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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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法学院

2024-07-09 12: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兰州大学地处黄河之滨的甘肃省兰州市,始创于19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工程”(A类)、“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法学院是其下属的一个学院。

法学院前身为兰州大学法律学系,可上溯至1909年建校伊始。1946年,国立兰州大学时期,学校设法学院等4个学院,其中以法学院力量最强。1952年,将文学院、法学院合并,改称“文法学院”。1953年,院系调整。1984年,法律学系恢复重建。2003年6月25日,兰州大学法学院成立。学院现有法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法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获批全国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院现有教职工近70人,其中教授近20人,副教授20余人,研究生导师近50人;同时,学院聘任近百位在政法实务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素养的专家为兼职导师。学院现有4个教研室,包括法理学、法史学、宪法和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等学科;有兰州大学敦煌法学研究中心、兰州大学法治文明研究中心、兰州大学甘肃省侨联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生态文明与西部环境法律研究中心、兰州大学法学院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中心)、青少年法律暨刑事法研究中心、兰州大学金融合规与反洗钱法律研究中心、兰州大学民法典研究院等非实体性科研机构;有司法鉴定学实验室及刑事侦查学实验室、新文科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科研智慧云实验室、模拟法庭等综合性实验基地,与校外法律实务部门联建实训基地20余个。1984年恢复法律学系以来的历任系主任(院长):吴文翰 名誉系主任、名誉院长高增钧陈志刚李翔林李功国周林彬蔡永民刘志坚俞树毅沙勇忠 兼甘培忠安俊堂 兼执行院长经过兰大法律人的不懈努力,学院现已基本建成我国具有鲜明特色的集教学、科研于一身的法学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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