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划分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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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划分及政策解读

2023-08-27 21: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备受关注的平凉城区招生工作即将展开,依据国家和省上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崆峒区制定了《平凉市崆峒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便于学生家长了解有关招生要求,现将招生政策解读如下:

一、招生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学校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方案》要求,落实招生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开展招生工作,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免试就近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登记入学。片内学生认定要在房户一致的基础上,以房为主,确保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入学。

3.公平公正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持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全程参与,自觉接受社会、相关部门和家长监督,规范招生行为,保障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招生片区划分

学校招生划片的依据为我区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照街道、路段、小区、村组等划定适当的区域,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与所就读的小学、幼儿园无关;禁止招收择校生。

(一)城区初中

1.平凉四中

(1)甘沟河以东,崆峒大道以南,定北路、世纪金鼎(北城墙)、南门巷以西,南环路以北;

(2)甘沟河以东,南环路以南,圆通寺路以西(包括崆峒镇榆树村富家湾社、柳湖镇土坝村陶家湾社),高速公路以北。

2.平凉七中

(1)圆通寺路、南门巷、世纪金鼎(广成路)以东,崆峒大道以南,解放路以西,高速公路以北;

(2)解放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南,宝塔路以西,南山根以北(包括峡门乡桂井村、二沟村)。

(3)广成路以东,崆峒大道以南,宝塔路以西,北城墙以北。

3.广成学校

甘沟河以东,滨河大道以南,定北路以西(含定北小区原柳湖镇柳湖村二社、三社的居民),崆峒大道以北。

4.平凉八中

(1)定北路以东(不含定北小区原柳湖镇柳湖村二社、三社的居民),泾河南岸以南,广成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2)定北路以东,崆峒大道以南,广成路以西,北城墙根以北。

5.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 (初中部)

宝塔路、一中二部西墙以东,北山根以南(包括柳湖镇马家庄村、杜家沟村),大岔河以西,高速公路以北(包括柳湖镇王坪村)。

6.平凉十中

青年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南,甘沟河以西,高速公路以北(包括崆峒镇榆树村、甘沟村),柳湖乡八里村砂坡子社、磨坪社、虎山社、八里社、景家庄社、石咀子社。

7.平凉铁中

广成路以东,北山根以南(含柳湖镇马家庄村叶堡社、赵世王社),解放路、火车站东侧巷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8.平凉九中

宝塔路、一中二部西墙以东,北山根以南(包括柳湖镇马家庄村、杜家沟村),大岔河以西,高速公路以北(包括柳湖镇王坪村)范围内的临时租房户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在该区域内购房但尚未入住的。

(二)城区小学

1.市实验小学

甘沟河以东,南环路以北,新风巷、仓坊巷以西,西大街以南。

2.平凉市拂晓小学

(1)宝塔路、一中二部西墙以东,泾河南岸以南,双桥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2)新河湾7区西墙以东,北大路以南(包含马家庄安置区),双桥路、新河湾6区东墙以西,泾河北岸以北。

3.崆峒镇太统小学

(1)太统村地界以东,崆峒大道以南,太统路以西,高速公路、太统村地界以北;

(2)太统村地界以东、泾河南岸以南,青年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4.西郊小学

(1)太统路以东,崆峒大道以南,丰收路以西,南山根以北;

(2)青年路以东,泾河南岸、来远路以南,来丰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3)八里桥以东,泾河南岸以南,丰收路以西,来远路以北。

5.二天门小学

(1)丰收路以东,崆峒大道以南,甘沟河以西,高速公路以北;

(2)来丰路以东,来远路以南,金江万家和购物广场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3)丰收路以东,泾河南岸以南,玄鹤路以西,来远路以北。

6.西大街小学

甘沟河以东,崆峒大道以南,集贤巷以西,西大街以北。

7.区实验小学

甘沟河以东,南环路以南,圆通寺路以西,高速公路以北。

8.红旗街小学

集贤巷、仓坊巷、新风巷以东,北城墙根以南,南门巷、广成路以西,南环路以北。

9.东大街小学

(1)南门巷以东,东大街以南,新民南路以西,南环路以北。

(2)南门巷以东,北城墙根以南,和阳门以西,东大街以北。

10.南台小学

纸坊沟河以东,南环路以南,新民南路以西,南山根以北。

11.兴合庄小学

南苑路以东,南环路东段及延长线以南,水桥沟河以西,南山根以北。

12.上寺台小学

(1)新民南路以东,南环路以南,南苑路以西,南山根以北;

(2)新民南路以东,船仓街以南,解放南路以西,南环路以北。

13.新民路小学

广成路、和阳门以东,崆峒大道以南,新民路中路以西,北城墙根以北。

14.解放路小学

(1)解放中路以东,崆峒大道以南,水桥沟河以西,过店街以北。

(2)新民中路以东,崆峒大道以南,解放中路以西,中山街以北。

15.黄家园小学

(1)水桥沟河渠以东,崆峒大道以南,三角城以西,双拥路以北;

(2)解放北路以东,泾河南岸以南,宝塔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16.紫金城小学

解放南路以东,双拥路以南,公交公司停车场以西,南环路及向东延伸线以北。

17.广成学校小学部

玄鹤路以东,泾河南岸以南,定北路以西(含定北小区原柳湖镇柳湖村二社、三社的居民),崆峒大道、来远路以北。

18.平凉八中小学部

定北路以东(不含定北小区原柳湖镇柳湖村二社、三社的居民),泾河南岸以南,广成路以西,北城墙根以北。

19.平凉九中小学部

双桥路以东,滨河路以南,保丰村地界以西,南山根以北。

20.平凉铁中小学部(原泾滩小学)

广成路以东,北山根以南(含铁路小区、柳湖镇马家庄村叶堡社、赵世王社),解放路、火车站东侧巷以西,崆峒大道以北。

21.纸坊沟小学

圆通寺路以东,南环路以南,纸坊沟河以西,高速路以北。

22.水桥沟小学

水桥沟河以东,南环路及向东延伸线以南,东台东界以西,南山根以北。

三、招生工作程序入学政策

小学、初中招生程序依次为登记、审核、公示、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

(一)城区小学招生

第一类:具有崆峒区城区户籍的学生,且父母房屋产权在招生学校片区内的,由招生学校查验家长提交的房屋产权或不动产证(暂未办理房证的提交购房合同和缴费发票、因房屋买卖尚未过户的提交房屋交易税务发票、房证抵押贷款的提供他项权证或贷款、宅基地所有权证)、户口本,查验无误的并进行登记,待公示结束后,发给入学通知书。

第二类:进城务工和经商随迁人员,提交户口本、居住证、租房合同、租住期间部分缴费发票、务工合同或经商营业证、出生医学证、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地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地无监护条件,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在现居地片区学校登记,登记结束后,由招生学校入户家访,并对家访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家访结束后,招生学校进行汇总,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确定招生人数,提交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第三类:具有崆峒区城区户籍,但户籍挂靠父母之外的其他亲属或虽具有崆峒区城区户籍但在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者,劝其在父母房产或原户口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就读。对个别在城区确实无力购买房屋与父母户籍在祖父母户籍下且实际居住的或长期租房在5年以上的,由现居住地招生片区内学校登记并家访,对家访情况汇总后,提交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第四类: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拆迁户,过渡期内租房的,按照合同中的回迁地址,确定就读学校。

第五类:在城区购房,但还未实际入住的,在原居住地招生片区内的学校就读。

实际招生中出现政策难以界定的问题,由平凉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对城区临时租房人员子女,由教育部门指定到公办学校就读。

小学招生统一集中在7月30日-8月2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8月5日,由学校向社会公示招生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备案,由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城区初中招生

1.资格审查

城区初中招生从7月25日开始,7月25日前由生源学校参照城区小学招生办法,收缴收集不动产登记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认真查验资格,经生源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逐人审核后,按招生学校分类造册。7月25日-7月31日各初中学校分赴生源学校查验学生信息、入学资格及入户摸底。8月1日-8月3日区招生领导小组随机抽样核查,审定后下发各招生学校,8月4日各生源和招生学校同时向社会公示招收的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各招生学校印制入学通知书,8月8日各生源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对在农村就读,但家长在城市务工或经商,在城区购房已入住,有意愿进城上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学区审核资格并上报崆峒区教育局教育股,按照政策确定就读初中。

崆峒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持毕业学校证明或小学毕业证、小学学籍档案(学生成长手册)、房产证、户口簿等证件到区教育局教育股报名、登记,必须先在就读地升入初中,建立学籍档案后通过转学的形式,由教育局按照政策确定就读初中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2.申诉复核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提出申诉,并提供有效证件,由招生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提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负责做好解释工作。

3.开学报名

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房产证、户口本和小学毕业证书按时到学校报名注册,未按规定报到时间报名注册的视为放弃,招生学校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四、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政联〔2012〕84号)和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的文件精神,各小学、初中对军人子女、应急救援人员子女入学,在“就近免试直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2.城区各学校和柳湖镇学区、崆峒镇学区各相关学校要按照《关于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管理办法》(区教发〔2009〕21号)文件的规定,做好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工作。

3.对“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凡符合就近入学原则的儿童,经家长申请,应接收他们到学校随班就读,不得设置门槛,借故拒收。平凉市特教学校要招收适量智障、视障和聋哑儿童就学。其他不能在校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按照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的结果,由片区学校建立学籍,开展送教上门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

五、有关注意事项

1.按照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入学年龄的孩子,不能建学籍。凡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必须办理小学入学手续。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入学的办理缓学手续,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仍未入学的要提供延缓入学证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把关,严禁招收未达到规定入学年龄的儿童。

2.父母在招生片区内购置或租赁商业用房者和在登记日后临时交易房产者不能作为“就近、免试、直升”依据,片区内小学和初中不予接收。

3.由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对房产存疑户、多套房产户、房产与监护人不一致者、无房户、租房户等摸底登记后,分批次在区教育局教育股查验住房情况,经查证在证件上弄虚作假者,一律回原片区学校报名。

4.所有城区小学的招生简章必须经崆峒区教育局审核后才能发布,坚决杜绝未经审查发布。

六、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各招生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十个严禁”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落实消除大班额的要求。为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加快推进消除全省中小学大班额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1年将对平凉城区部分学校的招生区域作适当调整,同一房源3年内只允许提供一个学位;自2024年开始,同一房源6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

严控班额,各小学和初中学校要按照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小学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

3.切实严肃执纪问责。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和招生结果公示,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凡参与招生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执行审查结果签字制度。2020年秋季开学后,市、区教育局将对各学校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和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接收区域外学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有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对违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配合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各学校要坚决做到不得将矛盾上交,造成家长上访;要充分做好学生家长的一切接待工作,对于难以解决、难以现场答复的,先行接待或问题收集,后上报崆峒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后答复学生家长。

以上政策如有出入,最终解释权归崆峒区教育局。

来源:崆峒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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