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孜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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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孜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

2023-12-08 16: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甘孜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18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甘孜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经多次调研、征求相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现已形成《甘孜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水平,提升公众参与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收集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5日,逾期不再接收。

社会公众可将反馈意见表发送至邮箱 552196162 @qq.com;联系人:桑郎泽郎;联系电话:13568672180。

附件:1.甘孜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

1.甘孜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甘孜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甘孜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及矿业发展概况

第二节 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

第三节 上轮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成效

第四节 形势与要求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规划目标

第三章 明确勘查开发方向 强化资源安全保障

第一节 突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方向和重点

第二节 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数量和总量

第三节 落实能源资源基地和规划矿区

第四章 科学分区管理 统筹勘查开发布局

第一节 加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

第二节 优化勘查开发区域格局

第三节 科学划定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开采区

第四节 合理设置勘查开采规划区块

第五节 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管控

第五章 深化矿政改革 增强矿业发展动力

第一节 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

第二节 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

第六章 加快绿色发展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

第一节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第二节 推进实施绿色勘查

第三节 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四节 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规划实施

第二节 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第三节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前 言

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为细化落实《四川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促进甘孜藏族自治州(简称甘孜州)矿业经济的可持续低碳绿色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甘孜藏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甘孜藏族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矿产资源管理及相关产业政策等规定,结合甘孜州实际,编制《甘孜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规划期内本行政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出让、登记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制定甘孜州矿产资源各类专项规划和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依据。全州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均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甘孜州所辖行政区,以2020年为基期,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及矿业发展概况

甘孜州位于四川省西部,是四川省最大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也是全省最大的藏族聚集区,还是长江上游的生态屏障,矿产种类齐全,蕴藏量丰富,属典型的资源型地区,在国家生态安全、资源安全和民族和谐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甘孜州东邻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和雅安市,南连凉山彝族自治州和云南省,西沿金沙江与西藏昌都市相邻,北接青海省的玉树和果洛两个藏族自治州,地理位置:东经97°22′~102°29′,北纬27°58′~34°20′,辖康定1个县级市,泸定、丹巴、九龙等17个县,总面积15.3万km2,占四川省总面积的31.5%。

甘孜州“十三五”期间,实施产业富民战略,坚持“一优先二有序三加快”产业发展思路,切实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和富民优势。截至2020年,全州户籍人口108.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GDP)410.61亿元,是“十二五”末的1.61倍,年均增长7%,人均GDP达3.78万元,城镇化率为31.01%,全年矿业产值17.2亿元,采矿业增加值12.02亿元,矿产开发有序推进,矿业经济稳步发展,为“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甘孜州国土面积大,人口少,总GDP和人均GDP低,城镇化水平低,区域成矿条件优越,是省内最具矿产资源潜力的地区之一,以稀有、有色、贵金属、地热为特色的矿产资源在全省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矿业发展极具优势,但受限高原高寒环境、交通、社会稳定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外部条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难度大、成本高。

第二节 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

一、矿产资源禀赋特点

甘孜州地处我国著名的西南“三江”成矿带中段,成矿条件优越,资源禀赋好,矿产资源分布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其中:稀有金属锂、铍、铌、钽等矿产主要分布在康定、道孚、雅江甲基卡伟晶岩型稀有金属矿集区及九龙、石渠等地;银、铅、锌、锡等金属矿产则主要分布于得荣、白玉、巴塘、德格等县,属西南“三江”成矿带的重要成矿富集区段;铜矿产则集中分布于九龙里伍及周边地区;金、铂等贵金属矿产主要分布于康定—丹巴大渡河沿岸和甘孜—理塘断裂带附近;地热资源主要呈条带状分布于德格—巴塘—乡城、甘孜—理塘、炉霍—泸定等深大构造带内;云母矿主要分布于丹巴北部地区。

截至2020年底,全州已发现各类矿产74种,固体矿产地1207处,已探明资源量的矿种主要有锂、铍、铌、钽、银、铅、锌、铜、金、铂、镍、锡、钨、石膏、大理岩、脉石英、地热、矿泉水等40余种,其中大型矿床有17处,中型矿床有84处。甘孜州的优势矿产主要有锂、铍、金、银、铜、铅、锌、镍、脉石英、大理岩、地热、矿泉水等,尤其锂矿资源优势明显。

二、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甘孜州矿产资源总量丰富、种类齐全,在成矿区带划分上属于巴颜喀拉-松潘成矿省和喀喇昆仑-三江成矿省,主要有丹巴-茂汶-青川(Cu-Ni-Pt-Pb-Zn-Fe-Au-云母-水晶)成矿亚带、甘孜-理塘(洋盆结合带)Au-(Cu-Ni)成矿亚带、德格—义敦—香格里拉(岛弧)Pb-Zn-Ag-Au-Cu-Sn及W-Mo-Be成矿亚带、中咱(地块)Zn-Pb-Cu-Au-F成矿亚带,区域矿产特色明显,找矿潜力巨大。

截至2020底,全州有效探矿权324个,登记总面积5000多km2,主要矿种有锂、铍、铌、钽、银、铅、锌、铜、金、铂、镍、锡、铁、大理岩、地热等,其中预普查163宗、详查118宗、勘探43宗,探矿权设置数量较多,但大部分探矿权停留在普查阶段,勘查进场难度大,勘查投入严重不足,商业性矿产勘查进展缓慢。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截至2020年底,全州已设有效采矿权85宗,其中,自然资源部颁证采矿权1宗,省级颁证采矿权62宗,州级颁证采矿权22宗。“十三五”期间,甘孜州对锂、金、银、铜、铅、锌、水泥用灰岩、大理岩、石膏等矿种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开发利用,原矿年生产能力达500余万吨。已设采矿权投入正式生产的占比较低,生产规模小的矿山扩能升级建设难度大,分散粗放开发的现状尚未得到根本改善。

“十三五”期间,甘孜州积极探索“飞地”经济,推进成甘、甘眉工业园区新能源产业项目落地,推进康定甲基卡锂矿复工复产,推进九龙里伍铜矿、白玉呷村银多金属矿、丹巴独狼沟金矿等重点矿山扩能技改建设,推进大渡河沿岸金矿规范开采,形成了稀有、有色、贵金属等一系列矿产开发利用体系,有力推动了矿产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

第三节 上轮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成效

矿产勘查取得较大进展。地质矿产调查稳步推进,战略性矿产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新的进展,甲基卡、里伍、呷村外围、大渡河沿岸金矿等重要成矿区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其中甲基卡地区新查明锂(Li2O)资源量160万吨,完成规划目标的533%,金矿新查明金金属量15吨,铜、铅、锌、银、铂等其他重要矿产新增资源量基本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升。

优势矿产服务“产业富民”战略。“十三五”期间,甘孜州实施产业富民战略,将丹巴独狼沟金矿、九龙里伍中咀铜矿、九龙黑牛洞铜矿、白玉呷村银多金属矿等重要矿山建设项目纳入“产业富民”战略,先后推进九龙黑牛洞铜矿45万吨/年新建项目、白玉呷村银多金属矿30万吨/年扩能项目、丹巴独狼沟金矿14.5万吨/年扩能项目等重点矿山建设项目,坚持重点矿山项目建设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有力地带动了地区经济增长。

矿产资源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期间,甘孜州积极推进涉及自然保护区采矿权清理整改、避让退出工作,通过中央环保督察、藏区矿业权筛查、自查自退、申请注销等方式,共有8宗采矿权退出自然保护区。截至2020年,有效采矿权总数减至85宗,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至21.17%。

专栏1 “十三五”矿产资源勘查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规划指标目标

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

属性

截至2020年底

完成情况

采矿权设置数(个)

80

预期性

85

未完成

指 标

2016—2020年

新发现和评价大中型重要矿产地(处)

4-6

6

完成

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铁(矿石万吨)

50

预期性

0

未完成

铜(金属万吨)

20

12

未完成

铅(金属万吨)

25

31

完成

锌(金属万吨)

20

36

完成

锂(金属万吨)

30

160

超额完成

金(金属吨)

10

15

完成

银(金属吨)

100

457

超额完成

铂(金属吨)

5

6.4

完成

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水平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甘孜州大力转变矿业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在有色、稀有、贵金属和建材等领域,积极探索矿业转型升级新途径,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开采管理,有效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开发利用结构不断优化,主要生产矿山“三率”达标率保持较高水平,资源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的模式正在逐步形成。

绿色矿业发展初见成效。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期内有九龙里伍铜矿、九龙黑牛洞铜矿、白玉呷村银多金属矿3个矿山进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成为绿色矿山建设的示范和动力,绿色矿山建设步入正轨。建立完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制度,统筹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整治,有序实施长江干支流10公里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等重点生态修复项目,累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84.96公顷。同时,督促现有矿山坚持“边开采、边修复”,严格实施矿区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和“环水保”措施,矿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精神若干事项的通知》和《甘孜藏族自治州重点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全面实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依法依规推进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矿业权转让,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体系,优势资源与优势资本强强结合,矿权市场和矿业秩序逾趋规范,充分保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矿产资源要素需求,加快推进矿业经济结构化调整和高质量发展。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实现矿业权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矿政管理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有机融合。

第四节 形势与要求

一、存在的问题

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地质勘查程度总体较低。甘孜州是战略性矿产资源的重要成矿区带,找矿潜力巨大,但受高原地理环境和社会稳定等因素影响,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总体较低,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仅为15.03%,远低于全国44.63%的平均水平,矿产调查评价涉及的矿种、区域与州内成矿条件、找矿潜力相差甚远,已设置探矿权勘查投入不足,商业性地勘工作进展缓慢,未取得预期效果。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空间有限。甘孜州国土面积大、成矿条件优越、资源禀赋好,但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面积占全州国土面积的46.47%,“三线一单”优先保护单元面积占全州国土面积的76.97%,进一步压缩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空间。

优势矿产未得到有效开发利用。甘孜州属高寒高海拔地区,交通条件差,自然环境恶劣,外部环境欠佳,矿业发展面临诸多限制,许多优势矿产资源未得到有效开发利用,如锂矿(Li2O)资源量丰富,但仅有一座矿山进行生产,其产能很低。

矿产资源管理基础薄弱。矿业权管理基础不扎实,在矿产资源评审备案、储量统计、储量数据库建设等方面需要加强,“三级”联网、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地热矿泉水的勘查开发尚未实现系统化规范管理。

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进展缓慢。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历史原因及民族经济发展需要,甘孜州在矿产资源开发中一度存在“先开发、后治理”、规模小、粗放开发问题,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加之甘孜州大部分区域地处高原高寒地带,特殊的地理气候原因导致矿山生态修复难度大、成本高、见效慢。在产矿山矿企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投入不足,措施不力,“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开发方式尚未全面形成。

矿产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当前,川藏铁路、大型水电站、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省重点工程及民生工程建设实施,对建筑石料类矿产资源需求急剧增加,现有建筑石料类矿产资源产能难以及时有效满足各项重点工程的需求。以锂为代表的能源金属及铜铅锌等有色金属矿产开发尚不能满足市场需要。甘孜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迅速,对理疗矿泉水资源开采利用的点较多,但存在无证开采、管理混乱问题,需要依法整治规范,有序推进开发。

二、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甘孜州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转型期,生态保护进入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期,脱贫攻坚进入巩固提升期,具有优势的矿业发展面临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重任。

矿业发展迎来新机遇。“十四五”时期,甘孜州布局“10+2”产业体系和“6+1”绿色现代工业体系,有序发展绿色矿业,重点开发锂、金 、银、铜等优势矿产资源,开工建设川藏铁路(甘孜段)、高速公路、水电站、新型城镇等重大工程,将带来对锂、铜、铅、锌、地热、石灰岩、砂石等矿产资源开发的较大需求,甘孜州优势矿业发展面临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矿业发展面临生态环境保护更高要求。甘孜州处于全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核心区域,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地区,要求在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时,要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以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世界负责的态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守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

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对矿产资源开发提出更高要求。甘孜州优势矿产资源开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让矿山所在地群众共享矿业发展成果,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造血功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求积极引导矿业权人建设和谐矿山,打造绿色矿山,服务甘孜州经济社会发展。

矿政管理体制机制需要不断改革创新。面对国际形势复杂、矿业发展动力不足,以及生态环境约束趋紧、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统筹协调、民生诉求等多元问题交织的现状,迫切要求甘孜州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矿政管理体制机制,推进落实《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精神若干事项的通知》精神,研究解决矿业市场规则不完善、资源开发经济调节和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等深层次矛盾,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涉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全州“一个目标、两个关键、三创联动、四件大事、六大战略”总体工作格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两统一”职责,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保障资源安全为目标,更好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推进矿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团结富裕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提供稳定的矿产资源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把生态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立足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定位,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全过程,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共赢共享。

坚持服务大局、保障资源安全。坚持以发展促稳定,用发展的理念和手段解决矿业开发中的矛盾和矿业转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统筹兼顾,既要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又要有计划地合理开发,探索保证资源充足、稳定、可持续供应的路径与举措,保障国家资源安全。

坚持节约集约、促进高效利用。优化调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强度,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要求,提升矿业集中度和开发利用水平,加强低品位及难选冶矿利用的科技攻关及适用性评价,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资源高效开发、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坚持市场主导、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矿产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矿业市场体系,更好发挥政府引导,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坚持产业富民、共享发展成果。坚持矿业服务民生的基本原则,以建设和谐矿山作为重要载体,强化“找到一矿、惠及一方、开发一矿、造福一方”的理念,切实构建企地沟通机制,合作共建共赢体制,与矿地群众共享矿业经济发展成果,实现矿产开发、环境保护与乡村振兴相统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2025年目标。

到2025年,优势矿产资源储量稳步增长,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空间布局持续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矿业有序发展,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新格局。

专栏2 甘孜州矿产资源规划主要目标

类别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25年

2035年

属性

矿产资源勘查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3

预期性

新增资源量

金属 万吨

10

铅锌

金属 万吨

20

金属 吨

10

Li2O 万吨

100

大理岩

矿石 万立方米

200

水泥用灰岩

矿石 亿吨

0.5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年开采总量

矿石 万吨

100

预期性

铅锌

矿石 万吨

20

矿石 万吨

30

矿石 万吨

50

矿石 万吨

200

地热

万立方米

50

水泥用灰岩

万吨

200

建筑用砂石

万立方米

300

矿山数量

矿山总数

105

约束性

砂石土类矿山数量

15

大中型矿山比例

%

25

预期性

实现重要矿产资源找矿新突破。加大重要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力度,实施综合勘查,提高勘查水平,进一步摸清矿产资源家底,实现找矿新突破。重点在锂、铍、铜、金、银、钨、锡、镍、脉石英、大理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砂石等重要矿产保障程度进一步提升。新发现和评价大中型矿产地3处,强化重要矿产资源保护与储备。

矿业产能稳步提升。至2025年,预期原矿年生产能力达900万吨以上,成甘、甘眉工业园区、鸳鸯坝绿色锂产业园等初具规模,推动形成1-2个矿产勘查、开采、加工一体化大型企业集团,矿业年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飞地”经济模式进一步成熟,带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合理控制采矿权总数和开发利用强度,提高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优化矿山开发利用结构,全州矿山总数控制在105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25%以上。

基本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机制。矿山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矿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取得成效,规划期内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要求。

矿政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更加完善,资源家底更加清楚。“净矿”出让稳步推进,出让收益征收、分配机制更趋合理。建立较完善的矿产资源产权制度,基本完成矿业权市场和公共服务的现代化建设,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

二、2035年展望

矿业发展空间布局科学合理,矿业经济大幅提升,全面建成矿业发展与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新格局。重要矿产资源量明显增加,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矿业“飞地”模式全面发展,资源保障和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矿政管理更趋完善,让矿产资源在甘孜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支撑作用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作用更加突显。

第三章 明确勘查开发方向 强化资源安全保障 第一节 突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方向和重点

一、突出重点矿产勘查

加强地热能等非常规能源矿产勘查,加强城镇化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急需的矿产勘查。重点是推动市场制约型和资源短缺型战略矿产的勘查增量,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供给。

重点勘查矿种:锂、铌、铍、钽、岩金、银、铜、铅、锌、锡、镍、地热、矿泉水、脉石英、大理岩、石灰岩。

禁止勘查矿种:禁止勘查受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砂金、泥炭。

二、明确优势矿产开发利用方向

重点开采矿种:重点开采锂、岩金、银、铜、铅、锌、大理岩、脉石英、石膏、地热等矿产。重点开采矿种在符合准入条件下,优先设置采矿权,适度扩大开发规模,提高资源供应能力和水平。

禁止开采矿种。禁止开采砂金、泥炭、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矿等矿产。

第二节 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数量和总量

对甘孜州内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和采矿权投放总量实行有效调控,强化矿产资源开采总量配额指标分配落实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量调控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全部目标应落实到生产矿山,到2025年,采矿权总数控制在105个。

金属矿产(60个):鼓励合理开发利用锂、铍、铌、钽、岩金、银、铜、铅、锌、镍、铂等金属矿产,年开采总量保持平稳增长,为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资源保障。锂矿立足现有矿业权,加快已设探矿权的地质勘查,尽快实现探转采,推动生产矿山技术升级改造,提高矿山建设标准,逐步提高锂矿产量,到2025年,矿山总数力争达到7个(甲基卡134#脉、措拉、德扯弄巴、烧炭沟、麦基坦、打枪沟、木绒),年开采矿石量力争达到200万吨。规范整合大渡河沿岸金矿开发,2025年金、银贵金属矿山总数稳定在30个左右。加快大中型有色金属矿山建设,实现新老矿山的有序接替,2025年铜、铅、锌、锡矿山总数稳定在20个左右,铂镍矿山总数稳定在3个左右。

非金属矿产(45个):鼓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研究开发新型非金属矿产品和矿物材料,延伸下游应用领域,实现矿产品升级增值,鼓励规模开采水泥原料、脉石英、石膏、饰面石材和其它非金属矿产。水泥用灰岩产能达到200万吨左右,矿山控制在5个左右。饰面用大理岩、花岗岩、蛇纹岩、板岩等荒料产能达到3万立方米,矿山数控制在15个左右。脉石英等硅质原料、石膏等非金属矿山数量控制在10个左右。为保障重大工程和乡村振兴建设,设置建筑用砂石矿山,数量不超过15个。

第三节 落实能源资源基地和规划矿区

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基地建设目标,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主要方向,结合矿产资源特点、矿业权现状、环境容量和经济发展需求,加强3处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后续冶炼、深加工产业链的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推进资源规模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用矿用地用林、重大项目安排、总量调控指标及相关产业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

专栏3 甘孜州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建设

国家级能源资源基地(3个)

1.四川九龙里伍铜矿。包括九龙烟袋乡挖金沟矿区、中咀矿区、黑牛洞、九龙里伍、柏香林铜矿区等。

2.四川白玉呷村银多金属矿。包括白玉县呷村银多金属矿区。

3.四川康定甲基卡- - 雅江德扯弄巴锂铍钽矿。包括康定甲基卡、雅江县德扯弄巴、雅江县措拉等锂矿区。

第四章 科学分区管理 统筹勘查开发布局 第一节 加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

根据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部署安排,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的衔接,认真落实、积极推进《四川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关于甘孜州1:5万-1:2.5万矿产地质调查和潜力评价的部署。

专栏4 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重大工程

(一)省重点矿种矿产资源调查工程

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包括德格—巴塘—乡城、甘孜—理塘、炉霍—泸定等深大断裂构造带,查明区域内地热资源形成的地质规律,评价地热资源利用前景,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的找矿靶区。

(二)省重点矿种攻深找盲工程

里伍外围及深部铜矿资源找矿工程。以矿业权人为主体,开展深部资源找矿工程,兼顾其共伴生镍、钴矿等资源综合评价。

(三)州重点矿产资源调查工程

1、康定道孚、雅江甲基卡地区,九龙打枪沟地区,石渠扎乌龙地区。以锂、铍、铌、钽等为主要矿种;

2、丹巴杨柳坪地区。以镍、铂为主要矿种;

3、丹巴铜炉房地区。以金为主要矿种;

4、甘孜、理塘(洋盆结合带)地区。以金、铜为主要矿种;

5、德格、白玉、巴塘、乡城(三江)地区。以银、铅、锌、铜、钨、锡为主要矿种;

6、巴塘中咱(地块)地区。以金、铜、铅、锌为主要矿种;

(四)州重点矿产资源找矿工程

雅江木绒锂矿找矿工程:以矿业权人为主体,开展锂矿资源找矿工程,兼顾其共伴生铍、铌、钽矿等资源综合评价。

针对国家战略性急缺矿产资源、州内具有成矿条件的优势矿产,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引导商业性勘查投入,推动战略性矿产找矿增量,同时为甘孜州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基础地质信息服务。

第二节 优化勘查开发区域格局

落实区域经济发展与主体功能区战略,结合矿产资源禀赋特征、地质勘查程度、开发利用外部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布局清晰、各有侧重、勘查开发定位明确、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空间布局,将甘孜州划分为东部有色稀贵金属矿产勘查开发区,西部有色贵金属勘查开发区,北部有色稀有金属勘查开发区。

东部有色稀贵金属勘查开发区。包括康定、泸定、丹巴、九龙、道孚、雅江6个县(市),重点勘查开发锂、铍、金、铜、镍等战略性优势矿产资源。加快推进康定、道孚、雅江、九龙稀有金属矿产的勘查开发利用,以优势企业为龙头,推动甲基卡锂矿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开发利用,加强铍、铌、钽等共伴生元素综合利用研究,推进国家级锂资源基地建设;重点推进九龙铜、铅、锌、铍和丹巴铂、镍等战略性矿产资源的调查和勘查工作,逐步提高里伍铜矿、独狼沟金矿、杨柳坪铂镍矿等开发利用水平,整合规范大渡河沿岸金矿开发,推进国家级铜资源基地建设。鼓励大理岩、脉石英、石膏、水泥用灰岩等非金属矿产的规模化开采,探索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积极开发地热水、矿泉水资源。

西部有色贵金属勘查开发区。包括白玉、巴塘、理塘、稻城、乡城、得荣6个县,稳步推进金、银、铜、锡、铅锌等有色贵金属的调查和勘查工作。逐步提高呷村银多金属矿、夏塞银铅锌多金属矿、阿加隆洼金矿、日乃金矿等开发利用水平,推进国家级银多金属资源基地建设。在理塘县、巴塘县设置砂石重点(集中)开采区,保障川藏铁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在巴塘、白玉、理塘、稻城县设置地热、矿泉水勘查开采区,以旅游业带动地热、矿泉水开发。

北部稀有有色金属资源勘查开发区。包括新龙、炉霍、甘孜、德格、石渠、色达6个县。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原则,推进区域内锂、铜、金、铅锌、锡、地热水等矿产调查和评价工作,逐步推进甘孜丘洛金矿、石渠扎乌龙锂矿等矿产资源的勘查,鼓励开展地热(含干热岩)资源调查和评价工作。

第三节 科学划定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开采区

一、布局优势矿产重点勘查工作

根据现有矿业权设置和近年来找矿发现,综合考虑地方产业政策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勘查资金投放重点,预期找矿突破实现可能性大等区域规划为重点勘查区。落实6个国家级重点勘查区,划定4个州级重点勘查区。

专栏5 甘孜州重点勘查区

(一) 国家级重点勘查区(6个)

1、铜矿(2个):四川九龙里伍-踏卡、九龙柏香林-挖金沟;

2、金矿(2个):四川甘孜丘洛、丹巴铜炉房;

3、锂矿(2个):四川康定甲基卡-容须卡、九龙打枪沟。

(二)州重点勘查区(4个)

1、康定孔玉大理岩矿重点勘查区:主攻矿种:大理岩;

2、九龙乌拉溪建筑石材重点勘查区:主攻矿种花岗岩、大理石等;

3、炉霍-道孚鲜水河地热重点勘查区:主攻矿种:地热;

4、乡城-稻城亚丁地热重点勘查区:主攻矿种:地热。

推进勘查区内多矿种综合勘查。州内同一勘查远景区大多存在多种共伴生矿产富集特点在对占主要地位的矿产进行勘查评价的同时,必须对其他矿产一并进行勘查评价,提交可开采利用的地质勘查资料。

加大重点勘查区资金投入。重点勘查区内积极推进鼓励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和开发,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在重点勘查区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力争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二、划定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

对大中型矿产地、重要矿产集中分布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域,对需加强监督促进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的区域,按国家产业政策、甘孜州社会经济发展对矿产品的需求,结合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划定重点开采区,落实1个省级重点开采区,划定2个州级重点开采区。

专栏6 甘孜州重点开采区

(一) 省级重点开采区(1个)

镍矿(1个):丹巴杨柳坪。

(二) 州级重点开采区(2个)

金矿(1个):丹巴独狼沟;

地热水(1个):泸定海螺沟-康定二道桥。

在重点开采区内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提高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优化矿山布局和产业结构,实现有序勘查、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禁止不符合规划要求和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进入重点开采区开采矿产资源。

第四节 合理设置勘查开采规划区块

一、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原则

除地热、矿泉水及非金属建材类矿产因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条件限制外,勘查规划区块面积原则上不得小于一个基本单位区块,并提出规划准入条件建议,包括勘查矿种、勘查程度、出让方式、出让时序、绿色勘查、及进一步勘查开发或退出条件等。

露天矿产开采规划区块应保持300米以上安全距离,并充分论证影响开采安全的自然条件,尽量做到不留边坡或少留边坡、禁止高陡边坡开采。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井巷工程设施位置或露天开采境界超出探矿权范围,经论证不涉及矿产资源量的,视为符合规划。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和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以及黄河流域两岸3公里范围内,除国家和省级重点高速公路、铁路建设项目以及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外,原则上不新设露天开采规划区块。为确保生态景观不受影响,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设露天开采规划区块。

二、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设置情况

勘查规划区块设置情况。根据勘查规划区块设置原则,结合全州矿产资源禀赋特点和矿业发展需求,新设置勘查区块55个,其中落实省级规划区块4个,分别为四川省九龙县踏卡铜矿普查、四川九龙县大杉林铅多金属矿普查、四川省九龙县石沟上棚子钼矿普查、四川省雅江县麦基坦锂矿详查,划定州级勘查区块51个,其中地热30个,建筑用砂石4个,饰面材料11个,水泥用灰岩2个,矿泉水1个,冶金用脉石英2个,钾长石1个。

开采规划区块设置情况。甘孜州共设置开采区块28个,其中探转采11个,水泥用灰岩1个,水泥配料用砂岩1个,建筑用砂石15个。

加强地热资源的综合开发力度。开展重点地热(含干热岩)异常区勘查工作,对高温地热资源做出评价,以调整能源结构为目标,积极培育地热能产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服务于“碳达峰、碳中和”,为城镇居民集中供暖和地热能发电提供资源保障。开展以理疗、康养等为主要目的的温泉资源调查和开发利用方式研究,构建多元化温泉资源开发利用格局。新设置理疗矿泉水勘查区块30个,保留采矿权6个。鼓励高温地热资源丰富地区组织建设中高温地热能发电工程,推进甘孜州地热能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管理

属部省级出让登记权限的矿种,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应报经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划定。包含或切割已设矿业权范围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划定前应征求相关矿业权人的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设立、整合矿业权,应以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为依据,且符合规划准入条件。出让高风险矿种普查和详查勘查规划区块视为符合规划,经充分论证后可直接出让。

开采规划区块开采矿种不变,用途发生变化,其基准价(基准率)高于原规划开采矿种的,经州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同意的视为符合规划。建材类低风险矿种可先设置开采规划区块,但出让采矿权前需达到相应的勘查阶段。

第五节 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管控

积极贯彻落实《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综合施策保障建筑用砂石资源供应的通知》精神,逐步推进建设所需砂石料由天然砂石料向机制砂石过渡,不断提高机制砂石料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突出对川藏铁路等重点工程的保障。为满足川藏铁路的砂石需求,在川藏铁路(甘孜段)沿线的雅江、理塘、巴塘共规划3个集中开采区,开采规划区块投放顺序将根据工程进展进行调整,以有力保障川藏铁路建设大局。

专栏7 甘孜州砂石集中开采区

1.巴塘德达乡建筑用花岗岩矿集中开采区

2.理塘木合沟东建筑用玄武岩矿集中开采区

3.雅江木泽西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集中开采区

集中开采区管理措施:集中开采区内应严格控制采矿权数量,合理确定矿区范围,适宜整体开发的不得分割,严禁大矿小开,开采尽量不留高陡边坡,将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进行有机统一。在集中开采区内新设的采矿权必须符合开采规划准入条件,必须遵循集约节约开采原则,矿山企业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矿山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工作。

严格落实矿山数量和开采总量“双指标”控制制度。立足保障中心城区发展、重大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需要为出发点,以区域平衡为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对普通建筑用砂石矿山进行合理布局,各县(市)应严格落实设置的砂石矿山开采数量和开采总量指标,新建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20万吨/年,服务年限与项目建设期限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关闭,并督促矿业权人完成矿区生态修复等,按程序注销采矿权。至2025年底砂石矿山个数控制在15个,砂石年产量达到300万立方米。

专栏8 甘孜州砂石土资源开采调控表

县(市)

机制砂石

2025年底矿山数量(个)

产能

(万吨)

康定市

2

40

泸定县

2

40

丹巴县

1

20

九龙县

1

20

雅江县

2

20

理塘县

2

40

巴塘县

2

40

白玉县

1

20

得荣县

2

40

全州

15

300

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矿山建设。严格落实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和国家生态安全责任,减少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开采对高原生态环境影响,坚持“边开发、边治理、边恢复”,切实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砂石资源实行“净矿”出让,在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的具体约定和违约责任。

第五章 深化矿政改革 增强矿业发展动力 第一节 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

加强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贯彻落实《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精神若干事项的通知》,认真执行《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严格限定协议出让范围,积极推进矿产“净矿”出让,做好矿业权出让前期的实地踏勘、论证、审核与备案等工作,建立甘孜州矿业权出让数据库。

完善矿业权退出机制严格矿业权出让合同制度,采矿权合同中应明确要求采矿权人按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建设矿山,并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作出具体约定,明确违约责任。严格实施甘孜州矿业权分类管理制度,按照“避让退出一批、整改关停一批、整合规范一批、培育壮大一批、依法打击一批”即“五个一批”的原则,对全州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实行分类管理,推动矿业经济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的绿色矿业发展之路。

第二节 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

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严格自然资源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要件,优化审批程序,扩大网上直报与审批范围,提高审批效率。建立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矿业权人履行矿山生态修复法定义务约束机制。

完善矿业权市场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推进矿业市场和秩序良性发展,深化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关系。贯彻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探索开展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提高社会资金对地质勘查开发投入的积极性。及时开展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开展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动态监管。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矿产勘查。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地质矿产勘查,积极推进资本和技术有机结合,形成多渠道矿产勘查投入新机制。探索地热等具有旅游资源属性的矿业权与土地使用权相结合的出让新模式。

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健全地勘行业诚信建设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对地勘行业诚信建设的保障作用。完善诚信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制度,实行政府和行业协会相结合、以政府监管为主的诚信体系,针对性采取奖惩措施,保障行业诚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推进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制定矿产资源领域统一的失信行为清单和标准,对失信行为进行分级管理,建立相关制度对不同级别的失信主体实施与之相适应的跨部门跨地域的惩戒措施。

推进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一体化建设。开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全面清理和重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省厅制定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办法,指导县级审批权限矿种的储量管理工作,提升储量评审和统计质量。

完善地质矿产科技创新体系。引领社会资本加大地质矿产科技投入,提升找矿能力和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建立各级地质矿产科技创新表彰制度,提高科技人员荣誉感。

第六章 加快绿色发展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

以集约、绿色、低碳为基本要求,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矿业发展,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强化资源惠民和矿地和谐,坚持“边开发、边治理、边恢复”,切实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

第一节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做好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工作。各县(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绿色矿山建设发展规划。矿山企业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条件,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发展目标和进程,因地制宜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发展规划,从提高资源利用水平、节能减排、保护耕地和矿山地质环境、保障民生、创建和谐社区等角度出发,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安排、进度和措施等,按照规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实现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分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完善和实施绿色矿山管理体制,制定州级绿色矿山名录库和评价指标,形成全国、省、州三级绿色矿山建设层级。新建矿山全部达到州级及以上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标准,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纳入矿业权出让合同和相关设计方案,矿山企业要根据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编制矿山开发利用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以及绿色矿山建设方案,采矿权审批时作为审查重点,未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的新建矿山,依照出让合同责令整改。

落实激励政策,加强监督管理。协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关绿色矿山激励政策。加强对生产矿山监督管理,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项活动,督促矿山企业自觉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断改进开发利用方式,提高开发利用水平,促进节能减排,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实现合理开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和社区和谐,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同级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对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进行不定期抽查,加强绿色矿山监督管理。

第二节 推进实施绿色勘查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州内实施的勘查项目必须制定合理的勘查实施方案,并满足《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DZ/T 0374-2021)的要求。大力发展和推广航空物探、遥感等新技术、新方法,健全绿色勘查技术体系,不使用或尽可能少使用槽探、坑探等对地表扰动较大的工作手段,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鼓励使用“赣南钻”等减少对地表的扰动与破坏,尽量采用“一位多孔,一孔多支”的钻探工艺,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合理降低有毒复合泥浆的使用,及时对勘查区进行生态功能性恢复。

第三节 加强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

严格矿区生态保护准入管理。加强矿区生态保护,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使用的监督,加大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指标体系和标准,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矿山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制定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和同步实施的“三同时”和“社会公示”制度。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复垦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目标、措施和资金预算,经规划论证通过后作为申办和换领采矿许可证的依据。禁止在城市规划区、主要交通道路沿线直观可视范围内露天开采矿产资源,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进一步落实政府主导、矿山企业配合、社会参与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制度。实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全州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和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建立重点区域和重点矿山的地质环境监测网络,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监督机制和统计报表制度,健全重点矿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对全州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监控和监测数据的快速采集、分析处理与定期发布。

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的原则。加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目标纳入矿山企业年度检查重要内容。对造成矿山地质环境严重破坏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予以关闭。新建(改、扩建)矿山项目没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不予受理采矿权申请。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破坏土地面积、降低破坏程度,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划分。新建(改、扩建)矿山所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由矿山企业负责治理。闭坑矿山、废弃矿山(矿井)和政策性关闭矿山等治理责任主体已灭失或不明的,主要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鼓励和引导社会等多渠道资金投入治理工作,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治理新模式,探索矿业用地与土地恢复治理占补平衡制度。

专栏9甘孜州矿山地质环境及矿区损毁土地重点治理区

康定、丹巴、泸定、道孚色卡柯-岚安中义片区: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土地资源压占与损毁、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乡城马鞍山-冷龙片区: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土地资源压占与损毁、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理塘阿达龙-伊津片区: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土地资源压占与损毁、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九龙里伍片区: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土地资源压占与损毁、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地下含水层结构破坏、地质灾害。

巴塘措莫隆-夏邛片区: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土地资源压占与损毁、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甘孜、炉霍、道孚嘎拉-佐莫纳协片区: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土地资源压占与损毁、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白玉嘎依穷多-呷村片区: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土地资源压占与损毁、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地面塌陷。

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综合治理。以甘孜州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突出的金矿、铜矿、砂石矿、大理石矿、云母矿等矿区为重点,全面落实省规划部署的长江干支流10-50公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主要针对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两岸各10-50公里范围内因历史上粗放开采而存在形成高陡裸露边坡、土地压占与损毁、水源涵养功能下降、水土流失、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等问题的历史遗留矿山,全面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环境调查,部署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等生态修复工程。历史遗留矿山所在县(市)级人民政府是生态修复工程责任主体,到2025年,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约604hm2。

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凡在甘孜州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采矿权人,按照办法规定,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基金按照“企业设立、政府监管、确保需求、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进行使用。

第四节 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以铜、铅锌、金、锂、石膏、饰面石材等生产矿山为重点,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开发、应用先进适用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不断提高矿产资源采选水平,提升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固废排放。到2025年,全州矿山“三率”达标率力争达到90%以上。

加强矿产资源“三率”准入管理和监督检查。新建矿山不得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严格审查“三率”准入条件,强化“三率”指标执行情况常态化监管。

加强低品位、共伴生矿产综合勘查与利用。对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低品位、共伴生矿,应统一规划、综合勘查、科学开采、节约利用。重点加强有色、稀贵金属等矿产在开采、选矿和加工过程中有益共伴生组分的分离提取和回收利用,提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水平。有序利用低品位和难选铜、镍等大宗矿产。

专栏1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大工程

甲基卡地区锂矿综合利用工程:推进康定-雅江锂矿高效利用,加大铍、铌、钽等共伴生稀有元素综合利用科技攻关,促进绿色锂电产业可持续发展。

杨柳坪地区镍矿低品位矿石综合利用工程:以矿业权人为主体,加大镍矿低品位矿石开发利用技术攻关。

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资源和废水利用。鼓励矿山企业内部或不同企业之间的原料、产品、排放物合理循环,充分利用矿山固体废弃物和尾矿资源中有用元素,通过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促进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点开展矿山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广尾矿充填,加强矿山废水循环利用,矿业用水复用率提高到100%。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规划实施

强化由政府统一部署,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发改、经信、生态环境、财政、商务等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多部门联动机制,做好人才、资金、技术和政策保障,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组织落实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正常秩序。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勘查开发布局与结构调整、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储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重大规划目标纳入管理目标体系进行考核。有关单位、组织、企业和个人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矿产资源规划,支持和配合规划实施工作。

第二节 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管理作用,通过市场化配置资源,严格矿业权设置、延续、变更准入审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规划的编制、审批、修改以及实施责任。按照管理职责将规划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和考核指标,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统一考核,促进规划目标落实。

第三节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一、规划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检测和动态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评估和中期评估,总结规划实施的经验和不足,掌握总量调控、布局结构调整等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提出规划调整或修编的政策建议和方案,不断增强规划的操作针对性、操作性。

二、规划调整

针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形势和新问题,需对规划目标任务、总量控制、勘查开发重大结构和布局、管理功能分区、矿业权设置区划等内容进行调整的,评估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并按照规划修编程序,按程序审批。

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加强规划宣传学习,接受社会各界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和多种渠道,畅通社会各界获取矿产资源规划信息的渠道。将规划的执行情况的检查作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划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建立规划实施检查和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与相关信息,及时掌握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2.反馈意见表

《甘孜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单位名称或个人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反馈意见如下:

1. 建议将第×页中的“××××××××××××”修改为“×××××××××”。理由是××××××××××××。

2. ....................

3. ....................

×××××××(单位名称或个人,并签章)

202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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