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普系列之二: 红名单上的海洋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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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普系列之二: 红名单上的海洋生物

2023-07-03 11: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图2 仍在市场销售的中国鲎(曾江宁摄)

2、红名单的分类?

为了加强生物多样性和濒危物种的保护,中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从20 世纪90年代至2005年编辑出版了一套《中国物种红色名录》(中国红名单),总计三卷四册,参与物种评估工作的包括一大批国内顶尖的生物分类专家。从出版的这份红名单中可以看出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受到的威胁正在加大,濒危物种数目已显著增多。进入红名单的海洋生物或以海洋生物为食物来源的生物合计超过850种。其中,腔肠动物门入列142种,全国(包括台湾、澎湖及南海诸岛)有26 种造礁珊瑚被评估为“濒危”;节肢动物入列89种,被认为是“ 幸存的活化石”的3种剑尾类(鲎)中有2种为“ 濒危”,1 种“ 近危”;软体动物门30种,主要包括国家一级级保护动物鹦鹉螺、大砗磲和库氏砗磲在内的头足纲、双壳纲动物;棘皮动物入列69种,其中最严重的是竟有53种中国产海参由于无度采捕而成为“濒危”;脊椎动物门入列已达517种,包括圆口纲8种,软骨鱼纲79种,硬骨鱼纲323种,爬行动物纲19种,两栖纲1种,鸟纲37种,哺乳纲61种。最令人担忧的是过去产量很高的重要经济种中国明对虾和大黄鱼居然也进入了濒危的状态。

图3 大黄鱼(来自崽子网络)

图4 大黄鱼人工增殖放流(来自网络)

3、红名单中海洋生物的现状?

2012年4月28日《鱼和渔业》(《FISH and FISHERIES》)的一篇针对全球石斑鱼渔业的评估报道称,喜欢生活在珊瑚礁中的石斑鱼家族有1/4已经即将消失。这项工作是由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物种生存委员会下属的科学家完成,他们利用2000年以来的数据,对收录在全球红色名录中的163种石斑鱼进行了生存状态评估,发现20种(12%)已经面临灭绝的危险,并警告如果人类持续目前过度捕捞的趋势,那么还将有22种(13%)达到近危的状态。

该小组估计,2009年人类对石斑鱼的捕获量至少有9000万尾,重量高达约29.8万吨,与1999年相比捕捞量增加了25%,与1950年相比更是增加了惊人的1600%。加勒比海地区、巴西沿岸和东南亚沿海都是热衷于食用石斑鱼的区域,餐桌美味的需求则对这些区域的20种石斑鱼造成的威胁则更大。石斑鱼通常要经过5~10年才能够成熟并繁殖下一代,这便造成石斑鱼种群的自然恢复需要相当长时间。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科学家对石斑鱼的生活史有了一定了解,而许多现代渔业技术也在广泛运用,于是便有捕捞者不顾石斑鱼家族的衰落,凭借着现代科技成果,利用石斑鱼在繁殖季节大量聚集的自然行为大肆捕捞。

除了过度捕捞威胁到海洋生物的生存状态外,环境污染和海岸及水下施工等原因也严重破坏海洋物种的多样度和补充量。在不少海域,潮间带生物多样性和整个生态系统都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甚至是资源崩溃、物种濒危。

对海洋生物的错误认识?

我们不禁要问人类可以无限获取海洋生物资源吗?当前的海洋资源管理策略中一般存在这样的认识,即与陆地生物相比,海洋生物不太容易灭绝。因此给出了肯定的答案。但是越来越多的科学证据表明这种认识并不合理,它可能仅仅适用于一小部分海洋生物。人们对海洋生物的错误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海洋生物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因此与其他生物体相比,不太容易灭绝。实际上,人们通过对海洋系统的不断深入研究逐渐认识到,海洋生物是多样且复杂的。物种的分布范围虽然很广,但是就某些物种能够存活的地理范围而言却非常狭窄,而且多数物种繁殖能力很弱,因此相当容易灭绝。

2)海洋生物繁殖能力强,生长速度也很快,因此即使有所损失也比其他生物更容易恢复。近几年的科学分析表明,强大的生殖能力不一定能够保证较高的种群数量增长。

3) 渔业捕捞所造成的海洋生物死亡是阻碍海洋物种数量恢复的惟一因素,因此,只要停止捕捞,海洋物种的数量就会慢慢恢复。从过去几十年捕捞业的经验可以看出,即使因渔业捕捞造成的海洋生物直接或间接死亡率停止上升,其数量也不一定能够自动恢复。实际上,有许多因素(例如生物数量下降造成的生态变化等)都会影响海洋生物数量的恢复。

以上的错误认识,导致了许多毫无预防措施的管理策略和行动,结果引起海洋生物严重减少。一些物种灭绝了,而沿岸以捕捞它们为生的居民区也随之逐渐消失了。

海洋生物的栖息环境与陆生生物完全不同,因为人眼不能直接看到,所以对其生命过程及适应特点的观察与度量难度远远大于陆生生物。甚至对物种多样性、不同类群海栖种类数都还缺乏基本的了解。有报道认为全球至少还有1/3的海洋生物尚未被发现。

海洋红色生物名录已经很拥挤了,珍爱海洋环境吧,千万不要在我们还在努力记忆哪几个物种需要保护时,又有更多的海洋生物朋友上了这份令人心痛的红名单,更不要在我们尚未发现未知的1/3海洋生物生活在哪里时就剥夺了它进入红名单的权利。

原文发表于《科学24小时》2013年第10期

后记:

我国珍稀濒危生物评判标准:

(1)IUCN红色名录和中国物种红色名录;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3)《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即华盛顿公约,英文缩写为CITES);

(4)《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保护物种;

(6)各省、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如《浙江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福建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名录》、《广东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等。

图5 斑尾滕鹬捕食螃蟹(来自网络)

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下设国家林业与草原局,该局内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国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局下则设有资源环保处(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2018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第69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第四十七号主席令公布),经科学论证,现发布《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水生物种按照被核准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级别进行国内管理。已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的物种不再单独进行核准,按对应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级别进行国内管理,进出口环节需同时遵守国际公约有关规定。这也是中国政府为了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和担当国际责任的重要举措。

基于水陆统筹、陆海统筹,未来对生态系统整体化考量是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水生或海洋生物的珍稀濒危生物中,滨海涉禽、河海洄游鱼类、水陆两栖类等跨界生物,保护工作还有很多值得探索的命题。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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