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暂住证办理新规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石家庄辛集派出所电话是多少 › 石家庄暂住证办理新规 |
【导语】: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县(市、区)(不含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本市市辖区到本市其他市辖区)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目前,我国已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石家庄居住的非石家庄市户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温馨提示: 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2、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温馨提示:石家庄居住证关系到小孩上学及购车上牌等,且从登记到申领需要半年时间,建议尽早申领!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微信搜索关注“石家庄本地宝”微信公众号(sjzbdb), 回复“0”可查看石家庄居住证详细申办指南,以及过期续签流程等。手机访问 本地宝首页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