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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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2023-03-18 08: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问题: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结论: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病假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没有工资;病假时间在3个月至24个月的,则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80%支付工资。但,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病假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当然,如果甲乙双方有约定病假工资的除外。

1,《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劳部发〔1995〕309号)

第五十九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一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4,《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假期工资”的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5,法律规定的是“医疗期内”或“病休期间”或“假期工资”,如何界定这个“医疗期内”或“病休期间”呢?我以为北京市的“病休期间”和上海市的“假期工资”应当是指病假工资,即日常工作中请病假2天,应当以此为标准计算这两天的工资。但是很多实际案例都是病假三个月以上的,没有见过请病假十天半个月这样的判决案例。打个比方,假设张三请病假5天,如何计算工资呢?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判决案例。如果甲乙双方约定,病假工资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那么即便员工请病假一天,也应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当日的日工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员工请病假十天八天的,很多民营企业或小企业一律不计算工资;甚至员工请病假一个整月的,企业还要扣发员工的次月工资,因为要代扣代缴当月个人社保部分。

5,我个人认为,应该尽快立法,补充完善关于病假三个月以内的员工工资问题,以便维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建议,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计算病假工资;即便是员工请假一天,只要有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则应当计发病假工资。因为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病假工资应当属于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之一。但是,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所以,在现实中,很多企业对于病假工资也是稀里糊涂,员工不敢主张,用人单位故意回避;致使劳动者的利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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