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温州市高中地理学科小课题评审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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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研高函〔2023〕2号 各县(市)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普通高中: 为了激发学生探究学习的热情,培养学生的科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三届温州市高中地理学科小课题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在校高中学生(个人或2-4人小组合作申报,超过1人必须注明主要负责人)。 二、选题要求 选题必须来源自教材(必须注明教材的章、节和页码),具有一定的价值与意义,同时研究又能切合学生实际的地理知识和内容。 三、评审流程 1.报送:各县(市)教研部门和市局直属高中于2023年5月8日前提交。小课题研究报告(封面见附件1),内容必须由三部分组成:①《研究报告》(提出课题及缘由,研究计划和分工,研究过程或实验设计,分析数据和信息,得出结论等);②《活动记录》(每次活动有详细的记录和照片,形成全过程活动系列);③《我的感受》(全过程活动中,小组每人要有对活动的感受、感悟、体会、启迪等,格式不做限制)。 电子文稿和汇总表发到[email protected];纸质文稿和汇总表(市直学校或县级教研部门盖章)1份送交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林元龙老师,地址:鹿城区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915室,电话:13867736910。 2. 评审:市教研院将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小课题成果进行评定。 3.奖励:评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发文公布。 四、评审原则 1.真实性:必须是高中学生本人亲自完成; 2.逻辑性:针对教材内容,提出问题,有论证过程,结论合理; 3.先进性:研究及结果,对社会发展及社会生活有意义。 五、参评名额 瑞安、乐清40篇,苍南、平阳35篇,永嘉30篇,龙港、泰顺、文成10篇,市局直属各高中15篇。 附件:1.小课题封面格式 2.第十三届温州市地理学科小课题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3年1月3日 附件1-2.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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