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男子持刀砍三人后自杀身亡,详情仍在调查,谈谈法律责任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理发店男子菜刀砍女子 广西南宁男子持刀砍三人后自杀身亡,详情仍在调查,谈谈法律责任

广西南宁男子持刀砍三人后自杀身亡,详情仍在调查,谈谈法律责任

2024-05-29 16: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2月16日,广西南宁,发生一起凶案,一名男子持刀在一家理发店行凶,该店一家三口被砍,一人在店外倒在血泊中,行凶男子疑似自杀身亡,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具体情况以警方通报为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悉,事发地为南宁宾阳县甘棠镇,视频拍摄者刘先生介绍,12时许,他乘车路过一家名为庆哥理发店的店铺时,看到此处发生持刀伤人案,疑似凶手的男子仍停留在现场。

视频显示,该男子持刀在店铺内外徘徊,店铺外有一人躺在血泊中,周围人不敢靠近,刘先生也不敢多作停留,拍下视频后开车离开,此时,警方和120皆到达现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另一段现场视频显示,一位老人抱着一个婴儿从店内冲出,随后一名红衣女子从店内跑出,后边男子正持刀挥砍。

据知情人士介绍,庆哥理发店有一家三口被砍,三人中两位50多岁的老者是夫妻,年轻女子则是他们的儿媳妇。

多位附近商家称,行凶男子是卖猪肉的,但大家都不清楚他与理发店一家有何过节,行凶后男子持刀留在现场、情绪激动,不久后男子进入店内没再出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说行凶者已在店内自杀,最后是被抬出来的,被砍三人伤势目前无人知晓,但均已被送往县医院治疗,当地政府称详细信息还在了解中,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事情在网上曝光后,网友议论纷纷,有人怀疑是感情纠纷,很可能是红衣女子与卖猪肉男子之间有纠葛;也有人猜测可能是经济纠纷;甚至有人表示,行凶男子可能精神不大正常。

但笔者想说的是,无论出于什么原因,男子的行为都过于激烈,有事情可以好好商量,商量不成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解决,而不是诉诸暴力。

像本案中的男子,因为一时冲动,持刀伤害3人,最后自己也自杀身亡,不仅得不到他人同情,还背上一个罪犯恶名,可以说死得很没有价值,同时还要承担相应责任。

首先,男子的行为至少涉嫌故意伤害罪。

男子持刀砍3人,主观上至少是伤害故意,客观上造成他人受伤结果,根据刑法第234条,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并根据伤者伤情量刑,致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目前,3名伤者伤势仍不明确,但男子很可能涉嫌此罪,此外,若是男子砍杀的部位是人体要害,不论造成什么结果,都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不过有既遂和未遂之分。

其次,男子行凶后自杀,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在行凶者死亡的情况下,无需对其进行定罪量刑。

需要注意的是,不追究刑事责任,不代表案件就此终结,警方仍要对事情前因后果进行调查,为区分责任、预防犯罪提供借鉴,同时也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实际举措。

最后,若男子精神存在异常,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精神病人,若是行凶时确定精神出于异常状态,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或减轻责任,但民事上造成他人伤亡,必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行凶者自己有财产的,从其财产中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承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不得不说的是,若男子精神正常,其行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在他已经死亡的情况下,优先从他的遗产中赔付,若是仍然不足的,男子近亲属无需另行赔偿。

一时冲动,一死三伤,又是一起悲剧,希望广大网友引以为鉴,遇事三思而行,否则最悲伤的永远是关心你的家人!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