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推广应用 “十佳学校”“十佳人物”“十佳案例” 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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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推广应用 “十佳学校”“十佳人物”“十佳案例” 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7-12 12: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转发关于做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推广应用 “十佳学校”“十佳人物”“十佳案例”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教基〔2023〕16号)和《关于做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推广应用“十佳学校”“十佳人物”“十佳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温教技中心函〔2024〕11号)要求,现就做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推广应用“十佳学校”“十佳人物”“十佳案例”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区中小学;

二、推荐类型

(一)“十佳学校”

学校积极宣传和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在各年级、各教研组(备课组)中的研究与应用,在减轻教师负担、提升教学效率、促进学生个性化学习和课后服务等方面有典型做法和实际成效;全校教师和学生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注册率和班级开通率较高,能常态化开展各场景应用,在推进过程中形成特色,具有示范引领性。

(二)“十佳人物”

教师能积极参与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在本地区或本学校的应用推广工作,对场景应用有比较深入的研究,能熟练应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开展教育教学,积极参与区域或学校的推广、应用和宣传工作,积极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开展实践研究,取得工作成效并形成实践应用案例,在学校或区域内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响力。

(三)“十佳案例”

案例主要聚焦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实践应用,要充分结合不同学科、不同学段、不同年级、不同学生等客观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应用研究,在推进路径、做法、策略等方面有创新做法,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应用案例,在实际教育教学中发挥良好作用,助力学校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有效推进。已获奖的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优秀应用案例可参加本次推荐活动。

 

三、推荐要求

申报“十佳学校”的联系人、“十佳人物”的推荐对象、“十佳案例”的主创教师分别填写《关于做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推广应用“十佳学校”“十佳人物”“十佳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2、3,并于4月3日前将通过区“评比报送”平台上报,联系人:黄菊敏,662299

四、其他事项

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和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应用氛围,全面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推广落地见效。

 

 

2023年3月28日

温教技中心函〔2024〕11号国家平台应用十佳推荐工作的通知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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