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石工程量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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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石工程量的计算 :
长期以来 , 我们在招投标以及工程量签证过程中 , 对于抛石方量的计算 一直是按实方体积进行的 , 这样的计算方法在无形中给甲方造成了损失 . 这样的 计算方法即不符合规范也不符合正常的施工要求 . 正确的计算方法应该如下 :
( 依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1- 2007”P43)抛投水下的 抛填物, 石料抛投体积按抛投石料堆方体积计算, 钢筋笼块石或混凝土块抛投体 积按抛投钢筋笼或混凝土块的规格尺寸计算的体积计量 (钢筋笼块石与混凝土块 抛投体积在实际过程中不知道如何实行, 是实方不是松方, 还是码方呢, 有待思 考,)。块石实方指堆石坝坝体方(即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所得),块石松方即 块石堆方。
如:按设计图示尺寸所得水下抛石体积为 100m3 ,则在招标过程中工程量 清单上的抛石方量应为: 100*1.43/1.75=81.71m3 。
块石: 1 自然方 =1.75 松方 =1.43 实方 =1.67 码方。
这其中又有一个问题(工程量的计算符合规范要求),在 2006 《广 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3-8 , 3-9 定额子目中的块石量是以堆方(即 松方)出现,( 1.03 为损耗系数),而在工程计价中的块石是以码方为单位进 行的,所以在计价过程中应将堆方量转换为码方量,所以定额中的块石量应为: 100*1.75/1.67*1.03=108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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