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MPA开题后续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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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结果为“通过或修改后通过”的同学提交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上交1份存档开题报告,以A4纸页面排版,A3双面打印,中缝两颗订(骑马钉)装订。 (提示:排版与装订类似于《培养手册》,但是封面与正文只需要普通A3纸打印即可) 2.请根据专家和导师意见继续修改,并请在5月23日之前上交纸质存档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本次开题通过的机会,须重新开题。 3.与纸质版相一致的开题报告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命名为“学号 姓名 开题存档材料”,文件材料命名为“开题报告 学号 姓名”。 4.2019级、2020级的同学还需上交一份实践调研报告,要求如下: (1)材料:实践调研报告或实践案例纸质、电子版各1份,最好与自己的学位论文相关,电子版发送邮箱同上。 (2)内容要求:力求运用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阐述,杜绝抄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阐述;格式要求:正文不少于3000字,并参照(MPA)浙江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实践调研报告或实践案例范文及格式(见附件)。 (3)模板里有一份表格,涉及到的实践导师空着不填,是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空着不填。 (4)打印要求:以A4纸页面排版,A3双面打印,中缝两颗订(骑马钉)装订。 5.2021级的同学实践报告不需要重复交。 6.邮寄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张老师收,0579-82298620,请用顺丰或EMS邮寄,其他快递和顺丰同城校内不便接收!
论文中期考核预告: 论文中期考核时间大概为2023年11月左右。 确切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请提前做好论文准备工作(论文模板见附件),以免无法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交材料者视为放弃该次论文中期考核!
附件:1.论文模板.docx(论文封面涉及到“楷体_GB2312”字体,请自行下载).doc 2.浙江师范大学MPA学位论文基本格式规范【】.doc 3.MPA实践调研报告(2022年版).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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