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掏肠案”回顾:恶魔凶手掏肠杀人,因证据不足遭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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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张掖“掏肠案”回顾:恶魔凶手掏肠杀人,因证据不足遭改判!

2023-04-21 06: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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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张掖“掏肠案”凶手判刑惹争议!

案件背景

2004年,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发生了两起恶性杀人伤人案,

两名少女被人"掏肠恶魔"跟踪并实施犯罪,且受害人的小肠均被掏出

。其中一名叫做小琳(化名)的女孩不幸身亡,而另一名女孩小花(化名)经及时抢救挽回了性命,但其身心遭受了极大地摧残。

警方通过仔细的侦查,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乔建国,并于

9月29日将其缉拿归案。10月8日,犯罪嫌疑人乔建国被张掖市甘州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凶手介绍

乔建国,1970年11月5日出生,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他的的父母亲都是张掖某建筑公司的普通工人,家中有3个姐姐和1个哥哥,他是家中最小的孩子。由于自幼受到父母和哥哥姐姐们的宠爱,他好吃懒做,人品不好。

在乔建国未满18周岁时,因参与团伙盗窃案件后被人举报,于1989年被张掖法院判处六年半有期徒刑。1994年因在监狱中表现不错被减刑一年提前释放。

出狱后乔建国因就业不顺自甘堕落,甚至开始吸食毒品,曾2次被劳教强制戒毒。2001年5月17日是他最后一次被劳教,期限为3年,2004年3月被提前两个月释放回家。

案件经过

2004年8月12日晚,受害人小琳被犯罪嫌疑人乔建国杀死

,其尸体于8月17日被人在她租住的房子附近发现,经报案后警方赶到案发现场发现死者惨状,经法医断定,小琳在被掐死以后,凶手从她的下体将她的小肠拽出,然后缠在她的脖子上。

2004年9月初,受害人小花跟随同村人明某到其在甘州区东街开设的牛肉面馆打工。

9月20日凌晨,小花到面馆外如厕,被犯罪嫌疑人乔建国用手臂和绳子勒住后晕过去

,直到其小肠被乔建国拽出体内时被疼醒,发出惨叫后再次晕过去。面馆老板明某听到小花的惨叫后与被小花的惨叫声惊醒的邻居们一同寻找她的身影,最后在面馆背后的楼道里将其找到,后发现其肠子被人拽出。

经过及时拨打急救电话进行抢救小花保全性命,但其身心遭受严重创伤

案件结果

2005年1月6日,张掖市中级法院对此案案进行审理,张掖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四项罪名对乔建国提起公诉。2005年1月17日,甘肃省张掖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乔建国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乔建国不服提起上诉。2005年8月18日,张掖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第二次不公开审理。

此案经三审,最终甘肃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对乔建国犯故意杀人罪的量刑部分,被告人乔建国犯抢劫罪、强奸罪(未遂)、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

其实该案件自发生至审判结束在社会上存在很大争议,许多人认为因证据不足乔建国是被冤枉的。无论如何,犯罪都是不应该的,无视法律终将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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