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制作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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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制作赛项

2024-07-17 02: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竞赛内容

竞赛命题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新闻传播类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结合岗位需求及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统一命题。竞赛考核任务分为编制策划书、制作短视频、制作反思三个模块。

三个模块较完整地覆盖短视频制作流程,体现技术与艺术的结合。竞赛试题采用开放与命题相结合形式,考核选手自主创意策划与制作的能力。竞赛内容共分为三个模块七个任务,比赛时长为4个小时。

模块一:按照规定主题自拟题目完成任务1 编制短视频策划书重点考查:1. 短视频策划书框架设计能力2. 短视频策划的创意能力3. 短视频策划的表达能力 模块二:完成任务2、任务3、任务4、任务5、任务6 根据提供的解说词和素材,按要求自主创意制作完成1则短视频,时长180-240秒重点考查:1. 时间统筹安排能力2. 分工协作和统筹执行能力3. 素材管理能力4. 视频编辑能力 模块三:完成任务7 对编制策划书和制作短视频过程进行深度思考,分析其存在的不足之处,总结项目特色和亮点,以及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重点考查:1. 运用AI智能工具的能力2. 自我认识的能力3. 自我评估的能力4. 自我批判和探究的能力 参赛事宜 报名资格

竞赛为师生同赛的团体赛。每支参赛队由1名学生和1名教师组成,参赛学生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或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全日制在籍学生;参赛教师为本校教龄2年以上(含)的在职专任教师。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不包含教学能力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学生或教师,不得参加今年同一专业类赛项的比赛。

不得跨校组队,同一所学校参赛队不超过1支。不设指导教师,设领队1名。

竞赛形式为线下比赛。

报名要求

参赛选手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如比赛前参赛选手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参与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团体赛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根据赛项的特点决定是否可进行缺员比赛,并上报大赛执委会备案。如未经报备,发现实际参赛选手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情况,取消参赛资格。

竞赛流程 评分标准 奖项设置

设团体一、二、三等奖,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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