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标准T/ASC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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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标准T/ASC03

2024-07-05 14: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前言

中国建筑学会标准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elevator installation in existing

residential building 

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全联房地产商会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改造分会

批准单位:中国建筑学会

施行日期:2019年7月1日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全联房地产商会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改造分会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的中国建筑学会标准《既

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标准》,经中国建筑学会批准,现予发布,编号为T/ASC 03一2019,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国建筑学会

1总则

1 总 则

1.0.1 为了提升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改善居住品质,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6层及以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

1.0.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应做到安全、耐久、适用、经济。

1.0.4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 术 语

2.0.1 电梯井道 elevator shaft

轿厢、对重或平衡重运行所需的建筑空间。井道空间通常以底坑底、井道壁和井道顶为边界。

2.0.2 装配式电梯井道 assembled,elevator shaft

井道结构在工厂预制、现场装配而成的电梯井道 。 

2.0.3 平层停靠 stop at floor level

加装 电梯的停靠站为各层楼面,从电梯停靠处可以平层到达入户门。

2.0.4 层间停靠 stop between floor levels

加装电梯的停靠站为楼梯层间休息平台处,从 电梯停靠处需步行上或下一定高度到达入户门。

3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根据既有住宅现状和住户需求,选择适宜的加装电梯方案。

3.0.2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前应根据既有住宅的设计、施工资料及现场查勘情况进行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3.0.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加装电梯对消防通道、场地及空间、日照、绿化等的影响;

  2 既有住宅结构的现状、工作状态,以及加装电梯对既有住宅结构安全性的影响;

  3 加装电梯部位现有设备管线等现状;

  4 加装电梯的可行性和建议。 

3.0.4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前应收集既有住宅的地质勘察资料,当地质勘察资料缺失或不足时,宜补充勘察。当有可靠依据时,也可参照相邻工程的勘察资料。

3.0.5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设计、施工等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3.0.6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评估、设计、施工、验收资料应存档。

4设计4.1 总平面

4 设 计

4.1 总平面

4.1.1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应超出用地红线。

4.1.2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应降低消防车原有通行条件。加装电梯的井道、电梯厅及连廊、平 台等新建部分,与周边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规定。

4.1.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合理规划,减少加装电梯对周边场地、空间、日照、绿化等的影响。

4.1.4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宜合理避让设备管线。

4.1.5 除加装电梯井道外,加装电梯不应降低相邻建筑原有的日照水平,或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对 日照的规定。

4.2 建筑

4.2 建 筑

4.2.1新加装的电梯与既有住宅的连接可选择公共楼梯间、外窗、阳台等部位;电梯停靠方式可视具体条件采用平层停靠或层间停靠。

4.2.2 加装电梯与公共楼梯间外墙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降低原楼梯间的疏散条件,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

  2、不应降低原楼梯间的排烟条件,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的相关规定;

  3、楼梯间、电梯厅、连廊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部分与住户外窗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当小于1.0m时,应设置防盗栏杆,同时应满足防火要求。

4.2.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采取防止视线干扰的措施。

4.2.4 加装电梯与原有公共楼梯间不连通时,应设置电梯紧急救援通道,电梯紧急救援通道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4.2.5 加装电梯井道围护结构及连接部分应为不可燃体。结构部分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相关规定。

4.2.6 加装电梯新增的门窗、连廊、阳台等部位,其安全防护、防水、保温隔热等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的相关规定。

4.2.7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宜选用轿厢面积占井道有效面积比例较大的装配式一体化电梯。

4.2.8 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应采取措施保证电梯机械设备的环境温度保持在5℃-40℃。

4.2.9 电梯井道顶部及附属连廊等排水应为有组织排水。电梯井道底坑应做防水处理。电梯井道首层与地面交接处应做防水处理。电梯首层入口应采取严密的挡水措施。当难以避免雨水进入底坑时,底坑应设集水坑和排水泵。

4.2.10 加装电梯新增结构的基础不宜破坏既有住宅地下室防水层;当地下室防水层受到破坏时,应进行修补。

4.2.11 电梯控制柜不宜紧邻卧室。如紧邻卧室,应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

4.2.12 电梯首层开门不宜紧邻车行道。若紧邻车行道,应设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标准》T/ASC 03-20194.3 结构

4.3 结 构

4.3.1 加装电梯的井道结构可采用钢结构、混凝土结构或砌体结构。新建的井道、连廊等结构设计应按 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4.3.2 加装电梯的新增结构与既有住宅结构之间可采用脱开、水平拉接或附着等连接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装电梯新增结构与既有住宅结构脱开时,加装电梯与既有住宅结构之间的缝宽,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对防震缝宽度的相关规定外,尚应满足加装电梯新增结构变形的需要;

  2 、加装电梯新增结构与既有 住宅结构之间采取水平拉接构造时,应采取仅传递水平力的构造措施;

  3 、加装电梯新增结构与既有住宅结构之间采取附着连接构造时,应采用既能传递水平力又能传递竖向力的连接措施,并应根据受力情况进行连接设计和必要的结构补强。

4.3.3 加装电梯新增结构与既有住宅结构的水平拉接或附着连接应设置在楼层或楼梯间休息平台处,并宜采用扩底型锚栓、特殊倒锥形化学锚栓或植筋等方式锚 固于构造柱、圈梁、框架梁、框架柱等混凝土构件中 ( 图4. 3.3a) ,且锚固应满足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当连接点处的基材为砌体时,应采用穿墙对拉螺杆的锚固方式 ( 图4.3.3b)。

4.3.4 应控制加装电梯的新增结构与既有住宅结构之间的沉降差。

4.3.5 加装电梯新增结构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装电梯新增结构的基础宜与既有住宅结构基础脱开;

  2、当加装电梯新增结构造成既有住宅结构竖向荷载增加时,应对相应部分既有地基基础进行承载力复核,并按复核结果进行处理;

  3、 既 有住宅地基承载力复核时,可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考虑地基长期压密的有利影响。

4.3.6 加装电梯新增结构基础跨越设备管线时,基础设计应考虑设备管线的正常使用、检修以及地基变形的要求。

4.3.7 加装电梯涉及既有住宅结构局部改造时,应根据改造对既有住宅结构的影响,采取适宜的处理措施 。

4.3.8 平层停靠加装电梯方案,当利用既有住宅的悬挑阳台或外廊等入户时,应复核悬挑结构的安全性,并根据复核结果进行

处理 。

4.4 机电

4.4 机 电

4.4.1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配电箱应安装在靠近电梯附近的公共区域,并应设置独立的计量电表。

4.4.2 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当所有门关闭时,在轿厢顶面以上和底坑地面以上 1m 处的照度均不低于50 lx 。井道照明在主开关旁和底坑处均应可以控制。

4.4.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基本要求、正常使用条件、各机构和电气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8 的相关规定。

4.4.4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轿厢内应满足通风要求,宜采取增加空气流动及温度控制的措施。

4.4.5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轿门宜同时安装光幕和安全触板两种保护装置。

4.4.6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安全要求及保护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 的相关规定。由于建筑自身原因,电梯在加装中不能全部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规定时,应到具有型式试验资格的单位进行等效安全认证,并报国家监管部门批准,检验机构审核。

4.4.7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宜配置停电自动救援操作装置,并应确保电梯在停电时停靠安全区域。

4.4.8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宜接入电梯物联网安全系统。

5施工验收5.1 施工

5 施工验收

5.1 施 工

5.1.1 加装电梯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加装 电梯评估报告、电梯设备要求及工程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5.1.2 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做好安全防护,应对施工人员及住户进行安全交底,并应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对施工安全和防火安全全程监督管理。

5.1.3 加装电梯工程施工宜采用对住户正常生活影响小的快速、绿色施工技术。

5.1.4 当需要进行设备管线移位时,应在基础施工前实施,设备管线移位的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5.1.5 基础施工前应组织参建各方进行验槽,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

5.1.6 井道结构施工前,应逐一检查新增结构施工图与既有建筑连接点的实际位置偏差。当存在较大偏差时,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后再进行施工。

5.1.7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既有住宅结构或相关工程的实体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时,应会同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5.2 验收

5.2 验 收

5.2.1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和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并应按基础、结构、装饰装修、电梯、电气等分部工程检查验收。当涉及既有结构的加固时,结构加固部分应进行专项验收。

5.2.2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装配式电梯井道节段构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尺量。

5.2.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装配式电梯井道的安装及连接质量、井道及连接件的防火防腐涂层等应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尺量,检测报告。

5.2.4 对电梯整机进行检验时,检验现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一40 ℃ ; 

  2、 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 士7% 的范围内; 

  3、 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4 、检验现场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 备 , 基 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5、 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5.2.5 对电梯整机进行检验时,电梯整机应满足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要求。

5.2.6 加装电梯新增结构与既有住宅结构相连,采用扩底型锚栓、特殊倒锥形化学锚栓或植筋时,其产品和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5.2.7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装配式电梯井道的产品部件应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

6运行维护

6 运行维护

6.0.1 轿厢地面与候梯厅地面颜色应有明显区别; 各种标识应清晰可辨。

6.0.2 应定期检查、维护电梯井道周边设置的保护装置。

6.0.3 应定期对电梯进行承运质量测试。

6.0.4 电梯维护保养时,应定期对轿厢内通风及温度控制装置进行检查与维护 。

6.0.5 电梯维护保养时,应定期对井道主体结构的防水、防腐及不均匀沉降情况进行检查。

6.0.6 电梯维护保养时,应定期对底坑进行检查与维护。

6.0.7 应定期检查电梯结构与主体结构连接部位后锚固件的有效性。

6.0.8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除电梯轿厢外,其他工作区域应仅允许被授权人进入。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标准》T/ASC 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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