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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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86

2024-07-03 12: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我国是新能源汽车生产大国、消费大国,据工信部统计,202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36.7×104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92×104辆,动力电池装车量累计63.6 GWh[1-3]。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已进入规模化退役、报废期,据估算2020年我国退役动力蓄电池累计约为20×104 t,至2025年将达78×104 t [4]。

我国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过程普遍采用破碎、焙烧、酸浸等处理工艺,电池中的正极材料容易与酸、氧化剂发生反应,六氟磷酸锂、高氯酸锂等电解质具有强腐蚀性,碳酸二甲酯、碳酸乙烯酯等溶剂具有易燃、易挥发性质[5-6]。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集中拆解处理通常会产生含重金属有机废水,含氟、含磷二噁英废气,以及含重金属、氟化物的废渣等污染物,如果处理不当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7]。

近年来,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行业各种新技术发展较快,自动精准拆解、密闭贫氧焙烧、金属短流程萃取分离等环境友好型工艺装备得到广泛应用。国家有关部门也相继发布《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第2号)[8]、《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82号)[9]、《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9号)[10]等技术政策,对提高镍、钴、锰等金属回收利用效率,加强特征污染物防治,引导行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等方面做出规定。但相对而言,行业现行污染控制技术要求尚不全面、具体,针对镍、钴、锰、氟化物、二噁英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不明确,缺少对于机械化拆解、负压连续作业、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等管理规定。

因此,为了适应新时期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的环境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过程的污染防治,2021年8月7日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的《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86-2021)[11](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正式发布,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作为国内首个专门针对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集中处理过程污染控制的生态环境标准,对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的总体要求、处理过程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环境监测要求和运行环境管理要求等方面提出了系统的要求。为促进标准的深入实施,本文从行业概况与污染物排放现状、《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环境效益与经济技术分析、实施建议等方面对新发布的《技术规范》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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