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病例,下一步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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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病例,下一步该怎么做?

2023-03-14 09: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接诊患者和进行个人防护,根据相关指南建议,将医护人员识别疑似病例方法和处置流程整理如下。

疑似病例发现和处理流程图

疑似患者处置流程图

说明

1

疑似病例判断标准

流行病学史:

发病前 14 天内有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发病前 14 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临床表现:

发热;

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

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同时符合临床表现中 1 和 2 条、或 2和3 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 3 条。

2

病例报告相关规定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时,应于 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调查核实,于 2 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 2 小时内将填写完成的传染病报告卡寄出;县(区)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后续信息的订正。

对诊断的所有病例,在网络直报病种中选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在「病例分类」中分别选择「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阳性检测」进行报告。其中对诊断为「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网络直报系统中统一选择「阳性检测」报告。

在「临床严重程度」分类中,对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选择「普通肺炎病例」、「重症肺炎病例」或「危重症肺炎病例」进行报告;对于「阳性检测」选择「无症状感染者」或「轻症病例」进行报告。

上报的「疑似病例」确诊后,病例报告单位应及时在「病例分类」中订正为「确诊病例」。对于「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根据临床进展,及时予以报告、订正。对所有病例,在「临床严重程度」中,根据疾病进展及时进行订正,以病例最严重的状态为其最终状态。

3

病原学检测注意事项

收治疑似病例、聚集性疫情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标本,尽快将标本送至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相关病原学检测。

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标本(如咽拭子、鼻拭子等)、下呼吸道标本(如深咳痰液、呼吸道吸取物、支气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等)、眼结膜拭子、粪便标本、抗凝血和血清标本等。

临床标本应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 7 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发病后第 3~4 周的恢复期血清。

4

确诊病例及病例分型标准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可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 RT-PCR 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临床分型,分为:普通型、重型、危重型

普通型:具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

重型,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呼吸窘迫,RR ≥ 30 次/分;

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 ≤ 93%;

动脉血氧分压 (PaO2)/吸氧浓度 (FiO2)≤ 300 mmHg(1 mmHg = 0.133kPa)。

危重型,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出现休克;

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 ICU 监护治疗。

5

转运规范

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都应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救治。医疗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时,需向本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急救中心,将病例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

6

终末消毒措施

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离开(转运、出院)后,进行终末消毒。

终末消毒对象包括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感染者(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排出的污染物(血液、分泌物、呕吐物、排泄物等)及其可能污染的物品和场所。

不必对室外环境(包括空气)开展大面积消毒。病例和感染者短暂活动过的无明显污染物的场所,无需进行终末消毒。

终末消毒范围包括:地面、墙壁,桌、椅、床头柜、床架等物体表面,患者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及相关诊疗用品,以及室内空气等。

空气

居住过的场所如家庭、医疗机构隔离病房等室内空气的终末消毒可参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 368-2012),在无人条件下可选择过氧乙酸、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消毒剂,采用超低容量喷雾法进行消毒。

污染物(患者血液、分泌物、呕吐物和排泄物)

少量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 mg/L~10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小心移除。

大量污染物应使用含吸水成分的消毒粉或漂白粉完全覆盖,或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 5000 mg/L~10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浇在吸水材料上,作用 30 分钟以上(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小心清除干净。

清除过程中避免接触污染物,清理的污染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应有专门容器收集,用含 20000 mg/L 含氯消毒剂,按粪、药比例 1:2 浸泡消毒 2 h。

清除污染物后,应对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含有效氯 5000 mg/L 的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 30 分钟,然后清洗干净。

地面、墙壁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

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 1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 500 mg/L 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

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洒一次, 喷药量为 100 mL/m²~300 mL/m²,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洒一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 30 分钟。

物体表面

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家居用品等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

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用 1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 500 mg/L 的二氧化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 30 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衣服、被褥等纺织品

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建议均按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理。

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若需重复使用,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 30 分钟;或先用 5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浸泡 30 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或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后直接投入洗衣机中,同时进行洗涤消毒 30 分钟,并保持 500 mg/L 的有效氯含量。

贵重衣物可选用环氧乙烷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7

疑似患者解除医学隔离的标准

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 (采样时间间隔至少 1 天),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

参考文献:

1.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 (第三版)》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

编辑:菁媛

题图来源:站酷海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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