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截至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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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截至9月2日

2024-07-09 11: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相关单位:

2024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示范引导作用,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及其实践的阐释研究。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本次受理2024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及思政专项等课题的申报。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申报另行发文通知。

2.本年度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不能同时申报。

3.此次申报不再发布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和省规划办近年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着眼国家和我省的需求及学科发展,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

鼓励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伟大成就伟大变革、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党的自我革命;围绕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围绕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学术热点问题等开展深入研究。

(二)研究要求

突出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选题的着眼点和立足点;突出实践意识,着力为山西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学理支持,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突出时代意识,紧跟时代潮流,彰显时代特点,力求站在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创新意识,强化创新思维,力求主题鲜明、表述准确。

(三)条件要求

课题申请人应是我省党校、高等院校、社科研究单位在职的教学科研人员。其中,思政专项课题要求为我省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辅导员,以及各级党校和社科院思政理论研究者。青年课题要求为: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3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30日后出生)。

(四)报送要求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2份、活页7份及汇总表。申请书及活页均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不得单面印制,不得更改表格格式。

2.提交纸质版的同时需要提交电子版。

电子版格式要求:

(1)申请书和活页保存为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保存为EXCEL文件格式。

(2)每一位申请人建立一个电子文件夹,以申请人名字命名,例如:“李华”。文件夹里包括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例如:“李华申请书”、“李华活页”。所有文件不要使用图片格式。

(五)时间要求

各学院统一于9月2日将材料提交至明向校区科研院815室,提前或逾期不予受理。

三、结题要求

(一)成果要求

结题形式主要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万字,可以不发表),或者以下三种形式:(1)发表论文,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围绕课题研究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论文,标注该论文为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并标注课题编号(符合以上要求的,结题时可以免于鉴定);(2)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红旗文稿》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以“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3)出版专著,封面标注“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助”,并标注课题立项编号。

(二)时间要求

课题要求1年之后、2年之内结题。一般不予延期,如有特殊情况,须提交延期申请,获批后方可延期。对逾期未结题课题将定期进行清理,被清理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

课题完成后由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省规划办受理后统一组织评审鉴定。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公布。

四、组织领导

1.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要按照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及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核查以下情况:(1)申请人个人身份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2)申请人是否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课题题目是否与本人已经结题的课题题目雷同或相近。如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

联系人:王雁南  康颖卿   联系电话:0351-3176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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