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因疫情在家没法上班工资怎么算?人社局解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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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因疫情在家没法上班工资怎么算?人社局解答来了

2023-04-30 17: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原创】因疫情在家没法上班工资怎么算?人社局解答来了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袁静娴

疫情期间,因为小区被封闭无法正常上班,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如何计算?在3月9日举行的深圳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副局长吴军军作了回答。

吴军军表示,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属于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需进行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等措施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并支付其上述期间的工资。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使用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应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劳动者既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也未休假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其中,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30天;目前,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60元/月。

在疫情期间如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拨打电话12345,或者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上提交违法线索,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会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启动调解、仲裁、劳动监察等各种手段,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审读:孙世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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