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规定的重大疾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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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规定的重大疾病有哪些

2024-06-12 01: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保险规定的重大疾病有哪些

  1.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这六种。

  2.除了这六种疾病外,保险公司还可以选择使用本规范内的其他疾病种类。

  3.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重大疾病”的定义可能不尽相同,因此具体的疾病范围还需参考各保险公司的规定。

  二、涵盖疾病的定义

  保险中涵盖的重大疾病定义主要依据保险公司的规定。

  1.恶性肿瘤指的是细胞恶性增生形成的新生物,这种新生物会破坏人体的正常组织和器官结构,导致功能障碍和死亡。

  2.急性心肌梗塞则是指冠状动脉急性、持续性缺血缺氧所引起的心肌坏死。

  3.脑中风后遗症则是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这些定义旨在明确疾病的范围和理赔标准,为保险合同的履行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保险规定的重大疾病有哪些

  三、理赔的法律规定

  1.关于保险重大疾病的理赔,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合同的内容,特别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如果保险人未履行这一义务,该条款将不产生效力。

  2.第二十三条规定了保险人收到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

  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得应得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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