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工程设计、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玻璃镶嵌结构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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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
一
玻璃镶嵌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镶嵌的支撑与固定, 应使玻璃边缘不直接接触框架型材, 并使玻璃重量分布均匀, 防 止框架变形,同时确保不同开启形式的门窗扇启闭性能良好。
2 承受玻璃重量的中横框型材垂直方向的挠度值应不大于 3mm 。
二
玻璃镶嵌构造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玻璃与框、 扇型材槽口的镶嵌配合尺寸,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铝合金门》 和 《铝合金窗》 的玻璃装配要求。
2 玻璃承重垫块的材质、尺寸、安装位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 JGJ 113 )关于玻璃安装材料及其使用中对支承块的要求。
三隐框、半隐框窗玻璃与结构胶粘结胶缝宽度、厚度的设计计算, 应考虑风荷载效应、 玻璃 自重效应和温差效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 JGJ 102 )中结构硅酮 密封胶的宽度、厚度计算方法进行。
四
防雷设计
4.9.1 建筑外窗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 GB 50057 )的 规定。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其建筑高度分别在 30m 、 45m 、 60m 及以上的外墙窗户, 应采取防侧击和等电位保护措施,与建筑物防雷装置进行连接。
4.9.2 防雷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外框与洞口墙体连接固定用的连接件可作为防雷连接件使用, 但要保证该连接件与窗框 具有可靠的导电性连接。 固定连接件与窗框采用卡槽连接时, 则应另外采用专门的防雷连接 件与窗框进行可靠的螺钉或铆钉机械联接。
2 窗外框与防雷连接件连接处,应先将其非导电的表面处理层除去,再与防雷连接件连接。
3 防雷连接导体可采用热浸镀锌处理的直径不小于 8mm 圆钢或同等截面积扁钢,导体应与 建筑物防雷装置和窗框防雷连接件进行可靠的焊接连接。
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
4.10.1 开启门扇和固定门以及落地窗玻璃,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 程》 ( JGJ 113 )中的人体冲击安全规定。在人流出入较多,可能产生拥挤和儿童集中的公共 场所的门和落地窗,必须采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等安全玻璃。
4.10.2 安装高度大于 20m 且其他地面人流较多的外墙窗户,应采用安全玻璃。
4.10.3 推拉窗用于外墙时,必须有防止窗扇在负风压下向室外脱落的装置。
4.10.4 高层建筑宜采用内开式窗或具有可靠防脱落限位装置的推拉式窗。
4.10.5 有防盗要求的建筑外门窗,可采用夹层玻璃和可靠的门窗锁具,推拉门窗扇应有防 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
4.10.6 为防止儿童或室内其他人员从窗户跌落室外,或者公共建筑管理需要,窗的开启扇 应采用带钥匙的窗锁、执手等锁闭器具, 或者采用铝合金花格窗、 花格网、 防护栏杆等防护 措施。
4.10.7 无室外阳台的外窗台距室内地面高度小于 0.9m , 必须采用安全玻璃并加设可靠的防护 措施。窗台高度低于 0.6m 的凸窗,其计算高度应从窗台面开始计算。
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
4.11.1 建筑外门窗立面尺寸,应根据天然采光设计要求的各类用房窗地面积比和建筑隔热 节能要求的窗墙面积比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
4.11.2 门窗的立面分格尺寸,应根据玻璃抗风压设计计算其最大许用面积、开启扇允许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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