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现在淮安区区长是谁 《淮安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淮安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4-06-17 09: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淮安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一是评选表彰活动实施主体亟待调整。机构改革后,组建了市场监管局,不再保留原质监局。淮安区区长质量奖原牵头单位为质监局,原《管理办法》中涉及质监局的条款表述已经过时。二是适应质量奖评选中遇到的新情况。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有必要对新时期获奖组织提出新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获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并严格退出机制。三是申报条件的关联项发生了变化。淮安市名牌产品和质量工程师均已取消评定,同时,《淮安区重点企业“比投入产出、赛发展质量”季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中,涉及区长质量奖的政府奖励资金也发生了变化,需调整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况。四是推动普及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需要。结合各级质量奖对申报主体的调整,草案由工业企业参与申报调整为农业、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企业及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机构均可参与申报,并设立提名奖项,进一步扩大区长质量奖申报企业面,激励更多的企业导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二、设立淮安区区长质量奖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有哪些?

1、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条规定:“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国家层面,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明确要求:“要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建立国家和地区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省级层面,《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18〕12号)明确要“健全质量激励制度,鼓励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等国家各类重大奖项,继续开展江苏省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

4、市级层面,《淮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淮政发〔2013〕50号)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可依照本办法制定本县(区)相应的质量奖励规定。”

三、设立淮安区区长质量奖的政策目标是什么?

设立淮安区区长质量奖的政策目标,是为了树立全区质量标杆,引导、激励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注重自主创新,促进质量强企和质量强区建设,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淮安区区长质量奖的奖项设置情况如何?

淮安区区长质量奖是区政府设立的质量奖项。每年评定一次,分为“淮安区区长质量奖”(简称“正奖”)和“淮安区区长质量奖提名奖”(简称“提名奖”),数量正奖不超过2个,提名奖不超过1个。获奖数可少额或空缺。

五、淮安区区长质量奖鼓励哪些组织和个人申报?

淮安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评选中,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建筑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以及教育和医疗等机构申报。

六、申报淮安区区长质量奖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报淮安区区长质量奖的组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淮安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节能、质量政策,连续正常生产经营或开展活动3年以上;(二)在推行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国家标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质量工作在行业中领先;(三)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国家或省、市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情况;(四)具有优秀的经营业绩和突出的社会贡献,其经营规模、上缴税收、总资产贡献率居区内同行业前列。从事非赢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区内前列;(五)具有良好的质量、资信、合同等诚信信誉和社会声誉,模范履行社会责任,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淮安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的依据是什么?

淮安区区长质量奖评审,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作为依据,并根据质量发展理论和实践发展适时修订。

八、何时从什么途径可获得淮安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信息?

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每年的9-10月期间,在区政府网站公布年度淮安区区长质量奖申报通知,并在网站公告页面提供下载申报通知、申报表等资料的链接。同时,会同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年度区长质量奖的申报动员工作。

九、淮安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推荐的渠道有哪些?

负责淮安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推荐业务工作的部门为区市场监管局和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十、淮安区区长质量奖评审有哪些基本程序?

淮安区区长质量奖评审,按照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审定公示、报批和表彰等程序进行。

十一、对获淮安区区长质量奖的组织有哪些奖励?

区长质量奖由区长向获奖组织颁发奖牌和文件,区长质量奖和提名奖奖金分别为6万元、5万元。奖金由区财政负担。

获奖组织可以在组织形象宣传中使用获奖称号,并注明获奖年份,但不得用于产品宣传,不得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注淮安区区长质量奖标志和获奖称号。

十二、淮安区区长质量奖申报纪律和事后监管有哪些规定?

申报组织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质量奖荣誉以及获奖后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导致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经核实后,报请区政府审批后,撤销其区长质量奖荣誉称号,收回奖牌并追缴奖金,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被撤销区长质量奖荣誉的组织在3年内不得申报区长质量奖。

十三、淮安区区长质量奖获奖者应履行什么义务?

获奖组织和个人应当履行向社会推广其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的义务(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创造具有特色的质量管理新方法、新模式、新经验,带动全区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