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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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

2024-07-04 11: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做好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本科生本学年的贷款回执确认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提交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准备好纸质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在其右上角注明学院、学号、本人联系方式。收到电子版回执信息的学生,请根据电子回执内容填写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信息单》。

各学院各年级统一收取相关贷款受理证明或受理信息单,于2023年9月8日前就近报送至指定地点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信息录入工作。各校区报送地点如下:

1.中心校区:鼎新楼行政服务中心师生办事大厅1号窗口,联系人:黄老师,电话85166369;

2.南岭校区:学工部东区学生办公室(逸夫楼A区901),联系人:迪力夏提老师,电话85095771;

3.新民校区:学工部新民校区学生办公室(新民校区校部机关楼210室),联系人:丰老师,电话85619241;

4.朝阳校区:学工部北区学生办公室(朝阳校区食堂404),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8502069;

5.和平校区:学工部西区学生办公室(学部行政楼325),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7836215;

6.南湖校区:通信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一教学楼120B),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5151157。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确认

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如须办理加盖学校资助部门公章等事宜,请学生按银行要求于2023年9月20日前工作时间到中心校区鼎新楼行政服务中心师生办事大厅1号窗口办理。

三、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放款、发放及用贷款缴费的说明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开行放款后,学生会收到银行放款信息,但银行将分批次把助学贷款全额拨付至学校账户,学校收到全体学生贷款后,将发放贷款至学校统一办理的学子卡内(约12月中旬到账),学生收到贷款后自行登录“吉林大学缴费平台”(https://cwsf.jlu.edu.cn)自助缴纳学费、住宿费。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财务提取流程

非国开行各银行贷款放款方式不同,如银行将全部或部分贷款拨付至学校,学生收到放款信息后请按如下流程提取贷款并缴费:  

步骤一:登陆财务系统查询助学贷款到账情况

“到款凭证”查询方式:进入校内办公网—公共服务—财务平台—财务系统—账号密码登录(新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都是学号)—高级财务查询—财务到款查询—选择起始年月—在汇入单位包含任意字词中输入收款人姓名—点击“按条件查询”——打印“到款凭证”。

步骤二:学生前往财务办事大厅(鼎新楼C101)提取助学贷款并缴费

学生持“到款凭证”,到财务大厅填写“支据”,提取贷款到个人银行卡中,学生收到助学贷款后自行登陆“吉林大学缴费平台”缴纳学费、住宿费。

请各学院按照上述工作安排,通知学生尽快办理相关事宜,确保本学年个人生源地助学贷款顺利发放,及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联系人:黄老师

财务处咨询电话:85155225

师生办事大厅咨询电话:85166369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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