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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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12-19 02: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番府办〔2021〕4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番禺区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番禺区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1〕51号)要求,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动实施首席数据官制度,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广州市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在数字政府“管运分离”的建设模式下,明确职责范围,健全激励评价机制,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模式,全面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用数据决策的政府工作机制,助力我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二、主攻方向

  以打造广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建设“番禺样本”为主攻方向,构建覆盖全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区和镇(街)两级一体联动的首席数据官制度,建立全区统一的大数据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我区公共数据资源和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各级各部门数据高度共享、业务高度协同,避免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推动部门联动,形成建设合力,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首席数据官工作机制

  1.确立首席数据官组织框架。在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完善我区首席数据官工作制度,以“管运分离”的建设模式,从管理端、运营端两侧同步推动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具体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协调推进。设立区首席数据官、区首席数据执行官、部门(镇(街))首席数据官。区首席数据执行官、部门(镇(街))首席数据官在区首席数据官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组建数据运营团队,支撑我区的数据运营工作并提供技术保障。

  2.规范首席数据官任职条件。

  (1)区首席数据官由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并上报上级单位。在市首席数据官的统筹下,区首席数据官负责全区数据资源管理和融合创新工作。

  (2)区首席数据执行官由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任兼任,负责协助区首席数据官开展工作,组织落实区数字资源规划、采集、处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3)部门(镇(街))首席数据官由分管数据(信息化)工作的班子成员兼任,并报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部门(镇(街))首席数据官需具备良好的数据素养且熟悉本单位整体业务情况,负责本单位数据资源规划、采集、处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3.建立首席数据官联席会议制度。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全区首席数据官联席会议,由区首席数据官召集,区首席数据执行官、部门(镇(街))首席数据官参加,研究制定战略决策,协调重大、复杂事项,促进各单位数据高度共享、业务高度协同,避免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

  4.开展区首席数据官试点建设。推动区内相关单位设立首席数据官,区委组织部、区委网信办、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番禺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城市更新局、区税务局、区国家档案馆、区城市运行指挥中心、石碁镇政府、新造镇政府、南村镇政府、化龙镇政府、石楼镇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沙头街道办事处、东环街道办事处、桥南街道办事处、小谷围街道办事处、大石街道办事处、洛浦街道办事处、石壁街道办事处、钟村街道办事处、大龙街道办事处、沙湾街道办事处为试点单位,确定本单位首席数据官名单,报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明确首席数据官职责范围

  1.统筹区政府或单位政务数据工作。区内各单位首席数据官承上启下,内外衔接,立足于对政府数据价值链的全方位开发和管理,聚焦政府数据的决策价值、管理价值、监测价值、创新驱动价值、市场价值等,配合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落实决定事项、部署任务,统筹负责单位内部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利用等工作,支持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的数据运营任务,组织制订本级政府或本单位大数据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实施计划。

  2.统筹数据管理和融合创新。组织制订数据治理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制度规范,包括以下方面:

  (1)数据质量:统筹管理数据目录登记、规范采集、加工处理、标准规范执行、质量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

  (2)数据共享与安全:促进数据共享和透明度,提高数据驱动的决策,同时保护数据机密性和隐私。

  (3)数据开发利用:统筹协调内外部数据需求,统筹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工作,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和应用场景创新与政务数据产品开发,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应用场景落地实施。

  3.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协调解决区政府或本单位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数据治理运营、信息化建设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及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4.加强数据运营支撑。按照区首席数据官制定的数据治理建设目标和工作方案,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组建数据治理和运营团队,配强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风控等专业人才队伍。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区首席数据官负责推动本区数据工作机构建设,组织开展本级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工作。区内各单位首席数据官负责推进本单位数据治理及政务数据工作团队建设,并组织开展本单位全员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

  (三)建立首席数据官评价机制

  1.组织履职评价。区首席数据官每年向市首席数据官述职,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部门(镇(街))首席数据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各单位首席数据官全力配合区评价工作开展。

  2.定期工作报送。部门(镇(街))首席数据官分别于每年5月31日前、11月30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梳理形成工作总体情况报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总结应参照首席数据官职责范围逐条梳理,涉及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一阶段计划、佐证材料等内容。

  3.监督激励措施。依据市数据资源管理考核评估办法,全区各单位首席数据官每年12月参与年度工作评价,考核评价将结合本单位的数据归集、数据治理、工作成效、部门特点、创新特色等维度综合展开。首席数据官综合评价结果优秀或显著提升,对应单位在绩效考核数据治理项中优先加分、在信息化项目申报中优先立项、在有关数字政府建设评估工作中视情况加分鼓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立常态化首席数据官工作沟通机制,加强跟踪指导,并在公共支撑、平台应用、数据共享回流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加强对部门和镇(街)的业务指导与培训,推动首席数据官之间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各部门、镇(街)及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制订本单位实施方案,并报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备案。

  (二)完善配套措施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相关单位要牵头探索创新首席数据官支撑团队、绩效评估、权力范围、履职待遇等方面的配套措施,为首席数据官高效履职提供保障。

  (三)加强工作总结

  区内各单位要及时梳理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并反馈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于2021年11月底前形成工作总结情况报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查看相关政策解读:《番禺区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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