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社区资金监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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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社区资金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社区资金管理, 提高社区资金使用效益, 促 进中心城区社区健康协调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 《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 和 《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城区社区资金管理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民主理财、收支 两条线”的原则。
第三条中心城区社区账务实行“社区账务街道”制度。
第二章社区资金来源
第四条中心城区社区资金由社区基本经费和社区专项经费组成。
一、社区基本经费来源包括:
(一)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区级财政补助资金;
(三)街道财政补助资金;
(四) 社区服务收入资金: 主要包括社区给部门服务居民收入, 物业管理收 入,保洁、保安、保绿收入等;
(五) 捐赠资金: 主要包括辖区单位捐赠、 社会友好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资金 等;
(六)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奖励收入,银行利息收入,改制企业职工移交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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