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店强制消费办卡“眉有办法”?我们问了12348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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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店强制消费办卡“眉有办法”?我们问了12348律师

2024-07-11 06: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年关将至

是不是准备变得美美哒?

离子烫羊毛卷公主切

逗号刘海飞机头莫西干

在你踏进美发店的同时

最讨厌的一句话幽幽传来……

对不起,打扰了……

詹先生前几天去阿玛尼轩店理发,

结果一个平头竟然花了他1500多块钱!

这事儿连人民日报也关注上了,

并登上微博热搜

这就是詹先生的新发型,

花费了他1500多元,

詹先生说这还是打过折的,

原价要1888元。

⬇️

詹先生拿出自己前段时间的照片,我们对比一下,之前花了30元理的平头,比这次1500元的略长一些,其他差别不明显。

可是,詹先生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理这个平头呢?

事情得从几天前说起,

当时,

他到理发店理发,

对于自己的要求,

他说了四个字:顺其自然。

可没想到,“顺其自然”说完之后,剪头发竟然变成了烫头发。

詹先生自己也说不清楚具体用的是什么药水,最后账单显示,158块钱一支的药水,剃头发用了3支,洗头发用了2支,一共花了1888。

詹先生原本有一张20元剪头发三次的优惠卡。

在店员的推荐之下,他又充值2500元办了一张会员卡,这样的话,可以打折。七七八八算下来,最终花了1500元。

事后,詹先生觉得这些钱花得太冤了,是被理发店忽悠了。

那么,理发店这算强制消费吗?烫头发、用药水前有征得詹先生同意吗?

阿玛尼轩的赵经理给出了一番解释。

赵经理说,这些药水是保护头皮的,上药水的时候,詹先生都是同意的。

但当记者要求看价目表的时,赵经理拒绝了。

双方争执不下,赵经理表示,当时烫头发,上药水都有征得詹先生同意。但詹先生说,自己已经明确表示,不需要烫发,可是药水糊里糊涂就上了他的头。

据了解,詹先生这次理发,实际上支出了3200元,往会员卡里充值了2500元,另外还购买了700多元钱的药水。

按照阿玛尼轩的解释,理发的费用,可以刷会员卡,药水的费用,得额外支付。

经过协商,赵经理说吃个亏,给詹先生退了2500元。

“阿玛尼轩”,熟悉的味道

据悉,这家“阿玛尼轩”美容美发店,在杭州有多家店,因为各种事件多次登上新闻。在上述“1500烫平头”新闻下的评论也可见一斑。

“阿玛尼轩”10来次充了11万,都怪女员工太暧昧?

去年7月,一位刘女士来到了位于杭州环站东路上的阿玛尼轩理发店。做了柔顺定型后,结账发现要1200多元。

2018年5月到7月,杨先生在萧山闻堰街道的阿玛尼轩分10次一共充值了11万,包括美发卡3万元,美容套餐8万元。

杨先生说,店里的女员工说话比较暧昧,软磨硬泡,他碍于面子就充掉了。

这家店的推销功力不仅厉害,喊杨先生来消费的方式也很特别。

这几个事例,和詹先生有共同之处,例如,以20元剪3次的优惠卡,吸引消费者上门,推荐消费者继续充值,很多服务项目其实并非消费者自愿。

美容师私自拿着他的手机充了会员卡

2018年,“1818黄金眼”曾曝光,有男顾客投诉,店里的美容师私自拿着他的手机充了会员卡。

8月29号,有个黄师傅去了杭州滨江区金河弄的阿玛尼轩,店员推荐他做点痣项目,折后2000块钱,在点痣的过程中,又给他做按摩。他说自己还没同意,对方就用了一套价值8800块钱的精油,当天在店内花了一万三千块钱。经过工商协调,商家退还了一万一千块钱。

过了几天,在杭州打工的小艾又反映,他去的是滨江区滨盛路和火炬大道交叉口的阿玛尼轩,被拉到楼上做了按摩和拔罐,其中每个罐280元,拔了10个要2800块钱,他当天在店里花了5000块钱,走得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凌晨,账户里只剩下八十二块六毛六,之后经过工商协调,商家退还了五千块钱。

顾客小齐去按摩,也“被”花了近两万。28岁的小齐在工地上班,每个月能挣五六千块钱。他说4月份在这里办了卡,之后就经常来消费,几个月下来已经花了将近两万块钱。

7月27号那天他又来消费,当时他在楼上房间按摩,手机放在旁边的桌子上。

小齐:“在按摩过程中,技师说,再增加个别的项目,我说没钱了,不做了,她非要拿我的手机,在我手机上找钱,现在不是有花呗什么,从那里找钱,我的手机解锁密码给她之后,我从房间出来上厕所,出来之后我看她们就刷掉了,额度只有2500,她刷了2500。”

小齐说,他的花呗设置了500元以下免密码支付,对方在没有得到他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用他的手机,刷了5笔500块钱,一共是2500块钱。

小齐:“(手机为什么这么放心给别人用,不应该拿在自己手上吗?)以前在,以前做了十次项目。(你觉得比较熟了?)对。(为什么不报警?)当时答应八月份给我退掉,没有想到这么复杂。”

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阿玛尼轩 店长:“当事人我给他说清楚就行了,我给他处理就行了,而不是把这件事情搞大。(什么叫把事情搞大,当时到底有没有这种行为?)我已经跟他谈好了,他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了,现在关键我已经给他处理了。(所以您觉得过程不重要了吗?)不重要了,这个我已经帮他处理掉了。”

这位阿玛尼轩的店长说,当时的美容师已经离职,他会把小齐的事情处理好,至于当时的具体过程和处理方案,他不愿意多说。

理发店太多坑

关于理发店的“坑”,网友们可有太多惨痛经历。

面对詹先生这样的烦恼

难道只能像小吴一样“眉有办法”?

像詹先生这样的消费者如何维权呢?

12348值班律师这么说↓↓↓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出去购物时最害怕的就是被商家欺诈。所谓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这极大的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夏清

夏律师还结合法条,对以下关注度最高的问题进行了梳理:

Q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具有哪些权利呢?

知悉真实情况权、自主选择权、人身财产安全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监督批评权、受尊重权、监督权等。

Q

消费者被欺诈若要维权有哪些渠道?

1、协商和解。经营者与消费者发生争执后,可以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互相协商,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

2、投诉调解。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后,可以请消保委进行调解。系由争议第三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协调,已促进双方达成调解。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二点:第一,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一般按管辖范围受理。第二,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做损害鉴定,提供证据。

3、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他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的特点,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行政机关,一般是指注册登记的市监局。

4、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

Q

欺诈成立店家应该怎么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美容美发店不明码标价,消费打闷包,天价理发,变相强迫交易,实际上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和选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也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

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姚禕

律师认为这是一个典型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案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回到本案,商家表示其是经过消费者的同意才使用药水,对此詹先生表示“自己已经明确表示,不需要烫发,可是药水糊里糊涂就上了他的头”。并且按照商家的解释,“理发的费用,可以刷会员卡,药水的费用,得额外支付”。

那么,商家你如何证明你是在经过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使用药水,而且这个药水是需要额外支付的呢?按照一般的举证责任原则,由主张积极事实的人承担举证责任,通俗地说,就是应当由商家来证明其是在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使用药水的,这也是符合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立法精神的。但是,从商家连对记者要求看价目表的请求都拒绝的情况下看,其说法难以信服。

律师认为,消费者要明明白白消费的前提,是经营者要诚信经营。但是基于商业利益的趋势,有一些商家选择了利益,抛弃了诚信。对此,律师认为一方面消费者一定要勇于向商家表示需要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信息,因为这是消法所赋予你的权利,另一方面,商家在得到消费者的承诺后,尽量选择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确认,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上海筑业律师事务所 周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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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晨报微信、12348值班律师

原标题:《美发店强制消费办卡“眉有办法”?我们问了12348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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