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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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研究

2024-06-20 02: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摘 要:本文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分析了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的概念。针对建设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中存在的的问题,从EPC总承包的角度,提出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以利于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项目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由于其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有时对工程造价有显著影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又是施工索赔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建设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是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保证工程质量、项目顺利实施、承包商合理获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工程变更、签证

1、设计变更的概念。设计变更是经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洽商同意对原设计内容进行的修改、完善、优化。是工程变更的一种形式。由于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不同,变更的提出有可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中的任何一个单位,有些则是上述几个单位都会提出。

2、现场签证的概念

现场签证是指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按照合同约定就施工过程中部分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施工方法等方面涉及签约合同价款(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不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之外的责任事项所作的签认证明。是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签证单通常由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代表共同签署生效。签证分为费用签证、工期签证、特急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3、工程变更的实施与费用结算。

变更若在设计图已经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应注意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用;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单,以便结算时扣除。

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需采取补救措施的,由造价部门协同业主方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

由于监理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的,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定的费用;

二、工程施工索赔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某一方负责的原因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受损方通过合法程序向对方要求补偿或赔偿的活动。

通过索赔定义可以看出索赔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补偿和时间补偿。以对方违约事件为条件,己方无过错的前提下提出合理合法的赔偿要求的,索赔是在损害事件发生后的事后行动。就性质而言,索赔属于经济补偿行为,是一种维权要求。承包商进行工期索赔可以弥补工程拖期造成的费用损失;免去自己对已经形成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必支付或尽可能少支付工期延长的违约金。

从承包商的角度而言,施工索赔是指承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属于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事件或社会影响造成的且已经造成了损失,向业主提出给予经济补偿的要求。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以是由不可抗力引起、也可以是业主一方引起的、也可以是任何第三方引起的。

索赔的依据包括法律依据、事实依据两个方面:索赔方提出的补偿要求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索赔需要足够的文件支持。按索赔依据的范围分类,索赔分为合同内的索赔;合同外的索赔,道义索赔。

索赔的证据产生与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包括合同资料、工程资料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信息的沟通资料等。索赔证据要求具有真实性、能综合反映实际情况,经得起对方推敲;索赔的证据要求具有全面性,能够说明事件的全过程。

工程变更、签证与索赔的相互关系

从工程变更的内容看,主要工程变更是对施工图纸的修改,是组成设计文件的一部分。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是一种技术核定性质的内容,是一种施工依据;

工程签证涉及签约合同价款以外的事件,侧重于为经济利益服务,虽然签证内容不体现费用,但是通过工程量等与费用紧密联系。是合同价款调整的主要内容。

签证是双方就变更、质量变化、工期增减、损失赔偿价款调整等内容达成的具有补偿性质的双方协议。索赔是单方面提出的要求。

签证与索赔的关系

签证是索赔的依据,索赔证据是签证内容反映的事件。对于未发生或未履行完毕的事项,签证与索赔无关,如对因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双方在施工前进行的签证,系一种补充协议的性质。对于已经发生或履行完毕的事项,索赔是过程,签证是索赔的结果,即签证办理完毕,意即索赔成功。签证是将索赔通知和签证结果写在一张纸上;因此签证办理的过程本身就是索赔的过程。签证不是索赔的唯一依据,签证以外的事件也可以作为索赔的依据,索赔通过索赔申请或索赔意向通知书形式完成。

三、承包商的索赔管理工作

索赔是一种合法的正当权利要求,是确保合同双方履行各自允诺的义务所必须的正常行为。它是依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向承担责任方索回不应该由自己承担的损失,不是无理争利。在合同条款的约束下,确立了合同双方平等的地位关系,承包商应该善于充分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确认识施工索赔的概念,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对待索赔,适时地提出索赔,公平合理地解决索赔。

要加强合同、文件的学习掌握索赔工作管理程序。准确把握索赔事项;准确抓住分析索赔原因;在对合同进行研究、理解合同条款内容的基础上,对出现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及所采取的措施加以利用和规避。在具备变更索赔的环境和条件下,不能错过任何一个变更索赔机会,实现索赔效益目标的最大化;在不具备变更索赔的环境和条件下,主动去创造变更索赔的环境和条件,实现索赔目标。

(1)建立施工索赔的组织体系,确立有授权的人员;组织机构;目标;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重视沟通和索赔环境的影响。充分发挥好团队作用,密切配合,顽强默契。

(2)树立正确索赔观念,积极主动的索赔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现场签证索赔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之掌握一些基本造价知识,索赔知识,做到既熟悉现场实际情况,又熟悉有关规定,能充分掌握一定的信息数据并进行分析和处理能力。

(3)正确处理争议问题。业主与承包商在签证及索赔问题上形成争议,主要在于对已经发生的事件,体现在签证内容上的真实性,如对事件的影响程度、范围、数量、工程量的高低等存在判定差异;另一方面,由于或合同条款不够严密,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或者是双方在造价专业业务上经验水平不一,理解认识也不一致,影响签证、索赔问题的解决效率和效果。这些问题,客观存在,不可避免,也无法回避。公平合理迅速地解决。

结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众多变化因素,工程合同也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完整的预见和约定,大量的涉及面广、构成因素复杂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不可避免会发生,变更与签证是施工索赔的重要依据。施工索赔是一种合理经济补偿要求,树立正确的施工索赔概念,认真做好变更与签证及索赔管理工作,成功进行索赔,可以降低工程风险,减少承包人的经济损失,争取更大利润空间,有助于项目的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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