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居民电价夏季标准下月起实施!收费标准这样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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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南方电网广东珠海供电局发布消息 从5月开始 将实施夏季标准实行夏季标准 具体如下 居民阶梯电价夏季标准 适用于每年的5月至10月 该时段内 当居民每月用电量 在260度(含)以下时 适用第一档计费标准 电价不作调整 当月用电量 为261度至600度 适用第二档计费标准 电价每度需加收0.05元 当月用电量 达601度及以上时 适用第三档计费标准 电价每度加收0.30元 而居民电价非夏季标准 实施时间为每年1-4月、11-12月 本月电价执行非夏季标准: 第一档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 电价不作调整 第二档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 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 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连日来快速升温,市民频繁使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用电量很容易超出非夏季电价标准的第一档。请市民把握好四月“尾巴期”的用电,以免电费超出预期。 供电部门提醒市民,改变一些使用家电的习惯可以有效节能、降费。例如,空调温度每调高1摄氏度可以节约大约7%的电;将白炽灯改为LED灯,同等功率下,可节省70%左右的电。 -END- 关注“文明珠海”微信公众号 ↓↓↓ 来源:南方电网广东珠海供电局、珠海发布 编辑:小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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