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染病防治70年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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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染病防治70年成效显著

2023-06-08 02: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政府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业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方针,改善环境卫生条件,显著地降低了传染病的发病和死亡水平,极大地减少了人民群众疾病和残疾的痛苦,大幅度地提高中国人的期望寿命和健康水平,为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中国传染病防控工作已走过辉煌的70年,70年历程大致可分为1949-1965年、1966-1977年、1978-2002年、2003年至今,4个时期。

一、1949-1965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传染病发病、患病、死亡都很高。鼠疫、霍乱、天花等烈性传染病经常暴发。高的年份天花发病多达4万例、麻疹发病950万例。血吸虫病病例总数达1 200万。传染病死亡在全死因中占第一位,结核病死亡为成年人死亡的第一位。传染病成为人民健康、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的最大的威胁。1952年毛泽东主席就发出了“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号召,把消灭疾病保护人民健康放到了政府工作的极其重要位置。

1949年11月1日,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内设公共卫生局,下设有防疫处。1953年改为卫生防疫司。1953年,政务院批准在各省、市、县建立卫生防疫站;成立卫生部流行病学研究所;1953年,成立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之后陆续建立各种传染病防治专业机构,很多医学院校开始在附属医院成立传染科。新中国成立3年的时间内,就基本完成传染病防控体系的布局。

这一时期,国家颁布了多项卫生防疫、检疫的基本方针和法律法规。1951年中央印发《中央关于加强卫生防疫和医疗工作的指示》。1950-1952年先后印发《交通检疫暂行办法》《民用航空检疫暂行办法》《轮船安全卫生条例》。1955年卫生部印发《传染病管理办法》,依法管理甲乙类18种传染病。1956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提出了消灭血吸虫、丝虫病和钩虫病。陆续把消灭天花、性病、血吸虫、丝虫、黑热病、鼠疫、疟疾等传染病纳入规划。1957年发布了《国境检疫条例》。1964年卫生部印发《卫生防疫站工作试行条例》,明确了防控传染病是卫生防疫站的主要工作任务。

新中国成立初期就开展了大规模的接种卡介苗、种痘。1950年卫生部成立卡介苗接种委员会,全国免费接种卡介苗;发布《秋季种痘运动指示》《种痘暂行办法》和《生物制品暂行管理规则》。1959年卫生部印发《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实施白喉、百日咳、伤寒、霍乱、鼠疫等疫苗接种。1963年卫生部印发《预防接种工作实施办法》,1964年卫生部发出《新法接生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的通知》。1960年生产出第一批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之后陆续开始接种,为后来的脊灰控制和消灭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随着国家建设快速发展,公共设施设备逐渐增加,传染病防治力量不断壮大、经验逐步积累,政府组织各方面的力量,科学技术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防群治,集中力量控制鼠疫、霍乱、天花、肺结核、性病、血吸虫病、黑热病、丝虫病、布病等危害大的传染病,效果明显。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结核病患病率、死亡率分别高达1 750/10万、200/10万。经过采取主动发现、救治患者和接种卡介苗等多项措施结核病患病率、死亡率均大幅下降。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性病非常严重。通过在全国范围持续开展消除性病运动,取得显著成效。

通过全民种痘和疾病监测等措施,我国在1961年后没有了天花病例。1955年基本控制了人间鼠疫的暴发流行。1961年世界第七次霍乱大流行,我国部分沿海地区发生流行,经过有力的防治,到1965年基本控制。1955年,毛泽东主席发出了“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的号召。江西省余江县曾是血吸虫病流行最严重的地区之一。1958年6月30日,《人民日报》报道了余江县消灭血吸虫病的消息。毛泽东主席看后写下了《送瘟神》的光辉诗篇。

由于这个时期社会经济基础还很薄弱,传染病流行的各种危险因素还广泛存在,痢疾、伤寒、猩红热、白喉、百日咳、布鲁氏菌病等传染病仍然还很严重。1957年初,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发生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流感疫情[后来被称作“亚洲流感”(H2N2亚型)]。疫情很快蔓延,在一些疫情严重地区,人流密集的电影院和剧场被强制歇业,个别学校出现了学生集体患病导致停课的情况。1957年底,第2波疫情在北方部分省份蔓延,农村地区尤其严重。1958年,川、湘、赣、桂、闽等地因洪涝灾害的影响发生严重的钩端螺旋体病暴发疫情。

二、1966-1977年

这个期间,卫生部针对当时传染病形势,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和规划。1966年卫生部先后3次印发有关副霍乱防治的通知,1966-1977年间,中央多次下发血吸虫病、流感、钩体、霍乱、出血热等传染病防治的文件,安排部署了相应的防治工作。

这个期间,一些传染病回升。麻疹、脊灰、乙脑、百日咳等传染病发病突出,副霍乱、痢疾、伤寒、狂犬病、钩体、血吸虫病、疟疾等传染病疫情严重。1970年疟疾回升,苏、鲁、豫、皖、鄂5省发病2 198万人。1966-1967年出现流脑大暴发,300多万人发病,病死率达5.49%。1966-1967年卫生部先后2次下发有关流脑防治的通知,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及时采取各种防治措施,疫情很快下降。

1968年7月我国香港地区暴发流感疫情,8-9月逐步向外扩散,其强度与1957年“亚洲流感”相当,这次大流行后来被称为“香港流感”(H3N2亚型)。我国大陆地区在1968-1970年之间先后出现了2波流感疫情,本次流行多数患者病情较轻、病死率较低。1971年受全世界疫情影响,中国大部分地区流行红眼病。

这个时期尽管传染病防治工作受到一些影响,但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仍然坚守在传染病防治的岗位上,守护着人民群众的健康。1972年,国务院发出了《健全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卫生防疫机构逐渐恢复。到1975年已有2 912个卫生防疫站。这些机构和乡卫生院、村医疗卫生站,为20世纪70年代实施冬春季预防接种降低白喉等疫苗针对的传染病发病,整治环境卫生控制血吸虫病、黑热病等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人力保障,也为1976年唐山大地震灾后无大疫立下了汗马功劳。

同时,这个期间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和成果。1965年研制成功麻疹减毒活疫苗,1968年研制成功乙脑疫苗和流脑疫苗。

三、1978-2002年

1977年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时期。从此,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得到了全面的恢复和快速发展。

这一时期,陆续出台很多卫生防疫机构发展改革的相关政策。1979年卫生部印发《全国卫生防疫站工作条例》,实行了防疫津贴,优先乘坐车船飞机等政策;1980年,卫生部、国家编委下达《各级防疫站组织编制规定》;1988年卫生部、物价局、财政部印发《防疫机构收费标准》。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颁发《关于城镇医药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1998年卫生部下发文件,组织防疫站等级评审。2001年卫生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这些政策和举措,有力促进了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及相关组织迅速发展和规范化管理,促进了我国传染病防治队伍规模化和系统化建设。1983年成立国家预防医学中心,1986年更名为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1981年成立国家结核病防治研究中心,1986年明确皮研所为全国性病防治中心,1987年建立全国鼠疫布病防治基地。1990年卫生部成立传染病监督办公室。1998年卫生部成立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2002年成立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疾病控制与应急办公室、传染病预防控制所、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免疫规划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传染病防治机构。全国各级卫生防疫站陆续与结核病防治机构、性病防治机构、地方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和职业病防治等机构合并,成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这一时期,我国传染病管理的法制建设也得到快速发展。1978年,经国务院同意,卫生部印发《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依法管理甲乙类25种传染病。1978年印发《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通知》,要求3年内普遍实施计划免疫,尽快消灭白喉、脊灰和麻疹。1980年,卫生部印发《预防接种工作实施办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办法》,1982年发布《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卫生部还先后发布了《国境口岸传染病监测试行办法》、《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条例》、《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暂行条例》、《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989年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管理甲乙丙类35种传染病。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全面推动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和免疫接种工作快速发展。

1978年WHO宣布全世界消灭天花,我国宣布1981年取消种痘。1999年麻风病消除以县为单位达标。1978年后,麻疹开始大幅度下降。脊灰、布鲁氏菌病、猩红热等一些传染病得到显著控制。

这一时期我国预防接种工作取得若干重大历史性进展。1981年开始建设冷链,1985年制定全国冷链装备计划,1988年,全国实现冷链系统全覆盖。1987年卫生部发布《全国乙型肝炎血源疫苗免疫接种试行办法》,2001年卫生部、财政部发文将乙肝疫苗纳入国家计划免疫,免费为儿童接种乙肝疫苗。1988、1990、1994年分别实现以省、县、乡镇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85%的目标。1988年中国响应第41届世界卫生大会“2000年在全球消灭脊灰决议”。1991年我国政府承诺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目标。1993年起全国开展强化免疫活动。1994年最后1例本土脊灰野病毒病例。

随着国家全面改革开放,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始国际接轨。1979年,中国正式承认《国际卫生条例》。将检疫6种传染病改为鼠疫、霍乱、黄热病、天花。20世纪80-90年代,中国与WHO、联合国儿童基金以及一些国家的相关组织广泛合作,促进了我国预防接种工作快速发展。

由于这个时期社会经济条件和科学技术的局限,影响传染病发生和传播的各种因素还广泛存在,还有一些重要的传染病发生和暴发。1979-1981年、20世纪90年代初期,霍乱在局地严重暴发。20世纪80-90年代初期,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疫情严重。性病严重反弹,乙肝报告发病不断上升。

20世纪90年代末鼠疫在滇桂黔局部地区暴发。1988年底至1989年初上海地区甲肝大流行,一个多月内有30多万人感染;同期,南疆地区发生非甲非乙型肝炎流行,发病近12万人。1989年8-9月武昌区发生上千例血吸虫急性感染病例。1989年9月,江苏省邳县发生脊灰暴发流行,发病545例。1999年在苏皖毗邻地区发生肠出血性大肠埃希菌O157:H7感染性腹泻暴发疫情。

1985年确诊首例输入性HIV感染者,1989年确认云南地区146例HIV感染,首次证明HIV在吸毒人群流行,1995年首次发现多名有偿献血员HIV阳性。1986年卫生部印发《加强艾滋病疫情管理的通知》,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1987年卫生部印发第一个《全国预防艾滋病规划》,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等7个部委印发《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1998年国务院发布《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这些法规和技术文件为后来全面依法开展艾滋病防治奠定了法制基础。

四、2003年至今

2003年初,中国突然遭遇SARS。到2003年7月,全世界共发生SARS病例8 422例,因SARS死亡人数916人,涉及32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大陆累计病例5 327例,死亡349人,病死率6.5%。经采取“早发现、早报告、及早就地隔离治疗、严控院内感染”等严厉的防控策略和措施,半年的时间,完全控制了疫情。SARS不仅夺走数百人的生命,还严重影响了当时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尽管时至今日对SARS的起源、传染来源等问题缺乏基本的了解,但是SARS让人们再次深刻认识到,传染病远远没有退出历史舞台。SARS推动了全世界的传染病防治,推动了社会民生事业发展进步。

SARS之后,传染病防治机构社会地位备受重视,传染病防治机构基本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的投入大大增加,全国疾控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施设备开始了一轮新、改、扩建,传染病应急机制和能力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国务院于2003年5月发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4年修订了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甲乙丙三类共37种传染病,还细化了报告不明原因传染病的规定,建立了疫情定期公布的制度。2004年建成、运行基于互联网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2005年建成、运行重点传染病专病监测系统,2008年建成、运行基于网络直报的传染病早期自动预警系统。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实验室监测检测和临床救治的能力都得到了空前的增强。

200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同年卫生部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08年卫生部印发《预防接种工作异常反应鉴定办法》。2007年,我国免疫规划疫苗增加至14种,相应防控的15种疾病。白喉、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麻疹、流脑、乙脑、甲肝、腮腺炎、风疹等传染病控制效果尤其显著,2007年以后就没有白喉病例报告。2012年消除了孕产妇和新生儿破伤风。儿童乙肝感染和发病明显下降,2012年达到WHO的阶段性控制目标,即5岁以下儿童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2%以内,成为近年来中国公共卫生领域取得的最重要成就之一。2018年麻疹发病降至历史最低水平。

这一时期中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与健康相关的公共设施全面改善,农村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得到广泛供应,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迅速提高,居住环境大大改善,霍乱、痢疾、伤寒,钩体、血吸虫病,斑疹伤寒、疟疾、黑热病,猩红热、红眼病等大多数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在迅速下降后长时期维持在历史最低水平,有的接近消除水平。

曾经分布于我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64个县(市)的班氏丝虫病和马来丝虫病,经过准备、防治和监测等三个阶段的不懈努力,至2006年实现了全国消除,并于2007年5月9日通过WHO认可。中国成为全球启动消除淋巴丝虫病规划后首个达到了消除淋巴丝虫病的国家。

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血吸虫防治条例》。经过近十几年采取的联防联控、人畜同步防治、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和方式等综合治理,到2017年终于有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450个血吸虫病流行县中368个(81.78%)达到了血吸虫病消除或传播阻断标准,82个(18.22%)达到传播控制标准。

2017年首次实现了全国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目标。

全国结核病疫情逐年下降。尤其是2010年以后,结核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都稳步下降。但是,其疾病负担仍然还很重,2017年新发结核病患者为88.9万,在全球30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中位列第二。

经采取艾滋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血液和诊疗安全管理,健康教育,检测咨询,美沙酮维持治疗和针具交换、安全套推广等高危行为干预,抗病毒治疗,“四免一关怀”“五扩大、六加强”等政策和措施的实施,遏制了艾滋病快速上升的趋势,仍保持在低流行水平。但是,由于传播途径已从早期的静脉注射吸毒传播为主转变为以性传播为主(占传播途径的97%),增加了预防干预的难度,艾滋病防控的形势仍然还很严峻。

从2000年以后,布鲁氏菌病迅速反弹,无论发病数还是发病率都升至近几十年最高,直到2014年后疫情才开始下降。

这一时期新发传染病频发,不少传染病传入中国并引起进一步传播甚至在当地暴发。经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疫情得到了迅速控制。

1997年首先在我国香港地区出现A(H5N1)禽流感病毒引起的人间病例,确诊了18例患者,死亡6例。此后,我国香港地区和东南亚其他国家陆续出现人感染禽流感病例。2005年我国湖南省确认中国大陆首例人感染禽流感病例后,多个省份陆续出现人感染禽流感病例。2013年首次在我国华东、华南地区发现的人感染H7N9亚型禽流感病例。时至今日,人感染H7N9禽流感在中国大陆地区已发生上千病例,数百例患者死亡。经采取监测疫情、救治患者和关闭、休市和消毒活禽市场等措施,疫情等到有效控制。

2008年我国安徽省阜阳市发生主要由EV71引起的严重的手足口病暴发,随后开始在多个地区流行。2008年将其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2016年我国自行研发成功EV71型疫苗,并开始推广儿童接种。

2009年4月25日,WHO宣布在墨西哥和美国暴发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甲流)为“具有国际影响的公共卫生紧急事态”。我国依靠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开展了健康教育、疾病监测、隔离救治患者和预防接种等一系列有效的疫情控制措施,有效防范了社会恐慌,成功地遏制了甲流疫情在国内的大规模暴发,有效降低了病死率。

2010年10月,我国广东省东莞市发生了全国第一起输入后再传播的基孔肯雅热暴发疫情,共发生病例278例。经采取健康教育、疾病监测、隔离治疗患者、动员全社会灭蚊、清除蚊媒孳生地等紧急措施后,疫情很快得到控制。

2011年8月,我国新疆地区发生脊灰野病毒输入疫情,共发现脊灰野病毒病例21例。经采取隔离救治患者、风险评估、健康教育、社会动员、加强疾病监测、多轮针对儿童和成年人的应急补充免疫等紧急措施,仅用了1个半月的时间,完全控制了疫情,被WHO誉为“创造了输入性脊灰疫情控制的中国模式”。

我国不断有登革热病例输入,并出现有限的输入后再传播。2014年我国广东、云南、福建和广西等省份发生输入后本地传播的登革热暴发疫情,仅广东省就报告45 000多病例。经采取健康教育、疾病监测、治疗患者、动员全社会灭蚊、清除蚊孳生地等措施后,疫情得到控制。

2008年5月12日,发生汶川特大地震。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地到灾区救灾防病的专业队伍和当地人民群众齐心协力,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灾后无大疫。地震后3年做全面评估,灾区不仅没有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暴发事件,其发病水平还略低于灾前的平均水平。

2014年,WHO助理总干事对中国传染病防治工作做了这样的评价“中国从过去的传染病防控的‘跟跑者’变成了‘领跑者’”,并从此一直保持这一优势,“成为全球传染病防控的典范”。

五、结语

经过70年几代人的艰苦奋斗和努力,传染病大规模暴发和流行已经极其少见,过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和健康的绝大多数传染病大幅下降后多年稳定在极低水平;先后消灭了天花、消除了致盲性沙眼、丝虫病和新生儿破伤风;曾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霍乱、鼠疫等烈性传染病已极其少见;已经保持19年没有脊灰;提前实现了WHO提出的乙肝阶段性控制目标;大多数流行地区的血吸虫病被消除或者传播控制;疟疾实现了全国无本地感染病例;已13年没有了白喉;麻疹、流脑、乙脑、钩端螺旋体病、狂犬病、甲肝、痢疾、伤寒发病降到了70年来最低水平;艾滋病疫情总体控制在低流行水平,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4.9%;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确定的结核病控制指标在我国提前实现。成功应对了SARS、人感染猪链球菌病、新布尼亚病毒病以及各种新型流感等新发传染病,尤其是迅速控制了基孔肯雅热、甲流、登革热、脊灰野病毒等输入后本地传播的疫情。70年来,我国传染病防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大幅度减少了传染病导致的病残和死亡,传染病死亡占比从70年前的第一位降至第十位,对我国提高居民期望寿命、节约大量的医疗费用,降低社会经济负担、稳定社会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传染病及其影响因素是非常复杂的,人类对传染病的认识还很肤浅。目前,气候变化,国际间人员、物资交流频繁导致的传染病的输入、输出,病原微生物变异及耐药,不安全的行为等给传染病的发生、发展增加了更高的不确定性。传染病暴发对生产、生活秩序的冲击和对社会、经济的危害往往出人预料。历史的教训不能忘记。我们仍然需要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须臾不得有任何放松,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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