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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水利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局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全市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和评审专业划分 (一)申报人员范围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电力工程专业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水利电力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评审范围,不得申报评审。 (二)评审范围 德阳市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水利电力工程及相关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三)专业划分及适用范围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专业适用范围 水利类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从事水文水资源(含水质)监测评价、预测预报、分析计算、专题论证、规划设计、管理保护,以及水文水资源测报设施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水文试验研究等工作的人员。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勘测、设计、技术研究与推广等工作的人员。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及管理、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水利工程管理 从事水利工程、水力发电厂(机电除外)运行与管理,以及从事水利项目管理、造价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科技干部管理、科技教育等工作的人员。 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的金属管道、闸门及启闭机等金属结构设计、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的人员。 水土保持 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划、设计、监理、监测、施工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农田水利工程 从事农村水利、节水灌溉、渠系配套、机电灌排、村镇供水等工程规划设计、管理维护及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的人员。 电力类 水电站动力工程 从事水电站动力设备等工程设计和技术改造、安装、检修、调试、运行、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 从事电力工程设计、电力研究和技术改造等工作的人员。 电力运行 从事水电站电力设备和电网供用电运行、维护、技术改造等工作的人员。 机电设备安装 从事电力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维修等工作的人员。 电力建设与管理 从事电力建设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标准和有关要求 (一)申报评审标准 按照德阳市水利局、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水利电力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德水函〔2020〕26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有关要求 1.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以及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技术员 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②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 ③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申报。 (2)助理工程师 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②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 ③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④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⑤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申报。 (3)工程师 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博士学位; ②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③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④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⑤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申报。 (助理工程师聘用时间不再作为申报工程师职称的限制性条件,但是会作为专家评委会评审的一项参考指标,请各申报人员如实准备相关资料。) 2.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职称申报评审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3.论文要求 在乡镇、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论文、著作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其余申报评审水利电力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内,须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1)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水利电力学术论文至少1篇,且论文已正式出版,论文如果是合著,本人排名应该在前三名; (2)主笔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入选市(州)及以上相关专业学会论文文集,且论文集已正式印发; (3)未发表论文的,应提供1篇与申报专业一致,且本人撰写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水平和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行业标准、发明专利报告、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试验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专业技术文件等材料。 4.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申报人员需完成规定学时的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并取得证书和成绩合格证明。 5.破格评审要求 本着从严掌握原则,对个别确有水平、贡献显著、在我市水利行业有突出贡献者,按照德阳市水利局、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水利电力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德水函〔2020〕267号)的规定执行。援藏专业技术干部破格评审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四川省援藏援彝干部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组通〔2018〕9号)的规定执行。 破格评审的人员,应按照求提交破格评审申请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具备破格条件的政策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对破格材料审核并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且同意破格申报的,由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明确破格推荐意见,报相关审核单位逐级破格推荐。 6.申报人员符合相应学历及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提前一年申报条件。 符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文件关于提前1年申报的规定。享受提前1年申报政策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8.申报人员任现职务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答辩 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参加答辩,答辩地点和时间通过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知。 四、申报审核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下载。网上申报审核流程: (一)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 (二)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人员的资格、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基本信息、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评,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审核。各区(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按主管部门、区(市、县)水利部门、区(市、县)人社部门顺序审核同意后,提交市水利局审核。各区(市、县)企业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按区(市、县)水利部门、区(市、县)人社部门顺序审核同意后,提交市水利局审核。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市水利局审核。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术论文、任职前后业绩、推荐意见、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 (二)纸质材料 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须贴上申报人近期免冠照片)、《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纸质材料及格式电子文档各一份,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须贴上申报人近期免冠照片,其中申报专业方向必须按现本人从事的主要技术工作填报。 3.“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1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及贡献等,字数不少于1500字。要求业绩内容要具体详实(不少于800字),要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体现出申报人起的作用和完成任务的效果,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4.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限3000字左右,但不少于1500字)。 5.根据川职改办函〔2018〕13号要求,申报人员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提前1年申报的除外),但有关单位必须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进行查验。大专及以上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查验,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和“学位网(www.cdgdc.edu.cn/)”进行查验。中专学历申报人员、2002届以前高等教育毕业生和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因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故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情况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6.有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证书或成绩的提供证明复印件1套(须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规定任职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8.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获奖成果、专业技术文件等材料。 9.其他材料:《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初级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单位聘任文件)各1份;《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业绩贡献公示结果原件1份;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托书1份。 须打印、复印的材料请统一使用标准A4纸尺寸,正文字体为仿宋3号。 10.装订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不装订;其余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档上传。目录顺序见附件6。 (2)申报材料必须使用标准牛皮档案材料袋包装,1人1袋,贴申报材料目录表。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项目必须书写清楚。不得使用非标准的档案材料袋和塑料袋等其它包装材料。申报材料特别是业绩材料不宜过多,全部材料只装在一个资料袋中。 (3)经中评委评审通过并报经市职改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最基础最重要的材料,各区(市、县)水利局和个人应在市职改办下文后一个月内取回,过时将不再保留。其余材料评审后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 六、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二)现场评审材料的接收时间:2023年11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系统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四)现场补正材料收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审申报受理地点:德阳市水利局三楼政工人事科(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南路一段66号)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式、确认、发文、办证。评审通过人员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发文。在完成以上工作后,通知各单位领取任职文件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管相关原始材料。 (二)评审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的规定标准收取,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讫。 (三)中(初)级职称评审交流群:QQ群939255476 联 系 人:靳彪、胡茜怡 联系电话:0838-2533511 附件:1.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5.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 德阳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一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doc 附件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五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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