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明年4月15日将开始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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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明年4月15日将开始实施 购买新“坐骑”认准“新国标” 长沙晚报帮帮团记者 刘琦 明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正式开始实施。“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千米,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千克,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并且要求强制实施。不少市民不禁发出疑问,《规范》实施后,“超标”的电动车算机动车吗?现在骑行的电动车该如何处置?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长沙交警部门。 现状 马路上的电动车多属于电摩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副科长肖强介绍,早在2012年,相关部门出台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填补了此前对摩托车和电动车划分的“缝隙”,对摩托车的概念明确为一个范畴,即超过了电动自行车标准的由动力装置驱动的两轮车辆都算摩托车。“如此,路面的两轮电动车辆就只有两种了,要不就是电动自行车,要不就是电动摩托车。”肖强介绍说。 因此,并非《规范》实施后,超标的电动车才会被列入摩托车的范畴,此前早已被列入。但是,记者观察发现,长沙街头行驶的大多数电动车,均属于电动摩托车,而非电动自行车。一直以来,长沙交警部门也在严查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闯红灯、逆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提醒 购新车建议买电动自行车 驾驶“超标车”可能给消费者带来什么潜在的法律责任?交警部门提醒,“超标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由于其部分关键技术指标超出了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规定,且动力性能明显高于其他非机动车,在司法实践中或会被判定为机动车,从而使驾驶人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 《规范》实施后,驾驶电动摩托车是否需要驾驶证,交警部门当前尚无定论。但是,根据现有政策,电动自行车只有符合“新国标”,才能到长沙交警部门申请上牌。市民在现阶段选购新车时,不妨向商家了解产品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记者了解到,《规范》实施后,将由各地制定妥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消化超标电动自行车。 +1 【纠错】 责任编辑: 邵一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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