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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云港市公安局委员会文件 连公委〔2017〕72号
关于侍作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局、分局,市局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侍作跃同志任指挥中心(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综合大队(信息调研大队)大队长; 王勇同志任指挥中心(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综合大队(信息调研大队)副大队长; 周爱军同志任指挥中心(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指挥调度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大队长职务; 欧祥昌同志任指挥中心(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情报信息中心教导员; 杨军同志任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综合大队副大队长; 孔杰同志任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情报研究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海州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职务; 朱星杰同志任治安警察支队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大队长职务; 卜希明同志任治安警察支队社会面防控大队教导员,免去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新坝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涛同志任治安警察支队治安行动大队教导员,免去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丛培国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综合大队大队长; 夏溶溶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综合大队副大队长; 成东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综合大队副大队长; 李根基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科技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田旭梅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科技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教导员职务; 丁琛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科技大队副大队长; 田辉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秩序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一大队大队长职务; 陆勤奎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秩序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秩序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孙敏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秩序大队副大队长; 于海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秩序大队副大队长; 陈德敬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秩序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来军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二大队教导员职务; 曹军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张名伟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范铁涛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宣传大队大队长; 胡光平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宣传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二大队)大队长职务; 卞绍清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宣传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四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孔庆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设施大队大队长; 吴玉根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设施大队副大队长; 王冠儒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设施大队副大队长; 房同让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后勤装备保障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五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军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后勤装备保障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韩小强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后勤装备保障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综合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万庆杰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连云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石建军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宣传大队大队长职务; 马丙成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立明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 刘浩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 任翊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纪委副书记、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教导员职务; 黄军荣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科技设施大队教导员职务; 段五洲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警务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治安卡口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汪洋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警务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国内安全保卫支队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江静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王胜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一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郭嘉泉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四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黄玉楼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 阚苏承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二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骆军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一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其方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 孔雷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 张洪涛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钢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一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二大队)教导员职务; 李雪涛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一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治安卡口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欧小进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一大队副大队长; 卜海斌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二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设施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文华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二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徐子一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二大队副大队长; 丁志国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二大队副大队长; 魏超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二大队副大队长; 徐定强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三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一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任兵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三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一大队)教导员职务; 顾良山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三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江顺成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三大队副大队长; 李新政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治安卡口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三大队大队长职务; 邹文亮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治安卡口大队副大队长(正科级),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主任科员、连云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茆长海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治安卡口大队副大队长; 杨中来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伏彩道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二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志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五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侍海浪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副大队长; 刘勇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连云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连云大队教导员职务; 秦勇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连云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樊壮声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连云大队副大队长; 秦江宁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连云大队副大队长; 匡砚远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徐圩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教导员职务; 何烽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徐圩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吴士渭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徐圩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海亚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徐圩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秩序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赵春明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连云大队大队长职务; 徐传凯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一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后勤装备保障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策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一大队)副大队长; 周鹏翔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一大队)副大队长; 闻长祥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二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一大队)大队长职务; 相入亮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二大队)教导员,免去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斌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二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姜红喜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二大队)副大队长; 王统魁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三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海州分局浦东派出所所长职务; 赵其立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三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四大队)教导员职务; 何正福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三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一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鲁飞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三大队)副大队长; 张运来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四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一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郭明旺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四大队)副大队长; 刘保华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四大队)副大队长; 胡士清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五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三大队)大队长职务; 马新波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五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三大队教导员职务; 张士宽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五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二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封其华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五大队)副大队长; 张振涛同志任市马站公安检查站(交通警察支队马站公安检查站)站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霍允雨同志任市马站公安检查站(交通警察支队马站公安检查站)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松同志任市马站公安检查站(交通警察支队马站公安检查站)副站长; 王勇同志任市班庄公安检查站(交通警察支队班庄公安检查站)站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连云港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邵斌同志任市班庄公安检查站(交通警察支队班庄公安检查站)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茆军华同志任刑事警察支队侦查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海州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亮同志任刑事警察支队特情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海州分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涛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海州分局市东派出所所长职务; 钱江林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涉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海州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苏成同志任水上警察支队(水上分局)直属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海州分局浦西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波同志任水上警察支队(水上分局)新浦港大队(新浦水上派出所)副大队长(副所长),免去其徐圩新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乔光年同志任水上警察支队(水上分局)石梁河大队(石梁河水上派出所)副大队长(副所长)。 以上同志职务晋升的,试用期一年。
中共连云港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7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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