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石家庄市公路建设发展中心国道G308赵县城区段绕城改建工程环评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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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石家庄市公路建设发展中心国道G308赵县城区段绕城改建工程环评文件公示

2023-09-09 05: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批复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1-84957615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赵县永通路208号(0515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意见

现将我局对石家庄市公路建设发展中心国道G308赵县城区段绕城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国道G308赵县城区段绕城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1.97千米,建设里程为7.2千米,其中起点至青银高速入口处7.2千米为改建段(K610+500~K617+700);青银高速入口至终点4.77千米为完全利用段(K617+700~K622+470)。全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新增占地面积为161434m2,全线设涵洞10道,平面交叉15处,不涉及房屋拆迁。项目主要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临时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527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7万元。

二、经研究讨论,该项目在符合其他法定规划的前提下,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原则同意环评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同意施工时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结论。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污染、沥青烟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路段应设置围挡措施,物料运输车辆严禁超载,上部用篷布苫盖等,下部应密封严实,以此减少此环节产生的粉尘污染;在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设时有少量沥青烟挥发,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施工机械主要以油类为燃料,通过使用高品质燃料,合理控制使用时间,减少尾气排放量,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其中①施工现场冲洗水、筑路材料雨水冲刷废水,部分废水通过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用水工序或泼洒抑尘,不会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施工材料的堆放应妥善管理,必要时加设遮盖物,避免被雨水冲刷而进入水体,造成水环境污染。②运输、施工机械油污对水环境影响,应加强施工车辆、机械的日常养护和维修,避免滴漏等事件发生;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和施工材料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建设单位采取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②采取噪声控制措施③做好施工申请和公告工作④施工运输车辆在过敏感点时控制车速、禁鸣,加强车辆维护,来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旧路面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旧路面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利用的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按照相关规定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由各施工单位集中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是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和道路扬尘,公路运营后汽车尾气对该区域环境空气影响不大;运营后,扬尘污染应采用机械化清扫方式,配合人工清扫,做到清扫作业无扬尘,路面基本无浮土,以减轻道路扬尘污染;雨水污染物通过路面横坡自然散排、漫流到排水沟或边沟;建设单位为了更好的减轻道路运营后对周围敏感点噪声的影响,采取①对道路的车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在过居民区路段设置夜间禁鸣标志,同时限制车辆的行驶速度,以减小机动车噪声值。②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气象条件,选择最佳的降噪植物和绿化结构。绿化带除可降低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外,还能够净化空气。③采取措施控制机动车辆噪声。运营期固体废物为公路上行驶车辆洒落的固体废物,由专职的公路环卫工人定时清理。

四、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评表中各项措施,保证各种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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