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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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2024-07-10 01: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

专业实践是研究生到校内外相关岗位,开展的具有明确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的实践实习活动,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累计时长不少于6个月,其中必须有赴校外行业或产业一线开展实践的经历。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与考核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计划制定

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开展个人专业实践计划制定工作。2024年7月11日前,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培养环节”—“专业实践计划”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7月15前,研究生导师、学院完成审核。

学院和导师应向研究生联系推荐各级各类专业实践基地或导师的横向课题合作单位,应尽量减少研究生本人联系的实践地点的数量,研究生本人联系的实践点须经导师与学院审核。

二、专业实践过程管理

学院应加强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的中期检查和回访等过程管理。校内导师应与校外导师保持联系,定期检查研究生实践研究工作进展。学院需及时掌握研究生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开展相关教育管理,为外出实践研究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以襄阳专项等特定地域、行业、产业专项指标招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应依据《专业学位专项计划申报书》安排研究生到专项所对应的地域、行业、产业等开展专业实践。

三、专业实践结果考核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并提交专业实践单位反馈意见表。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考核。考核以答辩的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获得相应环节学分,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考核不合格者,由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批准后,可重新或补充进行专业实践,完成实践后进行第二次考核。累计两次未通过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的,依据《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予以退学。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

导师应引导研究生将学位论文论文选题与专业实践紧密结合,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突出专业性与实践性。以专项指标招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符合专项培养定位与要求。

学院应重点审查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选题,不符合专业学位及专项培养定位的,应重新选题。

五、工作要求

学院应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规范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对研究生开展安全、保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教育,组织研究生有序开展实践。

学校定期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评估,重点审查专项招生研究生专业实践落实情况。对于未按专业培养方案既定要求落实专业实践的,核减下一年度相应类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专项研究生未按照《专业学位专项计划申报书》内容进行专业实践的,取消学院下一年度同类型专项招生资格。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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