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理事会会议记录(八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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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农业学校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适应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行开放办学的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日照市农业学校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第二条 理事会名称:“日照市农业学校理事会”。 第三条 理事会常设地址:日照市农业学校学校校内。 第二章 理事会的性质和职责 第四条 理事会对投资者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理事会是日照市农业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全面负责学校的经营和管理。 第六条 日照市农业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 第七条 理事会对学校经营和管理中的具体职能如下: 1、 制定、修改、通过学校章程; 2、 制定、修改、通过理事会章程; 3、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4、 根据校长提名聘任和解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5、 制定并通过学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6、 通过学校的预决算方案; 7、 通过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工资标准; 8、 其他事项。 第三章 理事会的产生、组织机构、任期、议事规则 第八条 理事会的产生和组成: 1、 学校理事会成员由校方代表、家长代表、校企合作企业 代表、学校离退休干部等有关人员组成。 2、 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理事若干,并报送莒县教育局备 案。 3、 理事长由全体理事会议,通过协商产生。更换和罢免理 事长由举办者提名,理事会半数以上通过。更换和罢免理事会理事由理事长提名,经半数以上理事会成员同意通过。 4、 理事会成员应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 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第九条 任期 1、 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理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2、 理事会须在理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前2个月召开理事会 决定下届理事会成员组成,以确保理事会正常运行。 …… …… 余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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