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收方制度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现场收方表格 › 工程量收方制度 |
工程量收方制度
1 、收方依据及范围
计划、工程变更单、施工合同及审批表、施工设计图纸、竣工图 纸等 . 工程收方是指在某个项目(可能是分部、分项、单元、零星)完 工后或施工前多方现场测量它的工程量。
零星项目、合同外项目、图纸中未包含而现场必须实施项目、工 程隐蔽前、合同约定按实际工程量收方等。
2 、收方具备条件
工程名称必须与工程合同名称一致,收方单上需注明收方的具体 部位。
先收方后施工的工程 (如土石方等工程) , 必须由公司工程部门根 据设计图纸及现场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收方 . 先施工完毕后收方的工程, 必须由监理 ( 聘请监理的工程) 或公司 工程部门现场代表或使用单位对该工程进行验收, 质量验收合格后方 可申请收方 . 工程隐蔽部分的收方工作必须是在隐蔽前进行,提前一天申请, 不得后补。
3 、收方程序
3.1 施工单位在完成该阶段的工作内容后, 报经公司工程部门 (监 理 ) 或使用单位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经工程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 提报收方申请 . 3.2 工程部门人员提交收方申请邮件(工程名称、时间、收方方 案、依据等)给审计处负责人并抄送工程部门负责人。
3 。 3 审计处负责人安排人员参加工程收方监督工作。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