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卫健系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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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卫健系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宣传工作的通知

2024-07-09 20: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卫健系统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造浓宣传氛围,提升防范实效,有效遏制卫健系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根据《余杭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重点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宣传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系统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宣传防范工作,提升宣传效果,推动全员反诈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卫健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陆永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杭建飞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系统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活动,实现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宣传覆盖面100%,职工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知识受训率和知晓率均达到100%,努力实现系统发案量和损失金额双下降的目标。

四、工作措施

根据全区防诈宣传工作要求,结合系统实际,重点组织开展“六个一”防范宣传活动。

1.组织一次签名,举办“我知晓我参与”签名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宣传“我知晓我参与”签名活动,鼓励全体职工自觉参与到防诈工作中来,为提升全系统防诈宣传工作贡献力量。

2.组建一支队伍,建立卫健系统反诈宣讲志愿队。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单位实际组建一支不少于3人的反诈宣讲志愿队,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内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宣传防范工作。要求每月开展不少于1场集中宣传防范教育活动。3月底前职工宣讲覆盖数不少于30%,5月底前宣讲覆盖达到100%。

3.举办一期培训,组织卫健系统反诈宣讲骨干培训班。邀请区反诈联席办专业宣讲师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反诈宣讲志愿者骨干进行集中培训,提高骨干队员的宣讲能力,并以点带面,由骨干宣讲师做好本单位反诈宣讲志愿队的培训和知识更新,不断提升反诈水平。

4.抓好一轮宣传,开展“医人医心”反诈宣传活动。全区各医疗机构在挂号大厅、急诊大厅醒目位置张贴反诈宣传海报,播放反诈宣传片,在挂号等服务短信上增加反诈提醒(3月底前完成);向职工发放防诈宣传材料,普及“五不一打”防诈知识和技能;组织职工关注反诈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转发区反诈联席办下发的预警信息,向社会公众宣传防诈信息,每月不少于1期。

5.开展一批宣教,面向服务对象开展反诈宣教。各医疗机构对住院患者及家属发放宣传资料,结合入院前健康教育,介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在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健康教育讲座时,增加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相关知识,助力群众、工人、学生等各类群体提升防范意识。区老年健康服务中心在老年大学开课前播放反诈宣传片,每月举办不少于1期反诈讲座,邀请属地专职宣讲员面向老年群体开展宣教。

6.进行一项推广,开展“全民反诈,影响身边100人”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微信群、钉钉群每周定期推送典型诈骗案例、作案手法和防范要点,鼓励全体医护人员通过个人朋友圈、微信群、微博等转发、传播反诈知识和案例,积极利用各种机会向身边亲友开展面对面宣讲、传授反诈知识,提高医护工作人员本人及亲友的识诈防骗能力。

五、工作阶段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前,各单位要专题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宣传发动,开展符合行业特色和实际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活动。

(二)常态固化阶段。7月1日起至12月31日,各单位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防范宣传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年发案明显下降。同时,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此次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作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次宣传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卫健局与各单位签订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反诈工作重要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全程指导,分管领导要以岗位职责为切入点,结合工作任务清单,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持续开展。

(三)加强考核督导。区卫健局结合安全检查开展反诈宣传工作长效督导,通过“一看现场宣传氛围、二问员工知晓情况、三查过程性资料”,形成检查、通报、整改闭环机制。根据区反诈联席办通报情况,对工作不到位、案件仍然高发的单位进行问责,并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予以直接扣分。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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