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施行 多部门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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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施行 多部门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2023-03-04 11: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当天,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立法情况及推动《条例》落地落实中将采取的具体措施。

将固废污染防治工作

纳入省级生态环保督察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兰骏介绍,近年来,云南省全面实施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全省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利用处置率低,历史遗留问题突出,治理基础设施不完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案件时有发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条例》共十一章八十四条,包括总则、监督管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其他固体废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目前,云南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已经建成投运,试点开展了医疗废物全过程智能化监管,实现了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初步搭建起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控一张网、调度一中心、监管一平台。为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条例》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通过省级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进行危险废物的申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要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兰骏表示

云南省将着力从做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合力推进《条例》的有效实施、强化执法、完善配套共四个方面,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要将《条例》纳入执法重点,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查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相关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着力增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实效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资源综合利用处处长胡晓介绍,《条例》针对云南省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率低、历史存量多的特点,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增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效的措施。

NO.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开发、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推动落实国家公布的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应当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名录中的设备。生产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名录中的工艺。

NO.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布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NO.3

矿山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产生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制定相关计划逐步消纳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

胡晓认为

通过以上主要规定的贯彻执行,有望进一步推动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减少固体废物堆存对环境的污染隐患。

突出四个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汪巡介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工作很具体。在贯彻落实《条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面要突出以下四个重点。

NO.1

突出科学分类的重点

按照简单易行的原则,强化设施规划布局,考虑智慧化监管方式,全省一盘棋全面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工作。

NO.2

突出分类施策的重点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合理确定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类别,省会城市、7个地级城市、8个州府所在地城市先行,县级城市和县城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形成相对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

NO.3

突出简便易行的重点

督促指导各地结合地域特点、经济发展和人口因素等实际,按照更科学、更合理、易操作、好收集的原则,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真正达到在具体实施中简便易行、落地见效。

NO.4

突出宣传引导的重点

编制印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加强宣传引导,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积极推行福州“三端四定”经验,总结大理“顺丰洱海”模式,实现主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县级市、县城和其他区域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加快推进农业固废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平华介绍,《条例》中规定的农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农用薄膜废弃物、农药包装废弃物、秸秆、畜禽粪污等。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着力推动推动农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加快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指导服务,防止污染环境,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2年全省共投入2.68亿元,分别在64个县实施农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秸秆资源化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项目。

《条例》明确了农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要求:一是明确规定农用薄膜及农药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在规范回收处置方面应当履行的主体责任和义务。二是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职责。

王平华表示

下一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认真履行农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职责,加快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现农业生产、农村建设、乡村生活生态良性循环,做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守住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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