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州荆溪新城溪下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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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州荆溪新城溪下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2024-07-16 05: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侯发改审批〔2021〕40号

 

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贵镇关于申请审批福州荆溪新城溪下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荆函〔2021〕10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荆溪新城溪下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荆溪新城溪下安置房项目(项目编码:2018-350121-47-01-051076)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荆溪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该项目建设可以加快荆溪片区城镇化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人居环境,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有利于推进拆迁安置工作和社会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2070.94平方米(合123亩),总建筑面积233163.92平方米;主要建设安置房、幼儿园及供水、供电、污水、道路、绿地、广场、停车场等公共配套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6832.45万元,其中工程费67618.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078.61万元、预备费4134.8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安排。

七、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846.2吨标准煤。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经荆溪镇人民政府审查,详见《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项目业主单位在建设与运行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好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各项措施。

九、建设工期:24个月。

十、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行业审查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概算总投资超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10%以上的,或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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