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医疗保险费由谁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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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医疗保险费由谁来缴纳?

2024-01-06 22: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法律分析:员工在有关联的不同单位之间进行借调,是企业在劳动用工上比较常见的现象。例如,有两个单位因为合作一个短期的项目而发生的技术人员的借调,还有上下级单位之间发生的员工借调,甚至在母子公司之间也会发生员工借调的现象。员工借调的时间由工作需要决定,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都是有可能的。关于员工在借调期间的医疗养老保险费用如何缴纳、如何支付在现实中也不尽相同,有些还发生了企业和用人单位的争议。

在一般情况下,借调员工的双方单位应当在借调协议中明确约定,或者虽然没有书面的约定,也要在实际上采取相关的措施,来妥善解决医疗保险费的缴纳问题。如果双方单位没有书面协议又没有一个单位为借调的员工支付养老保险费用的,则应当按照《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74条的规定,由借出员工的单位为员工缴纳相关的养老保险费用。

如果员工长期借调异地,只要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即使员工在异地工作,也可以凭据当地定点医院的就医单据和相关在异地工作的证明到医疗保险费缴纳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具体应以参保地相关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 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用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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