会上找寻一个适合自己的位置,有的自己开公司创业,有的在家备考一些技能证书考试等等。

因此,我们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要引导他们向上向善,注重心理的疏导和关怀,相信每个人都有改变的希望和发展的潜力,不能因为一时的错误,就判定一个人的一生。

同时还应注重社区服刑人员潜能的开发和利用,尽可能的给他们提供一些就业信息,帮助他们找到一个适合的工作岗位。

二人在情景中,每个人的行为选择都是有原因的每个个体都不是完全独立自存的,个人的发展受到生理,心理,社会三方面的影响,个人在环境中不断成长,社会环境会影响到个人的行为,家庭作为一个人生来所接触到的第一个环境,对人的影响更是深远持久的。因此研究一个人的行为背后的原因应该将其放在所处的环境当中。

这一点在未成年人身上体现的尤为明显,未成年人处在人生的关键期,身体、心智都还不够成熟,对一些事情的看法还不够客观和全面,在这个时期,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合理的关怀,很容易走向歧途,这也是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升高的原因之一。

以我们这一名未成年社矫人员小D为例,中考那年,他的父亲患上尿毒症后,母亲和父亲离婚,生活学习疏于管教的他在学校结识了一帮朋友,平时一起出去上网打游戏,没有上网费了,就和朋友们一起偷窃,从几块到几十块到几百块。中学毕业后,他来到本地的一所技术学校,放假期间,和他的朋友们抢劫而被判刑。

经过此事,小D辍学,性格变得更加内向,平时基本不和母亲交流,也很少出门,平时就和奶奶在家呆着,每月到司法所也是由母亲带领。得知此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始每周会找他谈话一次,询问他最近的一些生活情况,每月带领他去参加一些社区劳动或是参加心理知识讲座,引导他主动参与社会,走向社会。

经过近半年的沟通和相处,小D逐渐放下戒备,和工作人员敞开心扉。在一次交流会中,小D和母亲敞开心扉,小D讲出当年结识“朋友”的原因是自己一个月没回家母亲都不知道,母亲抛下病重父亲太“凉薄”,并向母亲表达了自己意识到了错误和积极向上改错的决心。

小D母亲泪流满面,讲出了当年是D父亲得知自己病重,不想拖累他们母子才执意要离婚的事实,也表达了对小D疏于关爱的愧疚之心。经过此事后,母子俩的关系有了较大的改进,现在,小D重返校园,决定学好一门技术,以后承担起家庭责任,让母亲和奶奶少些担忧,多些笑容。

小D的案例告诉我们,对于未成年人,家人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怀,引导他们向善;社会也应给予更多的宽容,没有哪个孩子是天生的坏孩子,坏孩子也有好的一面。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要从行为背后的原因着手,因为人在情境中,每个行为的选择都是有原因的,我们不能因为某个人某一时的某个行为,就判定这个人的好坏,探究行为背后的原因,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当更加的细化和深入

法律意识淡薄也是犯罪的原因之一,很多人被判了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违反了哪条法律规定,甚至觉得,“我也就是开车前喝了点酒,没有那么严重”,“我就是租了块地,做点小生意,什么农田非农田的”,“我就是和同学们一起去吓唬吓唬那个人顺便拿了点零花钱,又没有动手”,“我就是把群里的信息给了那个人,赚点小外快而已”等等,这许多的“我就是”即为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

这也启示我们法律宣传不能停留在变口号,挂标语,应该深入细化到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条的宣传和解读,法治宣传的范围也不能局限在街道和社区,学校也是我们宣传的重要地点。

在宣传过程中,应该注重结合典型的案例,突出相关的法律法条。让法治宣传更加的贴合生活实际,提升法治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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