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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7 19: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02-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7.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建筑设计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5 年的。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本项目地块面积为45644.80㎡,地块建筑高度小于等于60米,总建筑面积约119762.85㎡,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82160.64㎡,地下等非计容建筑面积约37602.21㎡,涉及服务及专业包括但不仅限于地基基础及基坑围护、建筑(含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室内精装、景观绿化、泛光照明、市政、管综设计、人防设计、智能化、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标识标牌划线导视、绿建设计等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等。四、备注: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2、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3、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按苏住建建[2019]50号文规定的投标人失信行为作为投标人风险点在报告中注明;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单因素法确定中标单位;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未中标的候选单位分别给予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2000元的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8、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100%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2月15日00:00至2023年02月22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8日 13时15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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