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部门为灵活就业“4050”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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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部门为灵活就业“4050”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2024-07-11 17: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区人社局供稿(管启红 沈婷)“您好,这里是我的身份证。镇上的工作人员说我符合办理‘4050’减半优惠的条件。”近日,家住刘桥镇的徐先生来到通州政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咨询我区的“4050”政策。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小管热情接待了他。

区委区政府在对待就业弱势群体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比如养老金政策、医保政策、失业补助政策等。我区“4050”优惠政策认定的条件一般是指男性年满50周岁至6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至55周岁的人群,没有办理退休的,不在领失业金期间的,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也不是股东的,个人挂靠就业中心缴纳社保的人员。对于这类没有单位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国家给予的社保补贴。

根据徐先生的情况,需要首先办理窗口停保,才能办理“4050”。他是我区众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代扣代缴人员之一,要先取消代扣代缴协议,还要暂停养老保险,才让“4050”的审核工作顺利通过。工作人员耐心向办事群众解释,代扣代缴协议只是暂时取消,是为了“4050”的审核,镇上反馈审核通过后,是可以再恢复代扣代缴的,到时候重新签个协议,再在镇上办理就业申报。就业申报是指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或者是暂停了养老保险(包括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后再次挂靠就业中心缴费的人员,必须办理就业申报。

“4050”政策是区人社部门为了减轻老百姓的负担,可以享受4年减半的社保补贴。高峰时段,窗口从去年12月到今年1月平均每天服务办理“4050”人员300人左右。

(责任编辑:程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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