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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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

2024-07-14 03: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添加时间:2023-10-13 10:28:33  浏览次数:3464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高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高桥村地;西至高桥村地;南至小营村地;北至高桥村地)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1〕399号),用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5.2517公顷,其中农用地25.0353公顷(其中耕地19.9782公顷)、建设用地0.2143公顷、未利用地0.002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一。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8.5万元/亩),计3219.591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涉及到的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按照按《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征迁安置方案》(白管〔2022〕2号)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资金筹集工作的意见》(白管字〔2019〕140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高桥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3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2880462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小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小营村地;西至小营村地;南至魏庄村地;北至高桥村地)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1〕399号),用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6143公顷,其中农用地0.5879公顷(其中耕地0.0000公顷)、建设用地0.0231公顷、未利用地0.003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一。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8.5万元/亩),计78.323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涉及到的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按照按《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征迁安置方案》(白管〔2022〕2号)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资金筹集工作的意见》(白管字〔2019〕140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小营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3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2880462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魏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魏庄村地;西至魏庄村地;南至魏庄村地;北至小营村地)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1〕399号),用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8016公顷,其中农用地1.2795公顷(其中耕地0.2040公顷)、建设用地0.1225公顷、未利用地0.399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一。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8.5万元/亩),计229.704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涉及到的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按照按《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征迁安置方案》(白管〔2022〕2号)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资金筹集工作的意见》(白管字〔2019〕140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魏庄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3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2880462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王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王庄村地;西至王庄村地;南至王庄村地;北至王庄村地)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1〕399号),用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743公顷,其中农用地0.1165公顷(其中耕地0.0329公顷)、建设用地0.1353公顷、未利用地0.022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一。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8.5万元/亩),计34.973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涉及到的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按照按《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征迁安置方案》(白管〔2022〕2号)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资金筹集工作的意见》(白管字〔2019〕140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王庄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3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2880462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辘轳把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辘轳把村地;西至辘轳把村地;南至辘轳把村地;北至辘轳把村地)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1〕399号),用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4729公顷,其中农用地1.3977公顷(其中耕地0.0135公顷)、建设用地0.0752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一。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8.5万元/亩),计187.794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涉及到的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按照按《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征迁安置方案》(白管〔2022〕2号)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资金筹集工作的意见》(白管字〔2019〕140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辘轳把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3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2880462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白一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白一村地;西至白一村地;南至白一村地;北至白三村地)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1〕399号),用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3392公顷,其中农用地0.2472公顷(其中耕地0.1569公顷)、建设用地0.0354公顷、未利用地0.056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一。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8.5万元/亩),计43.248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涉及到的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按照按《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征迁安置方案》(白管〔2022〕2号)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资金筹集工作的意见》(白管字〔2019〕140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一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3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2880462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白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白二村地;西至白二村地;南至白二村地;北至白二村地)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1〕399号),用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4.6672公顷,其中农用地1.3094公顷(其中耕地0.4858公顷)、建设用地2.9621公顷、未利用地0.395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一。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8.5万元/亩),计595.068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涉及到的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按照按《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征迁安置方案》(白管〔2022〕2号)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资金筹集工作的意见》(白管字〔2019〕140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二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3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2880462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白三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白三村地;西至白三村地;南至白一村地;北至白三村地)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1〕399号),用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284公顷,其中农用地0.0284公顷(其中耕地0.0000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一。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8.5万元/亩),计3.621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涉及到的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按照按《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征迁安置方案》(白管〔2022〕2号)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资金筹集工作的意见》(白管字〔2019〕140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三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3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2880462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白四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白四村地;西至白四村地;南至白三村地;北至白四村地)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1〕399号),用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184公顷,其中农用地0.0184公顷(其中耕地0.0000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一。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8.5万元/亩),计2.346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涉及到的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按照按《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征迁安置方案》(白管〔2022〕2号)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资金筹集工作的意见》(白管字〔2019〕140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白四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3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2880462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北刘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北刘庄村地;西至北刘庄村地;南至北刘庄村地;北至北刘庄村地)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1〕399号),用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9963公顷,其中农用地1.9786公顷(其中耕地1.5814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17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一。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8.5万元/亩),计254.528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涉及到的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按照按《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征迁安置方案》(白管〔2022〕2号)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资金筹集工作的意见》(白管字〔2019〕140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北刘庄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3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2880462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白沟镇南刘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南刘庄村地;西至南刘庄村地;南至南刘庄村地;北至南刘庄村地)的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1〕399号),用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298公顷,其中农用地0.0298公顷(其中耕地0.0000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一。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27.5万元/公顷(8.5万元/亩),计3.799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涉及到的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按照按《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关于白沟河治理工程(白沟新城段)征迁安置方案》(白管〔2022〕2号)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资金筹集工作的意见》(白管字〔2019〕140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5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南刘庄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3日。本公告可在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bgxc.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海明     联系电话:0312-2880462

地址: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沟新城分局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4349febd8c068b824ad3f2812c560c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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