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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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4-04-07 15: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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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旅游公告编号:2016033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现就上述公告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目前项目所处阶段、公司已就该项目开展的工作、公开招投标的原因及还需开展的工作"

  1、目前项目所处阶段、公司已就该项目开展的工作

  目前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公司已就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向丽江市政府、丽江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申报了《关于开展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申请以公司作为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玉龙雪山旅游观光列车项目(一号线)的业主方开展可行性研究、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公司已收到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尽快完善丽江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支撑性报件的通知》(丽发改基础[2016]215号):要求公司尽快开展项目线网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预审、环境影响报告、选址意见、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节能评估、社会稳定性等报批文件提交等前期工作,项目线网规划、可研报告及所需支撑性报件完成后按程序报批。

  2、公开招投标及信息披露的原因

  本项目可研、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可申请政府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公司已向丽江市政府申请省级、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经费,用于可研、规划、环评等项目前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省级前期经费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9号文、《丽江市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丽江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之规定,经丽江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可研编制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ljggzyjy.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com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了《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选取项目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信息披露。

  3、还需开展的工作

  本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还需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公司决策机构审议批准,同时项目的立项、环评等需要发改委、环保等部门审批,还涉及土地征用等事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因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投融资模式、公司参与项目的方式及出资额等尚未确定,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不能确定是否会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目预计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不仅能够完善城市、景区公共交通、改善城市环境,实现丽江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和升级有效提高丽江旅游交通服务水平和运输质量,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还有利于公司景区内索道、印象、餐饮及其他景区服务项目的运营。因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投资总额、公司出资额、投融资模式及公司参与项目的方式尚未确定,本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难以预测。

  四、风险提示

  1、项目的实施涉及用地的征收、转用及供地,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建设规划、项目立项、环评等需向政府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补充后的公告全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提示性公告》(补充后)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旅游公告编号:2016034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的提示性公告(补充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相关可行性研究工作尚未开展,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2、本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尚未经公司决策机构审议批准,是否具有可行性,需待可行性研究工作完成后提交公司决策机构审议确定,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3、本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预估总投资33亿元为初步估算数,可能与实际投资额有较大差异。公司参与项目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均不确定。

  4、本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及融资模式不确定。

  5、项目的实施涉及用地的征收、转用及供地,存在不确定性;

  6、项目建设规划、项目立项、环评等需向政府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一、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概况

  根据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尽快完善丽江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支撑性报件的通知》,初步确定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玉龙雪山旅游观光列车项目(一号线)的业主方,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通过招标方式选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号线规划起点站位于云大旅游文化学院北端游客集散中心,终点站位于甘海子旅游服务区,线路里程约22公里,预估总投资33亿元。目前项目的投融资模式尚不确定,公司参与项目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均不确定。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情况公司将视可行性研究进展,经公司决策机构审议后披露。

  二、目前项目所处阶段、公司已就该项目开展的工作、公开招投标的原因及还需开展的工作

  1、目前项目所处阶段、公司已就该项目开展的工作

  目前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公司已就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向丽江市政府、丽江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申报了《关于开展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申请以公司作为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玉龙雪山旅游观光列车项目(一号线)的业主方开展可行性研究、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公司已收到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尽快完善丽江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支撑性报件的通知》(丽发改基础[2016]215号):要求公司尽快开展项目线网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预审、环境影响报告、选址意见、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节能评估、社会稳定性等报批文件提交等前期工作,项目线网规划、可研报告及所需支撑性报件完成后按程序报批。

  2、公开招投标及进行信息披露的原因

  本项目可研、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可申请政府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公司已向丽江市政府申请省级、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经费,用于可研、规划、环评等项目前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省级前期经费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9号文、《丽江市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丽江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之规定,经丽江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可研编制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ljggzyjy.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com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了《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选取项目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信息披露。

  3、还需要开展的工作

  本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还需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公司决策机构审议批准,同时项目的立项、环评等需要发改委、环保等部门审批,还涉及土地征用等事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三、交易对方的情况,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因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投融资模式、公司参与项目的方式及出资额等尚未确定,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不能确定是否会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目预计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项目实施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丽江城市综合轨道交通项目不仅能够完善城市、景区公共交通、改善城市环境,实现丽江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和升级有效提高丽江旅游交通服务水平和运输质量,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还有利于公司景区内索道、印象、餐饮及其他景区服务项目的运营。因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投资总额、公司出资额、投融资模式及公司参与项目的方式尚未确定,本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难以预测。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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