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辽宁省辖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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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辽宁省辖地级市)

2024-01-05 15: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盘锦,别名鹤乡、油城、湿地之都,是辽宁省下辖地级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东、东北邻鞍山市,东南隔大辽河与营口市相望,西、西北邻锦州市,南临渤海辽东湾。截至2022年末盘锦市土地面积共4062.34平方公里,下辖一县三区,共 21 个镇、27 个街道,285 个村、253 个社区,户籍人口129.3万人。截至202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394.3亿元。[1][2]看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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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属新生代沉积盆地,地势地貌特征是北高南低,由北向南逐渐倾斜,地面平坦,多水无山,属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盘锦地下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井盐等矿藏资源,辽河油田总部坐落在这里;南部沿海,鱼、虾、蟹资源蕴藏量约 4—5 万吨。先后被评为全 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2]看自然资源

截至2022年,普通小学招生11189人,初中学校招生11298人,普通高中招生8214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5143人,高等职业学校招生3586人;全年国内专利授权1886件,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4个;有各类卫生机构1155个,其中医院59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个,妇幼卫生保健院(所、站)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3个。[1]看社会

汉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在域内设置房县,西晋撤销。清顺治元年(1644年),设海城县,境内的南部区域归海城县辖。清嘉庆十三年(1808年),设置新民厅,现境内的东北部分地域归新民厅管辖。1913年设盘山县。1956年11月,改为盘锦农垦局,盘锦市于1984年6月建市。[2]2016年3月,设立盘锦市大洼区。盘锦拥有“天下奇观”5A级景区红海滩、世界上植被类型保持完好的最大芦苇荡。[2]看建制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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